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3179-2012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纸和纸板感官分析气味Food contact materials-Paper and board-Sensory analysis-Odour2012-05-07发布2012-11-16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SN/T3179-201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等同采用ENl230-l:2o01 Paper and board intended for contact with foodstuffs-Sensoryanalysis-Part 1:Odo
2、ur本标准与EN1230-1:2001相比无技术性差异,主要进行了以下的编辑性修改:一第2章根据GB/T1.1一2009编写要求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用“本标准”代替“本欧洲标准”;调整原标准的部分章节顺序。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顺风、崔海容、凌约涛、郭坚、叶诚。ISN/T3179-2012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纸和纸板感官分析气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与食品接触的纸张和纸板样品释放气味的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与食品直接或间接接触的纸张和纸板,包括涂层和印刷品的气味感官分析。本标准不适用于确定消费者的
3、喜好。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50纸和纸板试样的采取及试样纵横向、正反面的测定(GB/T450一2008,IS0186:2002.MOD)GB/T10221感官分析术语(GB/T10221一1998,idt IS05492:1992)GB/T13868感官分析建立感官分析实验室的一般导则(GB/T13868-2009,IS08589:2007,IDT)GB/T14195感官分析选拔与培训感官分析优选评价员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450、G
4、B/T1022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气味0dour嗅觉器官嗅某些挥发性物质所感受到的感官特性。3.2平均样品sample取自批中所有样品的集合体即为平均样品,用于反映批的平均质量,并有可能作为整批样品的评价基础。GB/T450-2008,定义2.43.3试样test piece按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测试的一定量的纸和纸板,通常该试样取自样品,有时试样也可以是样品本身或几个样品。GB/T450一2008,定义2.53.4评价员assessor参加感官分析的人员。GB/T10221一1998,定义2.51SN/T3179-20123.5优选评价员selected assess
5、or挑选出的具有较高感官分析能力的评价员。GB/T10221-1998,定义2.64原理将待测试样存放于玻璃瓶中,置于暗处于23士2下放置20h24h。由一组优选评价员对瓶中空气的气味作出评价。按照0到4五个等级对气味浓度进行评价。5设备5.1一般要求所有使用的设备应没有气味并仅用于感官分析;仅采用最小气味的清洁剂进行设备清洁;应小心操作以防盖子、塞子和插片成为气味污染源。附录A提供了一个有效清洁过程的实例5.2平底烧瓶带有圆锥形磨口接头和塞子的500mL宽颈平底烧瓶,用于储存干化学物质的宽螺旋颈瓶,或者是国内的罐头瓶均可。烧瓶应由有色玻璃制造,或者由铝箔覆盖,因为样品的暴露极有可能影响评价员
6、的判断。所准备的烧瓶个数应与测试小组成员人数一致6样品制备如果测试结果是被用于评估大量纸质原料,则应对纸卷或纸堆的数量进行检测,待测纸卷或纸堆的数量和挑选样品的方法见GB/T450采样和样品储存过程应避免样品污染,纸卷的外层应舍弃不用。采样结束后应立即用数层无涂层的铝箔包裹试样,以防样品气味物质的摔发损失和(或)从环境中吸收气味物质。多层板应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测试,样品的所有处理应当在无味的房间或橱柜中进行从样品中切出面积为6dm2的纸片或纸板作为待测试样。建议将试样裁剪成规格为1cm5cm的窄条。7测试7.1测试小组测试小组至少由6名优选评价员组成,小组成员最好在从事评价源于纸张和纸板的气味之
7、前接受过相关培训,评价员应健康状态良好,并在测试期间未患感冒,每个小组成员应明确给出6个一致的结果。例如,考虑到中间值,对单一样品的结果总误差不应超过1.5。关于测试和选择评价员的指导说明见GB/T14195。注:建立气味浓度参照系对于训练评估员,保持测试小组的测定水平是很有利的。空的烧瓶可以作为0参照。目前尚无气味浓度等级1到4进行标定参照的原料,每个实验室应当配备其自己的系列。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挥发性物质(气味)的释放,所有原料都是不稳定的,故参照系应当及时更换2SN/T3179-20127.2测试条件气味评价应在室温、安静、通风良好、无气味的房间里进行。房间的相对湿度应维持在50%。详细
8、信息见GB/T13868。7.3测试步骤7.3.1将待测试样片(6dm2)松散地塞人平底烧瓶中(5.2)。确保待测试样的表面完全暴露。密封平底烧瓶并使其在232的黑暗条件下,保持20h24h。注:如果进行的是粗略估计,较短的暴露时间可以和提高温度联用。但是其结果与在室温下放置20h24h后测定的结果没有可比性。暴露的时间和温度应与结果一同报告。7.3.2给每个评价员一个空烧瓶(作为气味强度为0的参照)和一份评估表。评价员应摇动烧瓶,打开容器后立即吸入瓶内气体。如果需要重复测试,应在容器被再次打开前关闭2min。评价员应按如下方式在评估表上记录感觉到的气味强度:0=没有可察觉的气味;1=气味刚可
9、察觉(尚难以界定);2=中度气味;3=中度强烈的气味;4=强烈气味。气味强度等级仅用整数表示,如有必要,评估员也可使用半数来描述。从强度2开始,应给出气味的描述。注1:可采用计算机化的数据收集系统进行评估。注2:由于疲劳原因,连续测定次数不应超过5次:为了避免适应性效应,评价员应在两次测定间暂停1min或2 min8结果表达8.1计算计算所有个人分数的中位数。如果某个结果与中位数相差1.5或更多,则去掉该个人结果。如果存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结果与中位数相差1.5或更多,或者存在少于6个一致的结果,则应重新进行测定,如有必要,取新的待测试样测定。8.2结果报告中位数值,精确至0.5。9测试报告试验报告应参照本标准包括如下内容:a)测试的日期和地点;b)样品标识的所有相关信息;c)测试结果包括按上述规定得到的中位数值和气味的任何描述;d)记录下任何偏离本标准的操作或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的可变环境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