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685-20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685一1993化学试剂甲醛溶液,与GB/T685一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性状(见第3章);一一色度的分析纯规格由“15黑曾单位”提高至“10黑曾单位”(见第4章,1993版的3.2),酸度的单位由“mmol/100g”调整为“mmol/g”(见第4章,1993年版的3.3);-调整了灼烧残渣的灼烧温度(见5.4,1993年版的4.3.1);调整了铁、铅测定前处理的灼烧温度(见5.4,1993年版的4.3.1);修改了包装及标志(见第7章,1993年版的第6章)。本标准使用重新起草法参考IS06353-3:1987化学分析试剂第3部分:规格第2系列中R63“甲醛溶液”编制,与IS06353-3:1987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试剂分会(SAC/TC63/SC3)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浩、刘全萍、吴旻。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6851965、GB/T685-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