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T1831-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科新创(厦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雅培医疗诊断产品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德菊、王敬华、关丽品、鲜阳凌、秦荣、韦筠韵、肖迎春。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