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论述摘编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了全面适应新时代我国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治理效能势在必行。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形成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和严密的监督体系,发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作用,不断推进我国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我们党着眼于反腐败标本兼治,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法规。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加强专业化建设,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和考核测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实事求是、守正创新,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保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战略定力,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