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056一2007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的安排,对DLT5056一1996进行修订的.本次对DLT5056一1996的修订,贯彻了我国电力建设的基本方针,认真落实“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和控制工程造价,积极推广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设计技术,注重节地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要求。本标准与DL/T5056一1996相比进行了如下修改。1.增加了“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两章,并对各章节标题进行了修改。2.增加了750kV变电站总布置要求,适用范围扩展为电压等级为11OkV750kV新建或扩建变电站的总布置设计。3.取消了变电站的绿化规划条款,各地各工程应因地制宜地对变电站进行适当绿化或对场地采取其他形式的覆盖保护,避免场地扬尘并达到节水的目的。4.增加了膨胀土地区和湿陷性黄土地区等常见特殊土场地的总布置及竖向布置要求。5.取消或删改了一些不适应当今变电站技术发展方向和运行模式的建(构)筑物及其布置,如通信楼、微波塔、材料备品库、检修间、汽车库、行政办公用房、燃煤锅炉房、站前区庭院式布置等。6.建(构)筑物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其耐火等级、变电站内各建(构)筑物及设备的防火间距与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