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5193一2004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电力司关于确认1999年度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电力200022号文)的安排制订的。本标准对环氧树脂砂浆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性能测试方法、环氧树脂砂浆性能试验及施工技术作出规定。环氧树脂砂浆以其强度高、综合性能优良等特点,作为水工混凝土过流面抗冲耐磨保护层及冲刷、磨损和气蚀等破坏部位的修补加固材料,以及工业民用建筑、公路、桥梁和机场跑道等构筑物的维修加固材料应用已有40多年历史。近年来随着环氧树脂材料的发展及其施工技术的提高,环氧树脂砂浆的应用数量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但长期以来国内尚未形成有关的技术规范,以至于从材料制备、性能试验到现场施工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无章可循,直接影响了环氧树脂砂浆的推广应用,也妨碍了环氧树脂砂浆技术的发展。因此,为使我国环氧树脂材料的研究和应用规范化,促进环氧树脂材料科研和施工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早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制订适合我国应用的环氧树脂砂浆技术规程十分必要。制订本规程时,收集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资料,以国内现有的规程、规范为基础,参考了国外标准如美国材料试验协会标准(ASTM)和英国国家标准(BS).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