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

上传人:小睿 文档编号:2585114 上传时间:2023-08-02 格式:PDF 页数:564 大小:27.85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1页
第1页 / 共564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2页
第2页 / 共564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3页
第3页 / 共564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4页
第4页 / 共564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5页
第5页 / 共564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pdf_第6页
第6页 / 共564页
亲,该文档总共56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房屋建筑部分Building 2013年版EDITION 2013 中副4统乒A战队社中华人民共和国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房屋建筑部分Building(2013年版)咿副iL统JA血民社

2、2013北京VI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申的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进行了清理。为便于青关监督机构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住房租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条文协调委员会对清理后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汇编。本强制性条文在2009军版基础上,纳了2013军5月31日前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申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节能、节炮、节71GB 50352-2005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士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一一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人口、集水井、采光井等;一一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6.6.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O.llm。6.7.2 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即楼梯梯段宽度除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规定外,供日常

4、主要交通用的楼梯的梯段宽度应根据建筑物使用特征,按每股人流为0.55十(OO.15)m的人流股数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OO.15m为人流在行进中人体的摆幅,公共建筑人流众多的场所应取上限值。6.7.9 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楼梯,梯井净宽大于O.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4:i故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O.l1m。6.12.5 存放食品、食料、种子或药物等的房间,其存放物与楼地面直接接触时,严禁采用有毒性的材料作为楼地面,材料的毒性应经有关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存放吸味较强的食物时,应防止采用散发异昧的楼地面

5、材料。6.14.1 管道井、烟道、通风道和垃圾管道应分别独立设置,不得使用同一管道系统,并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第一篇建筑设计1-1-12室内环撞2室内环境2.1热工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 B 50176-93 3.2.5 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4.3.1 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4.4.4 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户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皿级水平;对于

6、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H级水平。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1生能的凹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田级水平。5.1.1 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顶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i.max 45 51 4.2.2 相邻两户房间之间及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2的规定。第一篇建筑设计1-2-32室内环境表4.2.2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标准房间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十频谱修正量(dB)卧室、起居室(厅)与邻户房间

7、之间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十粉红噪声频谱修正量-二三45DnT.w+C 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计权标准化声压级差十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I注51分隔楼板上下的房间之间IDnT.w+c,r I-4.2.5 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表4.2.5的规定。表4.2.5外窗(包括未封闭阳台的门)的空气声隔声标准构件名称空气声隔声单值评价量+频谱修正量(dB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厅)的窗其他窗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Cr 计权隔声量+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Rw十C,r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1-2006 3.1.7 扩声系统对服务区以外有人区域不应造成环境噪声污

8、染。二三30注253.3.2扬声器系统,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不产生机械噪声。当涉及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24污染控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1.O.5 民用建筑工程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砂、石、砖、砌块、水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等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的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3.1.1的规定。表3.1.1无机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的放射性限量测定项目内照射指数lRa外照射指数I1-2-4

9、I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限量1.0 1.0 2室内环境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元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无机瓷质砖粘结材料等,进行分类时,其放射性限量应符合表3.1.2的规定。表3.1.2 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放射性限量限量测定项目A B 内照射指数1Ra运1.0三三1.3外照射指数1y1.3 1.9 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用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测定游离甲醒含量或游离甲醒释放量。3.6.1 民用建筑工程中所使用的能释放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不应大于0.10%,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G

10、B 18588的有关规定。4.1.1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氨浓度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壤中氨浓度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测定的,应进行建筑场地土壤中氨浓度或土壤氨析出率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4.2.4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氨浓度测定结果大于20000Bq/时,且小于30000Bq/时,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大于O.05Bq/C m2 s)且小于O.1 Bq/Cm2 s)时,应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4.2.5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氨浓度测定结果大于或等于30000即时,且小于50000问时,或土壤表面氨析出

11、率大于或等于O.1&V Cm2 S)且小于O.3&:!/Cm2 S)时,除采取建筑物底层地面抗开裂措施外,还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中的一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4.2.6 当民用建筑工程场地土壤氨浓度大于或等于50000Bq/m3或土壤表面氨析出率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3Bq/Cm2 S)时,应采取建筑物综合防氨措施。4.3.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4.3.2 1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的元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必须为A类。4.3.4 1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室内装修,采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达到El级要求。4.3.9 民用

12、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煤焦泊类防腐、防潮处理剂。第一篇建筑设计1-2-53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3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3.1公共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3.1.4 严禁将幼儿生活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3.6.5 楼梯、扶于、栏杆和踏步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并应在靠墙一侧设幼儿扶手,其高度不应大于O.60m。二、楼梯栏杆垂直线饰间的净距不应大于O.l1m。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O.20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三、楼梯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O.15m,宽度不应小于O.26m。四、在严寒、寒冷地区设置的室外安全疏散楼梯,

13、应有防滑措施。3.6.6 活动室、寝室、音体活动室应设双扇平开门,其宽度不应小于1.20m。疏散通道中不应使用转门、弹簧门和推拉门。3.7.2 严寒、寒冷地区主体建筑的主要出人口应设挡风门斗,其双层门中心距离不应小于1.6m。幼儿经常出人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距地O.601.20m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四、不应设置门坎和弹簧门。3.7.4 阳台、屋顶平台的护栏净高不应小于1.20m,内侧不应设有支撑。护栏净空距离不应大于O.l1m。3.7.5 幼儿经常接触的1.30m以下的室外墙面不应粗糙,室内墙角、窗台、暖气罩、窗口竖边等棱角部位必须做成小圆角。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

14、11(修订,代替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4.1.2 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1.8 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6.2.24 学生宿舍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第一篇建筑设计1-3-13 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8.1.5 临空窗台的高度不应低于O.90m。8.1.6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牢固、安全

15、,高度不应低于1.10m。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5kN/m。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4.5.8 办公建筑中的变配电所应避免与有酸、碱、粉尘、蒸汽、积水、噪声严重的场所毗邻,并不应直接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也不应直接设在厕所、浴室等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4.5.13 办公建筑中的锅炉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废水、废渣和有害气体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 91-93 3.1.5 基地应避开噪声、振动、电磁干扰和其他污染源,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对科学实验工作自身产生的上述危害,亦应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对周围

16、环境的影响。3.2.6 使用有放射性、爆炸性、毒害性和污染性物质的独立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总平面中的位置应符合有关安全、防护、疏散、环境保护等规定。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87 3.1.3 文化馆设置儿童、老年人专用的活动房间时,应布置在当地最佳朝向和出人安全、方便的地方,并分别设有适于儿童和老年人使用的卫生间。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90 3.1.6 锅炉房、冷却塔等不宜设在客房楼内,如必须设在客房楼内时,应自成一区,并应采取防火、隔声、减震等措施。3.2.3 卫生间。四、卫生间不应设在餐厅、厨房、食品贮藏、变配电室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3.1.6 营业部分的公用楼梯、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室内楼梯的每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0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O.16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O.28m;二、室外台阶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O.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O.30m。3.1.11 设系统空调或采暖的商店营业厅的建筑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四、营业厅与空气处理室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兼隔音构造,并不得1-3-2 I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房产建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