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29.045H81YS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色金属行业标准YS/T651-2007二氧化硒Selenium dioxide2007-11-14发布2008-05-01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YS/T651-2007二氧化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二氧化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燃烧法所生产的二氧化硒。适用于电解金属锰添加剂、精细化工合成各种硒酸盐、饲料添加剂、有机合成氧化剂、催化剂、电镀表面处理剂、化学试剂等领域用二氧化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2、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GB/T6679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3要求3.1产品牌号二氧化硒按化学成分分为三个牌号:SeO,99、SeO,98,SeO,96。3.2化学成分二氧化硒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二氧化硒的化学成分化学成分(质量分数)/%项目Se0:99Se0:98Se0z96S0h,不小于99.098.096.0水不溶物,不大于0.0050.05灼烧残渣,不大于0.10.2一Pb、Cd、
3、Hg总计,不大于0.005一一氯化物,不大于0.005一Fc,不大于0.001As,不大于0.0013.3外观质量二氧化硒为白色结晶粉末或针状结晶,牌号SO,98、SO,96可允许带微红色。不得有可见夹杂物。4试验方法4.1二氧化硒的化学成分测定按双方约定的方法进行。4.2二氧化硒的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1YS/T651-20075检验规则5.1检查和验收5.1.1产品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5.1.2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0天内向供方提
4、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5.2组批二氧化硒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每批重量不超过1000kg,5.3取、制样二氧化硒的取、制样按GB/T6679的规定进行。5.4检验结果的判定5.4.1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按GB/T8170中的规定进行,修约后数值的判定按GB/T1250中的规定进行。5.4.2外观质量与本标准3.3条款不相符时,该批判不合格: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与本标准3.2条款不相符时,该批判不合格。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6.1标志本产品在外包装上应注明“A级无机毒品”字样和标记“爸”。同时还应注明:)商标;b)供方名
5、称和地址:c)产品名称和牌号;d)批号。6.2包装、运输、贮存6.2.1产品外包装为铁皮桶,内包装为双层黑色塑料袋;每桶净重为25kg士0.1kg或30kg士0.1kg。如需方对包装形式另有要求时,双方可协商确定。6.2.2运输和心存过程应防止日晒雨淋:小心轻放,严防剧烈震动、撞击造成包装破损。不得与具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运。二氧化硒易吸湿潮解,应存放在避光、阴凉干燥的库房内,不可与一些其他化学试剂共同存放。6.3质量证明书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上需注明下列内容:)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直;b)产品名称和牌号:c)批号、批重、件数;d)净重、毛重:)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和技术监督部门印记:)本标准编号:g)出厂日期(或包装日期)。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