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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 447.3-2003 无公害双孢蘑菇 第3部分:商品菇.doc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12270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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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B33/T-2003/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3-08-28实施2003-08-20发布无公害双孢蘑菇第3部分:商品菇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gaigus bisporusPart 3: Commercial mushroom DB33/T 447.3 -2003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 67.080B 31备案号:14153-20031DB33/T 447.3-2003前 言DB33/ 447-2003无公害双孢蘑菇分为:第1部分:菌种。第2部分:生产技术。第3部分:商品菇。本部分为DB33/ 447-2003的第3部分。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

2、提出。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嘉善县农业经济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樊根强、鲍荣焕、杨玉成、陆剑峰、陈福权、陶如龙。I无公害双孢蘑菇第3部分:商品菇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双孢蘑菇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人工栽培的双孢蘑菇(Agaricus bisporus)、双环蘑菇(Agaricus biotorguis,俗称大肥菇、高温蘑菇)鲜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3、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GB/T 5009.19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方法GB/T 5009.38-1996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T 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GB

4、/T 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GB/T 12533 食用菌杂质测定GB/T 1492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3 要求3.1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 无公害双孢蘑菇的感官指标项目要求外观白色、乳白色、棕色、菇形圆整、饱满、不开伞,大小较均匀、无菌斑、褐斑气味有双孢蘑菇或双环蘑菇特有的香味,无异味霉烂菇无虫蛀菇/%(质量分数)0.5水分/% 913.2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2 无公害双孢蘑菇的卫生指标项目指标/(mg/kg)砷(以As计) 0.5汞(以Hg计) 0.1铅(以Pb计) 1镉(以Cd计) 0.5亚硫酸盐(以SO2计) 50六六六(BHC) 0.

5、1滴滴涕(DDT) 0.1多菌灵(carbendazim) 0.5敌敌畏(dichlorvos) 0.5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蔬菜(包括食用菌)生产中使用。4 试验方法4.1 感官指标的检验4.1.1 肉眼观察外观、霉烂菇、虫蛀菇的情况。4.1.2 鼻嗅气味4.1.3 水分 按GB/T 12531规定执行。4.2 卫生指标的检验4.2.1 砷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4.2.2 汞按GB/T 5009.17规定执行。4.2.3 铅按GB/T 5009.12规定执行。4.2.4 镉按GB/T 5009.15规定执行。4.2.5 亚硫酸盐按GB/T 50

6、09.34规定执行。4.2.6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1规定执行。4.2.7 多菌灵按GB/T 5009.38-1996中的4.7规定执行。4.2.8 敌敌畏按GB/T 5009.20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5.1 检验分类5.1.1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形式检验要求;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 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5.1.2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

7、格证方可交收。5.2 组批规则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双孢蘑菇作为一个检验批次。5.3 抽样方法5.3.1 抽样 按GB/T 12530规定执行。5.3.2 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符,凡与实货不符、包装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取样。5.4 包装检验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5.5 判定规则感官指标和卫生指标有一项不能达到要求的,即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6 标志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产地、净含量和采收日期等,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7 包装、运输和贮存7.1 包装7.1.1 外包装(箱、筐)应牢固、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内包装材料卫生指标应符合GB 9687或GB 9688规定。7.1.2 每批报验的产品其包装规格、单位净含量应一致。7.1.3 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包装标识的净含量。7.2 运输7.2.1 运输时轻装、轻卸,避免机械损伤。7.2.2 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杂物。7.2.3 防日晒、防雨淋,不可裸露运输。7.2.4 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鲜活动物混装混运。7.2.5 应在低温条件下运输,以保持产品的良好品质。7.3 贮存在1-5的冷库中贮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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