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L/T931一201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与DLT931一2005电力行业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订:一标准名称“电力行业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中取消了“资格”二字,同时在正文中也取消了有关“资格”的文字。另外将“考核规则”改为“考核规程”。一在章、条的内容、编排顺序上做了一些调整。一增加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引用了DLT991一2006电力设备金属光谱分析技术导则。一将DLT931一2005中2“资格等级”改为4“技能类别”,且将金相、力学性能检验员技能类别与光谱检验员技能类别分开规定,
2、同时对原规程中不同级别检验员的要求做了修改,增加了级人员具有“审核和签发综合性试验分析报告,并对试验分析结果负责”的内容。一目前光谱检验不少单位采用手持式直读光谱仪,DLT931一2005中只规定看谱仪检验,所以应增加手持式直读光谱仪的考核。光谱检验人员技能类别根据看谱仪和手持直读光谱仪划分为A、B类。采用看谱仪检验为A类,A类分为级和级:采用手持直读光谱仪检验为B类,B类证书只规定为B级。一取消了DLT931一2005中的表3和表4,也相应取消了I级、级人员考试的试题最低数量的限制。根据近几年理化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实践,修订规程中规定了考试的基本内容。一相对于DLT931一2005具有研究生
3、学历的检验人员的实践经历,报考金相、力学级检验员的实践经历缩短为12个月。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辽宁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百勋、魏泽理、李益民、陈安生、蔡文河、武宝华、戴沅、刘宝林、姜运建、田晓。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为2005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LT931一2005电力行业理化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