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7.220.20N26备案号:17630-2006DL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992-2006冲击电压测量实施细则Detailed implementation guide for Impulse voltage measurement2006-05-06发布2006-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DL/T992-2006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冲击电压测量系统4冲击电压分压系统5分压系统的验收试验6冲击电压测量仪器127数字记录仪的特性、要求和试验138模拟示波器的特性、要求和试验229峰值电压表的特性、要求和试验2610测量仪器的使用271
2、1测量系统的组建2812测量系统的特性要求和试验项目3313测量系统的试验3614冲击电压测量4215冲击电压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48DL/T992-2006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安排制定的。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原专业标准ZBF24001-1990冲击电压测量实施细则,与之相比有以下主要变化:增加了标准测量系统的特性要求和校准试验,以及计量传递体系;在实现计量传递中,将被试测量系统与标准测量系统的比对试验列为标准方法;一列出了分压系统、测量仪器和测量系统需做的试验项目和性能记录;一添加了分压系统的线性度等试验
3、;增加了数字记录仪的特性要求和试验:删去了模拟示波器和峰值电压表的有关条文一综合了测量系统的刻度因数、标称时段或阶跃波响应、干扰电平等各项特性的要求:添加了二次分压器、光缆、不间断电源(UPS)等可选用的设备;一增加了冲击电压测量程序和波形参数计算软件的评估:增加了冲击电压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和实例,替换原先的冲击电压测量误差的条文。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高电压试验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庆成、杨吟梅。DL/T992-2006冲击电压测量实施细则1范围本标准给出了冲击电压分压系统、测量仪器和整
4、个测量系统的各项试验以及冲击电压测量等具体的实施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冲击电压测量系统需做的各项试验和各类冲击电压的测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311.6-2005高电压测量标准空气隙(idt IEC 60052:2002)GB/T16896.1高电压冲击测量仪器和软件第一部分:对仪器的要求(modIEC61083:2001)GB/T16927.
5、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eqvIEC60060-1:1989)GB/T16927.2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测量系统(eqvIEC60060-2:1994)GB/T17626.4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idt IEC61000-4-4:1995)IEC60060-2:1994修正件1:1996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二部分附录H(资料性附录)高电压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方法IEC61083-2:1996高电压冲击测量用数字记录仪第二部分:冲击波形参数测定软件的评估3冲击电压测量系统3.1冲击电压电力设备的冲击试验中采用的冲击电压基本上是单极性的脉
6、冲电压。根据GB/T16927.1,冲击电压波形可分为:a)雷电冲击全波(简称雷电全波)主要参数为峰值Up、波前时间T1、半峰值时间T2。标准雷电全波的波前时间T1=1.2s,半峰值时间T2=50s。b)雷电冲击截波(简称雷电截波)主要参数为峰值Up、截断时间Tc。标准雷电截波的截断时间Tc=2s5s。对于截断时间Tc=0.5s2s的雷电截波可称为波前截断冲击波(简称波前截波)。注:对于截断时间Tc0.5s的雷电截波,本标准可作参考。c)操作冲击波(简称操作波)主要参数为峰值Up、波前时间Tp(又称峰值时间)、半峰值时间T2。标准操作波的波前时间Tp=250s,半峰值时间T2=2500s。上述
7、冲击电压波形各项参数的定义见GB/T16927.1。3.2测量系统冲击电压测量系统通常由分压器、高压引线、接地回路、测量电缆或光缆以及测量仪器(如数字记录仪、模拟示波器、峰值电压表)等部件所组成,如图1所示。测量系统的高压引线常需串接阻尼电阻,它可接在引线的分压器侧,如图1中实线表示的R,也可接在引线的始端,如图1中虚线表示的位置。DL/T992-2006LRaUiDCU2EML-高压引线;E一接地回路;R-阻尼电阻;D一分压器;C-测量电缆或光缆;M测量仪器:U1、U2一分压系统的输入、输出电压图1冲击电压测量系统测量系统的主要部件为分压器和测量仪器。在验收试验中通常把测量系统按其主要部件分
8、为两部分分别测定它们的特性。测量仪器为一部分,分压器和高压引线、接地回路及测量电缆连接在一起为另一部分。后者以分压器为主体组成一不含测量仪器的系统,其主要功能在于分压,因而可称为分压系统。若测量电缆改用光缆等有源的信号传输系统,则应成为第三部分,需另行测定其特性。3.3认可的测量系统通过历次性能试验和性能校核证实在一定的布置和条件下能满足GB/T16927要求的测量系统。3.4标准测量系统通过校准证实,具有足够高的准确度和稳定性的测量系统,它被用来认可其他的测量系统。3.5测量准确度的要求根据GB/T16927.2,冲击电压测量准确度用总不确定度来表征,其总体要求如表1所示。表1冲击电压测量准
9、确度的要求总不确定度认可的测量系统标准测量系统雷电全波、操作波、士3%以内1%以内雷电截波Tc2s峰值0.5usTc2us士5%以内士3%以内波前截波Te0.5us未作具体规定波形时间Ti、T2、Tc、Tp等士10%以内士5%以内波形叠加振荡和过冲可以测出a总不确定度宜按IEC60060-2修正件1附录H来估算,其置信度不小于95%(见本标准第15章)。b在试验回路中可能产生的最高振荡频率(参见14.2.2.1)以下的频率范围内,其振荡幅值的测量值应不小于实际值的20%。3.6计量传递体系3.6.1校准实验室校准实验室是配备有标准测量系统和专业人员,能对其他标准测量系统和认可的测量系统进行校准的实验室。校准实验室使用的测量装置都应溯源到国家计量标准,并按相关标准通过校准试验;所用的冲击电压标准测量系统还应经过国际或国内同等级别的比对试验,证实其性能符合标准要求。3.6.2测试实验室测试实验室是配备有认可的测量系统和专业人员,能按GB/T16927进行测试的实验室。测试实验室使用的认可测量系统应在经过认证的校准实验室监督下进行首次性能试验,认可后才可开展测试工作。认可的测量系统需在实际使用条件下做的性能试验可以在测试实验室当地进行。测试实验室可备有自己的标准测量系统,国家认证机构可以授权经过认证的测试实验室对其配备的测量系统进行逐次的性能试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