1、ICS13.220.10C83G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998-2012乡镇消防队标准Standard for rural fire department2012-06-05发布2012-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GA/T998-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灭火救授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10)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云南省公安消防
2、总队。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灿、司戈、张国庆、孙宇、翟明松、何宁、章志慰、金继忠、王育琼、王新凯、杨磊、段炼。本标准为首次发布。GA/T998-2012乡镇消防队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建队标准、选址、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村民委员会及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等其他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可参照本标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3、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Z221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T3181漆膜颜色标准GB8108车用电子警报器GB13954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敖险车标志灯具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A856(所有部分)合同制消防员制式服装建标15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乡镇消防队rural fire department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在乡镇、农村地区承担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教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授工作的消防队,包括乡镇专职消防队和乡镇志愿消防队。3.1.1乡镇专职消防队rural career fire department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乡镇消防员组成(其中乡镇专职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和预防工作,并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的乡镇消防队。3.1.2乡镇志愿消防队rural volunteer fire department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由乡镇消防员组成(其中乡镇志愿消防员占半数以上),承担乡镇、农村火灾扑救工作、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的乡镇消防队。3.2乡镇消防员rural firefighter在乡镇消防队从事火灾顶防、扑救和应急敖授工作的人员,包括乡镇专职消防员和乡镇志愿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