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470-2004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提出,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总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市公安局、辽宁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广州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本标准起草人:刘冰、张国臣、陈松、叶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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