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B/T10518-2009目次前言I】范围12术语和定义13基本要求24B2C(I)冈上商厦35B2C()一网上商店404000044000040400*436B2B(I)网上交易市场47B2B(川)网上交易58C2C一网上个人交易市场5SB/T10518-20092.8商户nerchants祖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委派的行为主体、其他组织机构或自然人。3基本要求3.1遵守国家法律、行攻法规及规章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等相关规定,在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下合法从事电子商务交易活动。3.2遵守互联网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互联网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
2、3.3严格禁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的销售形式严格禁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禁止的销售形式,如:传销等。严格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规避资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具备相应资质的经营形式,如证券交易、期货交易等,3.4不得为非法经营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务不得为非法经营者和非法交易提供服务。不得为无资质的商户开展有害有毒物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商品的销售提供服务,未经审批不得经营药品、医疗器成等特殊商品,3.5应建立可疑商品销售监控机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建立可疑商品销售监控机制。成立专门监控机构开展商品销售信息监控工作,重点监控销售违禁品、超低价商品等内容。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6必
3、须对交易建立记录和储存系统必须对交易建立安全可靠的记录和储存系统,必须保留用户注册信息及登录日志,对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必须保护交易双方的隐私权,必须建立安全制度,采取安全防范指施。3.7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3.8真实交易交易完成后必须发生标的和全额标的款的转移,在此之前不得将标的作为买卖标的合约再次转让。3.9应建立网络欺诈举报机制应当对商户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向公众事先提示交易风险。应建立网络欺诈举报机制。建立网络欺诈举报平台,收集网民对电子商务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3.10电子
4、商务经营者应承担的贵任3.10,1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个人注册用户的个人隐私和通讯信息,不能故意或过失泄露公民个人隐私和通讯信息等。3.10.2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业重猷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提供有质量瑕疵的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进行虚假宜传、不能违约和不可有侵权行为等。3.10.3消费者、买方和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商品和服务发生争议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承担经营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消费者、买方和个人需证实损害事实的存在。争议的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