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52/T 贵州黔漠枇杷食品有限公司 发布2022-10-08实施202-09-09发布枇杷面Q/QMPP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QMPP 0001S-20221Q/QMPP 0001S-2022前 言本文件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由贵州黔漠枇杷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黔漠枇杷食品有限公司。本文件起草人:李萍。I枇杷面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贵州黔漠枇杷食品有限公司枇杷面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贵州黔漠枇杷食品有限公司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和
2、碳酸钠后添加枇杷混合液(枇杷叶熬制的水和枇杷果压榨成的果酱混合),进行和面、挤压熟制、晾晒或烘干加工而成的枇杷面。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
3、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度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3867 鲜枇杷果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准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LS/T 3212 挂面3 要求3.1 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3.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3 枇杷叶应符合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的
4、规定。 3.1.4 枇杷果应符合GB/T 13867的规定。3.1.5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钠应符合GB 1886.1的规定。3.1.6 其他原辅料 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具有枇杷面应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将被测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进行外观、杂质、色泽项目检验;用鼻嗅的方法进行气味的检测;烹调性需要熟化后口尝气 味具有枇杷面应有的气味,无霉味、酸味及其他异味外 观粗细均匀、整齐、形态良好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无牙碜,柔软爽口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理化
5、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14.5GB 5009.3酸度/(T)8.0GB 5009.239自然断条率/(%)5.0LS/T 3212附录B熟断条率/(%)8.0LS/T 3212附录C烹调损失率/(%)15.0铅(以Pb计)/(mg/kg)0.18GB 5009.123.4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 的规定进行。3.5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6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4.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组批
6、量以产品最小包装数计。4.2 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 1kg(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样品。将样品分为2份,其中3/4作为检验样品,1/4 作为备检样品。净含量按JJF 1070的要求进行抽样。4.3 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酸度、自然断条率、熟断条率、烹调损失率、净含量。4.3.2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3.23.6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
7、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 判定规则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或对该批次产品加倍抽样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5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 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5.2 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的规定。产品应包装严密,不得泄漏。5.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有异味、易挥发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时轻拿轻放,不得扔摔,撞击、挤压。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5.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室内;不得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有异味、易挥发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贮。仓库内产品,按不同品种堆码整齐。产品离地、离墙堆放,按批次排放,并遵循先入库先出库的发货原则。参考文献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关于批准番茄籽等9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第20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