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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SW 0001 S-2021 侗坊油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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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QSSW 0001S2021 Q/QSSW 贵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QSSW 0001S2021侗坊油茶2021-07-24发布 2021-08-24实施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 前 言本文件根据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以及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侗坊油茶的特点及生产实际而制定;本文件由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乔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荣生。侗坊油茶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侗坊油茶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标签、运输、贮存。本文件适用于以油茶籽油和茶叶为主

2、要原料,以大米、从江香禾糯、花生、生姜、葱、食用盐等为辅料,经炒制、粉碎、油炸、混合、包装(定量或不定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用沸水冲泡后食用的具有特有风味的侗坊油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 大米GB/T 1532 花生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

4、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4456.1 绿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1765 油茶籽油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383 生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52/T 1303 地理标志

5、产品 从江香禾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要求3.1 原料3.1.1 油茶籽油应符合GB/T 11765的规定。3.1.2 茶叶应符合GB/T 14456.1、GB 2762和GB 2763的规定。3.1.3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3.1.4 从江香禾糯应符合DB52/T 1303的规定。3.1.5 花生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3.1.6 生姜应符合GB/T 30383的规定。 3.1.7 大米应符合GB/T 1354的规定。3.1.8 加工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9 其他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

6、标准要求及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呈浅黄色或产品特有的色泽均匀一致将被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目测其色泽、组织形态、有无杂质;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冲调或冲调加热后品其滋味气味、滋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焦糊及其他气味组织形态干燥、酥松的粉末状,无结块、无霉变、果仁均匀杂 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水分,15.0GB 5009.3酸价(以脂肪计)(KOH),mg/g5.0GB 5009.229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0.25GB

7、5009.227铅(以Pb计),mg/kg0.48GB 5009.12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3.4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01000GB 4789.10平板计数法沙门氏菌500/25g-GB 4789.4霉菌,CFU/g5250102GB 4789.15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 净含量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均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8、办法的规定。检验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3.6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7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3.8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 检验规则4.1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天、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品种产品为一批。 4.2 抽样方法 在生产线上或成品库中每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供检验,每批样品不得少于9个包装,6个用于检验,3个留作备样。微生物指标采样按GB 4789.1规定执行。4.3 出厂检验4.3.1 每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4.3.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4 型式检验型式

9、检验项目为本文件要求中3.23.7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鉴定;b)主要原辅料产地或加工工艺发生较大改变时;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5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文件判为合格品。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微生物指标除外)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文件时,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符合项的检验,结果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5 包装、标志、标签、运输、贮存5.1 包装产品采用塑料包装袋袋装,材质应符合相应的产品卫生标准要求。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其质量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5.2 标志、标签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GB 28050的规定。5.3 运输运输应在常温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装运,运输工具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生要求。5.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躁、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离地离墙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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