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9/T28-2023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技术内容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的规定制定。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平昌县道生渔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由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平昌县水产渔政局、平昌县道生渔业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智勇、魏亨军、曾维超、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