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发布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JTJ309一2005)的通知交水发20054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由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修订完成的船闸启闭机设计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309一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船闸设计规范第五篇:启闭机设计(JT265一87)(试行)同时废止。本规范的第2.1.2条、第2.1.3条、第2.1.6条、第2.1.7条、第2.1.10条第2.3.2条、第2.4.2条第4.3.3条、第4.3.5条、第4.4.5条、第5.1.1条
2、和第5,2.7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本规范中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二OO五年十月十七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在船闸设计规范第五篇:启闭机设计(TJ26587)(试行)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主要包括启闭机设计参数、机械传动启闭机设计和液压传动启闭机设计等技术内容。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参加单位为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和四川省交通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船闸设计规范第五篇:启闭机设计(JTJ265一87)(试行)自1987年颁布实施以来,对提高船闸设
3、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我国船闸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该规范难以满足船闸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进行修订。本规范是在总结建国50多年来船闸建设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总结近10年来船闸工程建设中的科研、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和运行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吸取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大量的调研、收集资料和广泛征求意见,经反复修改、补充、完善而成。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原规范与船闸工程建设发展不相协调的内容以及近年来在船闸工程中应用的新技术和新工艺等内容。由于船闸启闭机设计条件及结构较复杂,采用分项系数法进行修订需要对大量资料进行统计分析,目前条件尚不成熟。同
4、时考虑与相关部门的标准相协调,因此,本规范仍采用定值单一安全系数法。本规范应与船闸工程设计的其他规范配套使用。本规范的第2.1.2条、第2.1.3条、第2.1.6条、第2.1.7条、第2.1.10条、第2.3.2条、第2.4.2条、第4.3.3条、第4.3.5条、第4.4.6条、第5.1.1条和第5.2.7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共分5章15节和2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写组人员分工如下:1总则:张国维2基本规定:张国维黄潼3启闭机设计参数:黄潼4机械传动启闭机设计:袁克忠陈银锋5液压传动启闭机设计:王志成附录A:王志成袁克忠附录B:张国维本规范于2005年8月24日通过部审,于2005年10月17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并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邮政编码:100736)和本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人东城区安定门内国子监街28号,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邮政编码:100007),以便再修订时参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