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米香型白酒GB 1 0 7 8 1。a 一 二R i c e a r o ma t i c C h i n e s e s p i r i t s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米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本 标准适用 于以大 米为原料,经半 固态发 酵、燕 馏、贮存、勾兑 而制成 的,具 有小曲米 香特点的蒸馏酒。本标准不 适用于4 0 度以 下的低度米香型白酒。2 引用标准G B 1 0 3 4 5 白酒试验方法G B 2 7 5 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8.技术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 1。表 1项目优级一级二级色泽无色,清亮透明,无备浮物,无沉健香气米香纯正、渭雅米香纯
2、正米香较纯正口味绵甜,爽 冽,回味怡畅绵甜,爽冽,回味较畅纯正,尚爽冽风格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8.2 理化要求见表 2。中 华人民 共和国轻工业部1 9 8 9-0 3-8 1 批准1 二0 一 0 1 一 0 1 实施1 5 5GB 1 07 81.8-8 9表 2项目优级一级二级酒精度.%(犷/厂)二 4 1.0-5 7.0总酸(以乙酸计),g/L夕 0.3 00.2 50.2 0总 的(以乙酸乙 两计),g/L 1.0 00.8 0 0.4 0固形 物,g/L二 0.4 0 注:酒精度允许误差为土 1.0 度。酒 精 度 4 1.。一 4 9.0 度,固 形 物 可 为。.S O g/L。优级、一级、二级酒均 不得加人非自身发醉产生的物质。忿.a 卫生指标 按G B 2 7 5 7 执行。附加说明:本标 准由中 华人民 共 和国轻工 业部 提出。本 标准由轻工业部 食品发 醉工 业 科学研究 所归口。本 标准由 桂林市 酸酒总 厂、广西 轻工 业研 究 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夏义雄、雷时奋、田 栖静、王以明、唐崇卿。1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