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1103-2009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本标准规定了核电站管道振动的分类、检查与测量要求,计算分析和评定。本标准参照ASMEOM-S/G2000Pat3:核电站管道系统试运行及启动过程中的振动测试要求,并等效引用其主要内容。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附录C和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磊、陈志林、薛飞、遆文新、王俊、汪小龙、陆念文、杜建英。本标准为首次制定。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