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RRS 0003S-2020Q/RRS 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RRS 0003S-2020马铃薯原薯饼干2020-07-01发布 2020-08-01实施 凯里市日日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标准食品安全指标依据GB 2762-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马铃薯原薯的选择依照GB/T 31784-2015 马铃薯商品薯分级与检测规程制定;其他指标分别参照GB 7100-2015 饼干,结合产品实测值制定。本
2、标准由凯里市日日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凯里市日日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工业大学国家海洋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贵州省食品加工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温成荣、王长云、刘永翔、祁立波、姜鹏飞。 III马铃薯原薯饼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马铃薯原薯饼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按3.1生产的马铃薯原薯饼干。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
3、示标志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GB 188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的检验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副溶血性弧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4、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08 低筋小麦
5、粉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0 棕榈油GB 196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稀奶油、奶油和无水奶油GB/T 20980 饼干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1784 马铃薯商品薯分级与检测规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SC/T 3202 干海带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
6、本文件。3.1 马铃薯原薯饼干以马铃薯原薯(添加量超过50%)、低筋小麦粉、干海带(打成粉)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糖、油脂等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氢钠、碳酸氢铵),经原料预处理、辅料混合、面团调制、辊压、成型、烘烤等工艺制成的饼干。4 要求4.1 原辅料要求4.1.1 马铃薯原薯应符合GB/T 31784的规定。4.1.2 低筋小麦粉应符合GB/T 8608的规定。4.1.3 棕榈油应符合GB/T 15680的规定。4.1.4 奶油应符合GB 19646的规定。4.1.5 海带应符合SC/T 3202的规定。4.1.6 食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4.1.7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
7、钠应符合GB 1886.2的规定。4.1.8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铵应符合GB 1888的规定。4.1.9 其他原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和添加不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规定的物质。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形 态外形完整,不收缩,不变形,不起泡,凹底很少。将样品置于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形态和色泽。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色 泽呈黄绿色,表面有光泽。滋味、口感口感酥松、松脆,不黏牙,无腥味、有较淡的或者合适的海带味,马铃薯香味强。组 织断面结构呈多孔状,细密,无孔洞。杂 质无油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8、。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10GB 5009.3碱度/(%)0.4GB/T 20980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5009.227铅(以Pb计)/(mg/kg)0.48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g/kg)5GB 5009.22注: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油脂的产品。4.4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霉
9、菌/(CFU/g)50GB 4789.15沙门氏菌/(/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2103GB 4789.10 第二法副溶血性弧菌/(MPN/g)51102103GB 4789.7注:a 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6 净含量预包装产品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7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的规定。4.8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
10、批以同一配料、同一规格、同一班次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 抽样随机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样品不低于2千克(独立包装不少于9份),其中6份用于检验,3份留样备检。5.3 出厂检验产品需经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要求中4.2-4.7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前;b) 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市场监督
11、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5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为合格品。否则,应用留样产品或对同批产品双倍抽样进行不符合项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6.1 标志、标签 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6.2 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产品外包装为周转箱,应符合GB 4806.7的规定。运输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 的规定,箱内不使用过度的隔板。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6.3 运输运输工具、容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运输途中密闭无污染。装卸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重压和挤压。6.4 贮存产品贮存在室内清洁、阴凉、通风、干燥处,有防尘、防蝇、防鼠等措施,不得直接在地面和靠墙放置,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严防暴晒。6.5 保质期常温下9月份至次年5月份保质期为4天;6月份-8月份保质期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