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1662.9-2008前言LY/T1662X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分为11个部分:一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一第2部分: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标准:一第3部分:卫显遥感影像数据标准:一第4部分:林业社会经济数据标准:一第5部分:林业政策法规数据标准;一第6部分:林业文献资料数据标准:一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一第8部分:数据库软件规范:一第9部分:数据库管理规范:一第10部分:元数据标准:一第11部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标准。本部分为LY/T1662的第9部分。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提出。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怀清、陆元昌、李增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