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1287-1998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节能监测标准体系规划方案”,并考虑林业行业特点而制定的,属于林业行业专用用热设备单项节能监测标准,主要考核人造板热压机热能利用情况。由于目前我国林业行业使用的人造板热压机大多采用蒸汽作为热源,热压机形式以间歡式为主,且主要用于生产胶合板,刨花板和纤维板,故本标准规定的监测对象是以蒸汽作为热源,生产胶合板、刨花板和纤维板的间歇式热压机(本标准中简称“人造板热压机”或“热压机”)。节能监测的目的是控制企业用能设备的超耗运行,促进企业合理用能、节约用能,因此本标准在基本原则与国家有关标准,规定一致的前提下,果用了一些简便易行的测试和计算方法,既适用于专业监测机构的监测,又适用于企业自我监测,本标准规定的监测合格指标既切合我国人造板热压机热能利用的实际情况,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林业部节能办公室归口。本标准由林业部节能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和、孙军、邹玲、章诚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