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443-2001前言本标准规范了农村秸秆燃气的生产、输送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建造及运行,结合农村的实际条件和我国农村能源政策及环保政策,规定了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的技术条件(包括土建施工、设备制造)、试验验收等要求,确保系统的性能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符合国家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要求,为系统的推广提供了依据。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生物质转换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北京市公用事业科学研究所、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山东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大连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河北省石油化工规划设计院、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孟杰、肖明松、崔远勃、张榕林、南方、孙立、吴创之、钟炬、封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