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CECS 418:2015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and solar photovoltaic system 中国计划出版社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ion of building and solar photovoltaic system CECS 418:2015 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单位
2、: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行日期:2 0 1 6 年1 月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5北京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第223号关于发布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的公告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3J119 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规程,经本协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CECS418:2015,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日前言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13年
3、第二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13J119 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本规程共分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材料、部件和设备,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光伏系统设计,安全与防护,安装与调试,工程验收,运行与维护等。本规程的某些内容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具体技术问题,使用者可直接与本规程主编单位协商处理。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负责解释(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
4、835)。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解释单位。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浙江合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淘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合大太阳能工程有限公司嘉兴世合新农村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粮食局直属粮油储备库北京五航星太阳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北京昌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田灵江尹伯悦唐亮姜娜侯建群侯生跃刘洋李俊兵杜亮李小平张靖国黄志军郭洪雨李吴龙谢琛钟云燕潘若宏曹春峰主要审查人:李仲明张树君路宾薛梦华齐宝才聂晓尉李德英 2 目次1总则2术语(2)3 材料、部件和设备(3)3.
5、1 一般规定 3.2 光伏构件3.3 逆变器(4)3.4 储能设备3.5 监控及数据传输系统(5)3.6 汇流箱、配电柜4 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4.1 一般规定(7)4.2 规划设计.4.3 建筑设计 4.4 结构设计5 光伏系统设计(12)5.1 一般规定(12)5.2 系统分类5.3 系统设计5.4 电网接入(1 4)6 安全与防护(18)6.1 一般规定(18)6.2 防护措施U们7 安装与调试7.1 一般规定门们7.2 支座门们7.3 光伏构件(20)7.4 电气系统(2 1)7.5 系统调试8 工程验收8.1 一般规定(23)8.2 竣工验收 9 运行与维护(25)本规程用词说明.(2
6、6)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29)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Materials and components and equipments.(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PV components(3)3.3 Inverter(4)3.4 Energy storage equipments(5)3.5 System of monitor and data communication(5)3.6 Power distribution box(6)4 Design of building i
7、ntegrated photovoltaic(7)4.1 General requirements(7)4.2 Planning design(7)4.3 Building design(8)4.4 Structure design(10)5 Design of solar photovoltaic system(12)5.1 General requirements(1 2)5.2 System classification(1 2)5.3 System design.(13)5.4 Grid-connecting of the system(14)6 Safety and security
8、.(18)6.1 General requirements(18)6.2 Protection measures(18)7 Installation and commissioning(19)7.1 General requirements(19)3 7.2 Support(1 9)7.3 Photovoltaic components(20)7.4 Electric system.(2 1)7.5 System commissioning(2 1)8 Engineering final acceptance(23)8.1 General requirements(23)8.2 Final a
9、cceptance(24)9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25)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26)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7)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 9)4 1总则1.0.1 为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建筑中的应用,使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与维护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1.O.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以及在既有建筑上新安装、改
10、造光伏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1.O.3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施工,对光伏系统进行专项验收。1.O.4 在既有建筑上安装或改造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对原有建筑进行结构复核,结构复核通过后,应按建筑工程审批程序进行专项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1.0.5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的设计、安装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术语2.0.1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solar photovoltaic(PV)system 利用太阳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成电能的发电系统,简
11、称光伏系统。2.O.2 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distributed solar PV system 在位于用户侧,以35kV或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20MW的光伏发电系统,简称分布式光伏系统。2.0.3 光伏发电系统与建筑一体化tovoltaic(BIPV)building integrated pho 通过设计,将光伏系统与建筑良好相结合,满足建筑安全、功能、美观等要求。2.O.4 光伏构件PV components 经过模块化预制,具备光伏发电功能的建筑材料或构件,包括建材型光伏构件和普通型光伏构件。2.0.5 建材型光伏构件PV modules as bu
12、ilding components 将太阳电池与建筑材料复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建筑材料或建筑构件,如光伏瓦、光伏墙板、光伏砖等。2.0.6 普通型光伏构件conventional PV compone口ts与封装好的光伏组件组合在一起,维护更换光伏组件时,不影响建筑功能的建筑构件,或直接作为建筑构件的光伏组件。2.O.7 光伏瓦PV tile 具有建筑瓦片和太阳电池组件发电功能的建材型光伏构件。2 3 材料、部件和设备3.1一般规定3.1.1 工程材料及部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并有出厂合格证书,且应满足设计要求。3.1.2 工程材料及部件的物理和化学性能应符合建筑所在地的气候、环
13、境等要求。3.2光伏构件3.2.1 光伏构件采用的晶体硅、硅基薄膜、暗化铺、铜(锢、嫁、晒)等太阳电池的转换效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2 光伏构件的性能指标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应获得国家认可的认证证书。3.2.3 建材型光伏构件应符合建筑模数协调要求,其模数与标称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厂房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6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 50100的有关规定。3.2.4 光伏构件的性能指标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外,尚应符合表3.2.4的规定。表3.2.4光伏构件的性能指标要求项目指标实验方法吸水率C%)三三o.
14、5 按现行国家标准烧结瓦)GB/T21149的相关规定执行抗弯曲强度CN)二三2000按现行国家标准烧结瓦)GB/T21149的相关规定执行燃烧性能二Bl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寿命Ca)二,25 3 3.2.5 普通型光伏构件及太阳电油组件的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CPV)组件安全鉴定第1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的有关规定。3.2.6 光伏构件的支撑材料性能应符合表3.2.6的规定:表3.2.6光伏构件支撑材料性能指标项目析、实验力法使用寿命(a)二三25燃烧性能三131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刷品燃烧性能分级)(;138
15、624的相关规定执行而H民性与使用寿命相匹配抗腐蚀性与使用环境相匹配3.2.7 建材型光伏构件覆盖屋面或墙面时,屋面和墙面基层、保温层的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A级要求。3.3逆变器3.3.1 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应采用并网逆变器,并网逆变器的技术性能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网型风能、太阳能发电系统用逆变器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0321.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并网逆变器应具备自动运行和停止功能,最大功率点跟踪控制功能和防止孤岛效应功能;2 逆流型并网逆变器应具备自动电压调整功能;3 不带工频隔离变压器应具备直流检测功能;4 元隔
16、离变压器的并网逆变器应具备直流接地检测功能;5 并网逆变器应具有并网保护装置,并应与电力系统具备相同的电压相数、相位、频率及接线方式;6 并网逆变器应满足计量、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3.3.2 独立光伏发电系统采用离网型逆变器,离网型逆变器时,rtz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网型风能、太阳能发电系统用逆变器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20321.1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计量、高效、节能、环保的要求。3.4储能设备3.4.1 光伏系统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适当容量的储能装置。3.4.2 用于储能的蓄电地组应满足高效、环保、寿命长、可靠性好、维护简单的要求。3.4.3 当在人员容易接触的地方设置储能装置时,储能设备应设置存放箱。3.4.4 蓄电池的表面应保持清洁,当出现腐蚀、凹瘪或鼓胀现象时,应更换。3.4.5 带储能装置的光伏系统应配置充电控制装置。充电控制装置宜选用低能耗节能型产品,并应具有下列功能:1 过充电保护功能;2 反向放电保护功能;3 最大电流跟踪功能;4 蓄电池过放电保护功能;5 负载的短路保护和极性反接保护功能。3.5 监控及数据传输系统3.5.1 光伏系统应配置监控及数据传输系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