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B/T10469-2013电子商务商品营销运营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有形商品的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平台服务商服务经营和保障要求、销售商经营要求、消费者信息和利益保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网上有形商品经营的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企业通过目录销售、电话购物、电视购物等渠道进行的商品营销活动。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商品comm0dity本标准中商品特指有形商品。2.2电子商务服务商electronic commerce service providers为在线销售商、配送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和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具有管理机构和
2、管理制度的组织。简称:平台服务商,2.3在线销售商online sellers在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平台上开展有形商品营销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简称:销售商。2.4配送服务商distribution service providers为电子商务服务商、在线销售商和消费者提供配送服务的企业。2.5电子商务客户electronic commerce customers进入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包括:销售商、配送服务商和消费者。2.6支付服务商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为电子商务交易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电子商务交易支付平台的组织。2.7信息系统灾难disaster of
3、information systems造成信息系统严重故障或雄英,使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停顿或丧失,达到特定时间的突发性事件。严重性信息系统灾难是指数据被删除或硬盘出现故障,存储介质严重受损的情况;一般性信息系统灾难是指数据被除或硬盘出现故障,存储介质没有严重受损的情况。2.8完全备份full backup用一盘磁带对整个系统进行备份,包括系统和数据。1SB/T10469-20132.9增量备份incremental backup每次备份的数据是上一次备份后增加的和修改过的数据。2.10差分备份differential backup每次备份的数据是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的和修改过的数据。3平台
4、服务商服务经营和保障要求3.1技术保障要求3.1.1电子商务基础安全保障3.1.1,1系统稳定性要求系统年可用率、平均利用率、系统高峰利用率、主要设备的正常使用年限、主机托管场所的通风及散热条件、UPS相应响应时间和在线式断电保护,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要求并能满足电子商务营销的需要。3.1.1,2系统故障恢复要求系统故障恢复要求包括:一平均无严重性信息系统灾难间隔时间(MTBF)4320h:一软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12h:一硬件平均故障恢复时间24h。3.1.1.3数据备份要求3.1.1,3.1备份策略与方式)备份策略选择应至少具有下列一种或组合使用:一完全备份和差分备份:一完全备份和增量备份。b)备份方式选择应至少具有下列一种或组合使用:一在线备份:一离线备份。3.1.1.3.2备份区域备份区域应至少具有下列一种:一本地备份:一异地备份。3.1.1.3.3备份周期根据业务数据的流量和重要性确定备份周期。宜组合使用三种备份策略,对于在线交易的数据备份,推荐增量备份周期2h,差分备份周期12,完全备份周期7d。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