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363.3-2011前言WS363卫生信息数据元目录分为以下十七部分:一第1部分:总则;一第2部分:标识;一第3部分:人口学及社会经济学特征,一第4部分:健康史:一第5部分:健康危险因素:一第6部分:主诉与症状:一第7部分:体格检查:一第8部分:临床辅助检查;一第9部分:实验室检查,一第10部分:医学诊断:第11部分:医学评估:第12部分:计划与干预;第13部分:卫生费用:一第14部分:卫生机构:一第15部分:卫生人员:一第16部分:药品、设备与材料:一第17部分:卫生管理。本部分为WS363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孟群、刘丽华、吴凡、施燕、夏天、张洪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