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造价文件汇编(陕西)目录陕建价发200722 号.1陕建价发2009199 号.7陕建发2012235 号.9陕建发2012340 号.10汉市建规发201646 号.11陕建发2016100 号.13陕建发2017270 号.22第 1 页陕建价发200722 号关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杨凌示范区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为正确理解与贯彻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07232 号)文件的有关
2、规定,现作如下说明:1.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2008 年 1 月 1 日起应参照 2004 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 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编制工程预结算,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列入差价。其计价计费程序如下:(1)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一。(2)安装工程、人工土石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二。(3)市政(建筑)工程的计费程序见附表三。(4)附表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定额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
3、(或补充列项),构成工程实体项目费的合计。定额工程费指定额项目费和相应的管理费、利润、风险因素的合计。第 2 页定额措施项目费指消耗量定额中有列项(或补充列项),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本工程实体项目费用的合计。2.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且以1999 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 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 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费用定额计价的工程,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按原合同约定的计费程序执行新标准
4、,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列入差价。2008 年 1 月 1 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仍按原约定执行。3.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站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 3 页附表一一般土建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装饰工程计费程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程序或内容合价其中(元)人工费合计材料费合计机械费合计1定额项目费A1A2A3(含定额规定调整系数)AA1A2A32管理费A费率B3利润(A+B)费率C4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5定额工程费A+B+C+DE6临时设施费E费率F7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E费率G8二次倒运费E费率H9检
5、验试验及放线定位费E费率K10定额措施项目费J1J2J3JJ1J2J311管理费J费率B112利润(J+B1)费率C113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114措施费用合计F+G+H+K+J+B1+C1+D1M15其他总包服务费等T16差价L17.1劳保统筹基金(E+M+T+L)费率P117.2失业保险(E+M+T+L)费率P217.3医疗保险(E+M+T+L)费率P317.4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E+M+T+L)费率P417.5残疾人就业保险(E+M+T+L)费率P517.6工程定额测定费(E+M+T+L)费率P6第 4 页17规费合计 PiP18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E+M+T+L)费率R19不
6、含税工程造价E+M+T+L+P+RQ20税金Q税率S21含税工程造价Q+SW第 5 页附表二安装工程、人工土方工程、市政(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计费程序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程序或内容合价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1定额项目费A1A2A3(含定额规定调整系数)AA1A2A32管理费A1费率B3利润A1费率C4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5定额工程费A+B+C+DE6临时设施费A1费率F7冬雨季、夜间施工措施费A1费率G8二次倒运费A1费率H9检验试验及放线定位费A1费率K10定额措施项目费J1J2J3JJ1J2J311管理费J1费率B112利润J1费率C113风险(含人工、机械、材料)D114措施费
7、用合计F+G+H+K+J+B1+C1+D1M15其他总包服务费等T16差价L17.1劳保统筹基金(E+M+T+L)费率P117.2失业保险(E+M+T+L)费率P217.3医疗保险(E+M+T+L)费率P317.4工伤及意外伤害保险(E+M+T+L)费率P417.5残疾人就业保险(E+M+T+L)费率P517.6工程定额测定费(E+M+T+L)费率P617规费合计 PiP第 6 页18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E+M+T+L)费率R19不含税工程造价E+M+T+L+P+RQ20税金Q税率S21含税工程造价Q+SW第 7 页陕建价发2009199 号陕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印发 2009 陕西省建设工
8、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扬凌示范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根据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写了 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勘误及补充定额,已经印发,自 2010 年 3 月 1 日正起实施,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2010 年 3 月 1 日起新开工的项目应执行新的计价依据,2010 年 3
9、月1 日未完成结算的在建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0 年 3 月 1 日后完成的工程量执行新的计价依据;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可由双方协定。二、依法可不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如不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可参照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销售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新计价依据编制工程结算。其计价程序另行通知。三、原 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6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2004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第 8 页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参考费率、2005陕西省施工机械台班参考价
10、目表同时废止。2004陕西省建筑、装饰公司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继续使用。四、上述计价依据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附件: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划、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 年 11 月 27 日第 9 页陕建发2012235 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2012 陕西省仿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
11、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随着我省仿古建筑工程施工新工艺不断改进、新技术的不断应用,1992 年颁发的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已经不能适用当前实际预结算的需要。根据建筑市场仿古建筑工艺不断改进的特点,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 陕西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现予以颁发。一、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自 2012 年 12 月 1 日起实施。凡 2012 年 12 月 1日起新开工的仿古建筑工程应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价费率。2012 年 12 月 1 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在建仿古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2年 12 月 1 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新的定额及其计
12、价费率;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二、原 1992全国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同时废止。三、本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日程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二一二年九月五日第 10 页陕建发2012340 号关于发布2012 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着我省市政设施维护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维修养护资金需求量,推行定额养护,统一和规范工程费用的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造价,我厅组织编制完
13、成了2012 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现予以发布,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2012 陕西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定额及其计价费率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2 年 12 月 13 日第 11 页汉市建规发201646 号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增补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有关子目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汉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工艺、新工法广泛应用,现行的陕西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中“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子目属现场拌合料,但施工中大多数变更为商品混
14、合料。为了减少变更,经商省造价总站同意,现决定增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商品混合料)”子目,请遵照执行。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商品混合料)子目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2016 年 7 月 21 日第 12 页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商品混合料)单位:100 工作内容:上料、摊铺、找平、碾压密实、养护等。编 号B-1B-2项 目机械摊铺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5CM每增减 1CM名 称单位数 量人工 综合工日工日1.7350.116材料水泥稳定碎石T32.132.142其他材料费元68.234.55机械平地机 120KW台班0.04光轮压路机(内燃)8T台班0.031振动压路机 15T台班0.127洒水车 400
15、0L台班0.102轮胎式装载机 M3台班0.0680.005第 13 页陕建发2016100 号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建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等文件规定精神,建筑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
16、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我省计价依据体系的实际情况,现就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有关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调整依据1.住建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 号)。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等。4.我省现行计价依据。二、调整原则第 14 页1.同一合同工程项目,营改增后造价水平保持稳定。2.同一合同工程项目,营改增后企业税赋有所下降。三、调整方法在现行计价依据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过渡性综合系数法计算营改增过渡后的工程造价。具体方法是,根据价税分离的原则,分别计算出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和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再测算出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和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的比值,即为过渡性综合系数;然后以该综合系数乘以营业税下不含税工程造价,得出增值税下税前工程造价,作为计算增值税的计税基础。第 1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