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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93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608364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243.9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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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493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发布 2012-12-25 发布 2013-01-25 实施 GB 149362012 1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 14936-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硅藻土。本标准与GB 14936-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范围;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技术要求;修改了检验方法。GB 149362012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硅藻土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天然硅藻土为原料经过干燥

2、、焙烧、酸洗、分级等工艺制成的硅藻土干燥品、酸洗品、焙烧品及助熔焙烧品的食品添加剂硅藻土。2 技术要求 2.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干燥品 酸洗品 焙烧品 助熔焙烧品 色泽 灰色到近白色 白色 粉红色到浅黄色 白色或粉白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50 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状态 粉末 2.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干燥品 酸洗品 焙烧品 助熔焙烧品 砷(As)/(mg/kg)5 附录 A 中 A.4 铅(Pb)/(mg/kg)4 附录 A 中 A.5 干燥减量,w/%10.0

3、3.0 附录 A 中 A.6 灼烧减量(以干基计),w/%7.0 0.5 附录 A 中 A.7 非硅物质(以干基计),w/%25.0 附录 A 中 A.8 pH(100 g/L 溶液)5.010.0 8.011.0 附录 A 中 A.9 GB 149362012 2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试验中所用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2 和 G

4、B/T 603 之规定制备。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A.3 鉴别试验 A.3.1 仪器和设备 显微镜:10倍或大于10倍(物镜)10(目镜)。A.3.2 鉴别方法 于载玻片上滴1滴水,然后加入微量试样,盖上盖玻片,显微镜下观察,可观察到典型的硅藻形状。A.4 砷(As)的测定 A.4.1 试样溶液A的制备 称取 10.00 g0.01 g 试样,置于 250 mL 烧杯中,加入 50 mL 盐酸溶液,用玻璃表面皿盖上烧杯,于70 加热 15 min。冷却,用慢速定性滤纸将上层清液过滤到 100 mL 容量瓶中。用三份 10 mL 热水洗涤滤浆,并用 15 mL 热水洗滤纸

5、。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保留此试样溶液 A,供 A.5 铅的测定时使用。A.4.2 测定 按照 GB/T 5009.7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A.5 铅(Pb)的测定 A.5.1 试剂和材料 A.5.1.1 三氯甲烷。A.5.1.2 盐酸。A.5.1.3 硝酸。A.5.1.4 硫酸。A.5.1.5 氢氧化钠溶液:250 g/L。A.5.1.6 吡咯烷二硫代氨基甲酸铵(APDC)溶液:20 g/L。使用前过滤。A.5.1.7 铅(Pb)标准溶液:0.004 mg/mL。A.5.1.8 水:符合 GB 66822008 中二级水的规定。A.5.2 仪器和设备 A.5.2.1 分液漏斗:250 mL

6、。A.5.2.2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配有铅空心阴极灯。A.5.3 分析步骤 A.5.3.1 玻璃仪器的清洗 GB 149362012 3 所用玻璃仪器均以硝酸溶液(11)浸泡过夜,用自来水反复冲洗,最后用水冲洗干净。A.5.3.2 试样溶液B的制备 移取 10.00 mL 试样溶液 A(A.4.1),置于 150 mL 烧杯中,加 30 mL 水,加入 1 mL 盐酸。加热煮沸几分钟,冷却,稀释至 100 mL,用氢氧化钠溶液调整溶液 pH 为 1.01.5(用 pH 0.55.0 的精密试纸检测)。将此溶液转移至 250 mL 分液漏斗中,用水稀释至约 200 mL。加 2 mL 吡咯烷二

7、硫代氨基甲酸铵(APDC)溶液,混合。分别用 20 mL 三氯甲烷萃取两次,收集萃取物于 50 mL 烧杯中,蒸汽浴蒸发至干(此操作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于残渣中加入 3 mL 硝酸,继续蒸发至近干。加入 0.5 mL 硝酸和 10 mL 水,加热至溶液体积约为 3 mL5 mL。转移至 10 mL 容量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A.5.3.3 标准溶液的制备 移取 1.00 mL 铅标准溶液置于 150 mL 烧杯中,加 30 mL 水,加入 1 mL 盐酸。加热煮沸几分钟,冷却,稀释至 100 mL。用氢氧化钠溶液调整溶液 pH 为 1.01.5(用 pH 0.55.0 的精密试纸检测)。

8、以下操作同A.5.3.2 中“将此溶液转移至 250 mL 分液漏斗转移至 10 mL 容量瓶,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A.5.3.4 测定 使用空气-乙炔火焰,在 283.3 nm 波长处,用水调零,测定试样溶液 B 的吸光度。试样溶液 B 的吸光度不应超过标准溶液的吸光度。A.6 干燥减量的测定 A.6.1 仪器和设备 A.6.1.1 称量瓶:40 mm25 mm。A.6.1.2 电热恒温干燥箱:温度可控制在105 2。A.6.2 分析步骤 称取约 2 g 试样,精确至 0.000 2 g,置于预先在 105 2 下干燥至质量恒定的称量瓶中,于 1052 电热恒温干燥箱中干燥 2 h,取出

9、,冷却至室温,称量。此为试样 A,供 A.7 灼烧减量和 A.8 非硅物质测定时使用。A.6.3 结果计算 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 w1,按式(A.1)计算:%10011mmmw(A.1)式中:m1干燥后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 试样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3%。A.7 灼烧减量的测定 A.7.1 仪器和设备 高温炉:可控温度 800 25。A.7.2 分析步骤 称取约 1 g 试样 A(A.6.2),精确至 0.000 2 g,置于预先在 800 25 下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瓷坩埚中,于

10、800 25 高温炉中灼烧至质量恒定。A.7.3 结果计算 灼烧减量的质量分数 w2,按式(A.2)计算:GB 149362012 4%10012mmmw(A.2)式中:m1灼烧后试样 A 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 试样 A 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05%。A.8 非硅物质的测定 A.8.1 试剂和材料 A.8.1.1 氢氟酸。A.8.1.2 硫酸溶液:12。A.8.2 仪器和设备 A.8.2.1 铂坩埚。A.8.2.2 高温炉:可控温度800 25。A.8.3 分析步骤 称取约 0.

11、2 g 试样 A(A.6.2),精确至 0.000 2 g,置于预先在 800 25 下灼烧至质量恒定的铂坩埚中,加入 5 mL 氢氟酸和 2 滴硫酸溶液,慢慢蒸发至干。冷却,再加入 5 mL 氢氟酸,再次蒸干。于 800 25 高温炉中灼烧至质量恒定。A.8.4 结果计算 非硅物质的质量分数 w3,按式(A.3)计算:%100013mmmw(A.3)式中:m1灼烧后试样 A 和铂坩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m0铂坩埚的质量数值,单位为克(g);m 试样 A 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 0.2%。A.9 pH 的测定 A.9.1 仪器和设备 A.9.1.1 玻璃砂芯坩埚:滤板孔径为5 m15 m。A.9.1.2 酸度计:配有玻璃电极和甘汞电极。A.9.2 分析步骤 称取 10.00 g0.01 g 试样,置于 150 mL 烧杯中,加入 100 mL 不含二氧化碳的水混合,煮沸 30 min,用水补充至 100 mL,用玻璃砂芯坩埚过滤。然后按照 GB/T 23769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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