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_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P GB/T 50939-2013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first-aid station2013-11-01 发布 2014-06-01 实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Design code for first-aid station GB/T 50939-2013主 编 部 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批 准 部 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施 行 日 期:2 0
2、1 4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 国 计 划 出 版 社2013 北 京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GB/T 50939-2013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网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厘C座3层 邮政编码:100038 电话:(010)63906433(发行部)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 三河富华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印刷850mmX 1168mm 1/32 1.375 印张 32 千字 2014年4月第1版2014年4月第1次印刷统一书号:1580242 242 定 价:12.0 0元版权所有侵权必究侵权举报电话:(010)6390
3、6404 如有印装质量问题,请寄本社出版部调换第 2 0 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急救中心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 批 准 急 救 中 心 建 筑 设 计 规 范 为 国 家 标 准,编号为 GB/T 509392013,自 201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 11月 1 日 j 刖 吕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005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规范制订、修 订 计 划(第 一 批)的 通 知 (建 标 函 200584号)的要求,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
4、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完 成 的。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 制 组 进 行 了 广 泛、深 人 的 调 查 研 究,认真总结了多年来急救中心建筑设计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了先 进的科研成果,参照了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 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 规 范 共 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 则、术 语、选址与总平 面、建筑设计、防火与疏散、建筑设备。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 技术内容的解释。为 提 高 规 范 质 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 范的过程中,认 真 总 结 经 验,积
5、累 资 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 处,请 将 意 见 和建 议 反 馈 给 上 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石门 二路258号,邮 政编码:20004 1,传 真:021 624 64 2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 编 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 编 单 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 编 单 位: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急救中心 天津市急救中心 成都市急救中心 沈阳市急救中心 甘肃省急救中心主要 起 草 人:张行健万培浩钱克文邓 清陈众励沈
6、家水包子翰主 要审 查 人:李远建李国庆李今年朱起东牛天平辛春华杨炳生林向阳刘 颖涂 路2术 语.3选 址 与 总 平 面.3.1 选 址.3.2 总 平 面.4建 筑 设 计.4.1 一 般 规 定.4.2指挥调度用房.4.3 车 库.4.4隔 离 用 房.4.5行政办公用房.4.6后勤辅助用房.4.7培 训 用 房.4.8 急 救 站.5 防 火 与 疏 散.6建 筑 设 备.6.1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消防6.2 电 气.6.3通信指挥调度 系统.6.4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本 规 范 用 词 说 明.引 用 标 准 名 录.附:条 文 说 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
7、ision.2 Terms.3 Site selection and masterplan.3.1 Site selection.3.2 Masterplan.4 Architectural design.4.1 General requirement.4.2 Command scheduling rooms.4.3 Garage.4.4 Isolation rooms.4.5 Adm inistrative office rooms.4.6 Logistics auxiliary rooms.4.7 Training rooms.4.8 First-aid station.5 Fire pr
8、evention and evacuation.6 B uilding equipment.6.1 Plum bing,sewage treatment and fire protection6.2 Electrical.6.3 Communication command scheduling system 6.4 Heating,ventilation and air conditioning.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Lists of quoted standards.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0
9、.1为使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 生、节 能、环保和使 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 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 建 和 扩 建 的 独 立 院前 型 急 救 中 心、分 中 心、急救站的建筑设计。1 0.3城 市 的 急 救 网 络 分 为 急 救 中 心、急 救 分 中 心 和 急 救 站三 级,其设置应根据城市规模、区域卫生规划确定。1.0.4急救中心的建设应满足日常急救服务和在突发公共卫生 事 件 时,统一调度指挥本地区的急救医疗机构承担紧急医疗救治 任务的功能要求。1.0.5急救中心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 急救网络 f
10、irst-aid grid急救网络是由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和急救站组成的三级机构。2.0.2 急救中心 first-aid center直 接 和 城 市120相 连 的,满足城市救护呼叫要求,并肩负应对 各 类 突 发 事 件 紧 急 医 疗 救 援 和 重 大 活 动 医 疗 救 援 保 障 责 任的 场 所,一般由指挥调度中心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2.0.3 急救分中心 Hrst-aid branch center和 城 市 某 区 域120相 连 的,满足城市某区域救护呼叫的场所,一般由指挥调度室及相应配套用房组成。2.0.4 急救站 first-aid station在 特定的服务半径
11、内 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车,内设急救车库并 配备急救车用品房间的急救网点。3选址与总平面3.1 选 址3.1.1急救中心、急 救 分 中 心 选 址,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区域 卫生规划的要求。3.1.2急救中心、急救分中心建设地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1交 通 方 便,宜面临两条道路。2环 境安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避 免强电磁场干扰。3地形宜规整。4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5不 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3.1.3急 救 中 心 下 属 的 急 救 站 宜 设 在 被 服 务 人 口 较 为 集 中 的 地 区。3.2 总平面3.2.1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总
12、体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布 局 紧 凑,人、车、物品等各种 流线组织应清晰、合 理。2宜留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3应 保 证 急 救 车 出 车 的 顺 畅 和 便 捷,并 应 设 有 充 足 的回 车 场 地。4应建地面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5当建地下停车库时,应 保 证 紧 急 出 车 顺 畅 和 便 捷,并宜设 置一定数量的地上停车位。3.2.2急救中心基地内急救车出人口不应少于两处,并应设有环通 的双 车 道。出人口应直接与城市道路连接。交通组织设计应符 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3.2.3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应设在基地内常年主导风向的下 风侧并 靠近出入 口,并应保持与周围建筑的间距。4建
13、 筑 设 计4.1 一 般 规 定4.1.1 主 体 建 筑 的 平 面 布 置、结 构 形 式 和 机 电 设 计 应 为 今 后 发 展、改造和灵活分隔预留条件。4.1.2 办公培训、后勤出入口宜单独设置。建筑物出人口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的有关规定。4.1.3 急救中心的分区和各种用房应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4.1.4 各类用房的面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2 指挥调度用房4.2.1 指挥调度用房宜 设在建筑物的 顶层,并 确 保 通 信 畅 通,室 内环境安静。4.2.2 指挥调度用房_设 置 调 度 大 厅、多功 能 指 挥 会 议 室、程
14、控 交换机机房、配 线 室、暗 室、投 影 室、机 房 等。4.2.3指挥调度用房根据规模 和需要可 设置更衣室、休 息 室、男 女 厕 所、观 摩 台、资料室。.4.2.4 指挥调度用房应防静电、防干扰、防噪声。防噪声标准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的有关规定。4.3 车 库4.3.1 车库宜邻近物资仓库。4.3.2 车库内应设置车辆洗消间、车辆维修车间。4.3.3 车库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驾驶员更衣、休 息 室。4.3.4 车 库的 净高 宜大 于3.2m。地下车库的净高应大于急救车 的高度(包括天线在内)。4.4隔 离 用 房4.4.1急救中心内的隔离用房
15、应设在基地的下风向。4.4.2隔离用房应设置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4.4.3隔 离 用 房 根 据 规 模 和 需 要 可 设 置 物 资 仓 库、设备维修车 间、医护人员值班室、休 息 室、餐 厅。4.4.4医护人员消毒间、车辆消毒间、物品消毒间应为污染区,物 资 仓 库、设 备 维 修 车 间、医 护 人 员 值 班 室、休 息 室、餐厅 应为清洁 区。以上两区之间应设缓冲区。4.4.5隔离用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4.5行政办公用房4.5.1行政办公用房应设置综合办公用房和专业办公用房。4.5.2行政办公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其他办公用房。4.6后勤辅助
16、用房4.6.1后勤辅助用房应设置各种物资仓库和中心供应消毒间、人 员 消 毒 间、设备维 修车 间、医疗垃圾存放间。4.6.2后勤辅助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职工食堂或餐厅。4.7培 训 用 房4.7.1培 训 用 房 应 设 置 创 伤、心 肺 复 苏、危 重 症、气 道管 理示 教 室,大教室和电化设备控制室。4.7.2培 训 用 房 根 据 规 模 和 需 要 可 设 置 体 能 训 练 室、教员休息 室、图书室、书 库、期 刊 室、男 女 厕所、学 员宿 舍、餐 厅。4.8急救站4.8.1急救站用房应设置车库、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室、休息室。4.8.2急救站用房根据规模和需要可设置物资库。5防火与疏散5.0.1 急救中心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 5、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GB 50016和 汽 车 库、修 车 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等的有关规定。调 度指挥中心等重要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为2h的不燃烧体隔墙,其 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5.0.2急救中心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6建 筑 设 备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