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中国已跨过了第一个快速人口老龄化期,我们很快还需应对一个更快速的人口老龄化期”1。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我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约为 2.64 亿人,占总人口的 18.70%,其中 65 岁及以上人口约为 1.9 亿人,占总人口的13.50%2。预计 2035 年前后,我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 1/4,2050 年前后将超过 1/33。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2021 年 11月 18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 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 提出:“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2、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4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智能化技术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然而,在其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改变社会服务方式的过程中,却加剧了“数字弱势群体”5的劣势,让一些老年人难以适应,权益保障面临很大的挑战。本文拟探讨在智能化技术背景下,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路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有益借鉴。一、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现实意义(一)理念维度:树立尊老敬老意识“老年友好型社会必然是尊老敬老的社会,注重孝亲敬老文化的传承和创新。”6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尊老爱老、共建共享的理念,营造家庭
3、和睦、代际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7,减少社会成员对老年人的偏见。具体来说,一是能够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生理、认知、知识素养等因素,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全过程8。进一步明确无论是家庭中的养老、社会上的尊老,还是政府的爱老,都是老年人应享有的养老权利,同时也是家庭、社会、政府应承担的养老责任9。二是在大数据、人工智能、5G 等技术的应用方面能够充分尊重老年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建立服务项目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关系,克服社会认知、经济水平和区域差异,确保实现人人享有的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均衡发展。智能化技术背景下老年友好型社会构建研究赵子雄朱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4、摘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智能化技术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对于树立尊老敬老意识、提供有效的适老服务、助力构建“老人可享”的智能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智能化背景下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还存在价值性壁垒、技术性阻碍和结构性失衡等问题,需要塑造社会“老龄意识”、弥合老年“数字鸿沟”、优化服务资源配置,让老年人享受到智能化技术带来的红利,最终满足其对美好老年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以促进人人享有的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均衡发展。关键词智能化技术;老年友好型社会;老年人权益中图分类号C91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53(2022)02-0076-04作者简
5、介赵子雄(1998),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学院硕士研究生。朱军(1970),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查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政府社会管理76DOI:10.13945/ki.jlac.2022.02.010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二)服务维度:提供有效的适老化服务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是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领的,在服务方式和内容上更适合老年人的“口味”,并能整合资源、协调配置,最终达到“老人可享”的服务目标。现实生活中,老年群体的现实需求除了不同于其他社会群体的需求之外,其内部也具有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表现为既有日常生活、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物质需求,也存在社会参与、教
6、育学习等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不同年龄、经济条件和职业的老年人对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存在差异。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一是能够结合所在地区老年群体特点,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二是智能化技术能够针对老年群体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相对较慢的特点,注重适老性服务,为老年人带来便捷舒适的服务体验,保障对老年群体服务的有效性。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整合多种资源,通过多样化的服务供给,给老年人创造更加自由的选择空间,让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三)技术维度:助力构建“老人可享”的智能社会“不分年龄、公平参与和共享的社会是 老年友好型社会 的基本特征
7、。”10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智能化技术已被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构建“老人可享”的智能社会是我们面向未来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地方政府在不断加大涉老科技的投入力度、努力提升老年人对智能社会的适应性、提高老年人技术素养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因此,构建“老人可享”智能社会,一方面,在社会服务工作中,有利于地方政府了解非接触、无人化的智能化技术应用场景容易忽略的老年人的实际诉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适老性服务。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智能服务设计的包容性,能够确保老年人平等、自由地选择服务方式,促进技术供给方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适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此外,有利于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
8、、通俗化、普及化的技术服务,弥合智能化技术因年龄和认知水平差异所产生的“数字鸿沟”,为拓宽老年人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奠定基础。二、现实困境:老年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分析(一)价值性壁垒:群体意识的忽略和自我意识的欠缺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发展,传统经验主义的人工决策逐渐被淘汰,决策中越来越多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被让渡于算法,“数字弱势群体”被社会忽略的问题逐渐显现。相当数量的老年人因缺少互联网足迹,不具备由数据标签经过分析、加工处理而形成的画像标签。鉴于此,在运用算法模型进行决策、选择并决定服务方式的过程中,老年人在数据收集前端就已被“隔绝”在社会视野之外。一方面,政务服务的智能化应用场景越来越普遍,一些服
9、务部门过于追求效率至上,忽略了老年人在出行、就医、社交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身体机能的下降,面对智能化技术对社会变革和生活方式的驱动,有些老年人会逐渐产生自我否定意识,很难再有主动学习和适应的勇气和动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价值性壁垒的产生,从而严重影响了智能化背景下社会的“适老化”进程。(二)技术性阻碍:技术的适老性和包容性差拓展智能化技术应用场景、丰富智能化技术服务方式,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对智能化、便捷化生活的现实需要,让社会公众都能共享智能化技术的红利。但从当前社会智能化的整体环境来看,一是智能化技术的适老性差。一方面,市场受众中的“最大公约数”决定了智能化
10、技术应用与服务要以满足年轻群体的现实需求为导向。同时,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服务越来越重视产品的科技含量,服务系统操作过程烦琐,“斥老化”问题突出,给老年人带来了难以操作、难以适应等难题。此外,智能化技术更新迭代快,而“银发一族”身体机能下降、追求“慢节奏”的稳定生活,这使其学习和适应难度大大增加,进而成为智能化技术应用的“弱势群体”。另一方面,新型智能化服务作为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相结合的产物,集众多新兴科技于一身,投入成本较大、价格较高,必然造就“高门槛”,导致大部分老年人不情愿接受新型智能化政府社会管理77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服务,进而使相关养老项目普及度低、市场受众少,与现实需求“脱节”。二是智能
11、化技术的包容性较差。一方面,县(区)级以上的公共服务区域已为社会公众普遍提供了智能化技术服务,但这些公共服务区域并不在老年人的日常活动范围内,老年人的主要活动区域缺少相应的智能设备支持。这种专注于技术应用“形式便捷”而忽视真实生活感受的方式,影响了社会服务的“适老性”。另一方面,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服务“重形式、轻实质”“重物质、轻文化”。当前,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服务多聚焦于日常生活起居、医疗健康等物质层次的需求,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却没有受到重视,难以实现老年人对社交往来、感情沟通、娱乐休闲、兴趣培养等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服务有待进一步升级,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三)结构性失衡
12、:服务资源配置不平衡长期以来,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落实力度、地域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间、群体间、区域间的社会权益保障水平和社会服务“适老”程度差距比较显著,服务保障资源配置失衡的格局并未完全被打破,在一定程度上是从“你有我无”的显性失衡发展到了“你高我低”的隐性失衡,这已成为目前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亟待破解的难题。一是在服务资源配置方面,青年一代逐渐成为决定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重要考量,社会信息传播和社会服务产品也多呈现智能化、年轻化趋势,而老年人在参与日常社会生活的过程中,使用相关智能化技术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基本诉求也难以得到重视。二是区域和经济条件的差异决定了不同区域接触
13、和使用智能化技术的频繁程度参差不齐。东部沿海地区在智能化技术应用及互联网技术产业发展上具有先天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老年人的整体技术素养、社会参与活跃度、智能化技术应用的意愿度要高于中西部地区,而中西部地区因缺少相应的环境与条件,老年人的社会“不适应性”更加凸显,导致其逐渐被边缘化。三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使得农村地区“空心化”问题凸显,相较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智能化服务水平明显偏低且智能化服务多应用于通信、传媒、社交等基础性领域,鲜有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智能化服务,造成了城乡服务场景和服务产品的品类不平衡、供给不平衡、服务资源不平衡,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路径选择:老年友
14、好型社会构建的思考(一)从“客体”到“主体”:塑造社会“老龄意识”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需要重塑社会“老龄意识”。一是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智能化技术应用的各个环节,以推动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结合,实现智能化技术应用场域下的“老年友好”。当前,算法决策正在逐渐替代传统经验决策,要采取多种措施解决算法决策对部分群体的忽略问题。从现实层面而言,仍需明确机器算法的辅助角色定位,在决策中要规制机器算法的参与程度,防止出现依赖机器算法“数据决策”、过度追求“形式效率”的问题,规避智能化背景下的社会“斥老”风险,调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性。因此,要进一步提升决策数据资源的准
15、确性和广泛性,要以“技术管技术”“算法治算法”,通过算法模型检测避免决策数据资源收集的片面性与制定决策的倾向性,弱化“银发一族”的数字“先天劣势”。二是加强顶层设计,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家庭教育、基层民主监督、移风易俗、民事调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使有工作意愿和其他需求的老年人能够充分实现自身价值。三是大力开展“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11的宣传,让老年人积极主动提升自身技术素养,树立技术观念,由“技术恐惧”走向“技术自信”。当智能化技术应用的便捷性和高效性逐渐被释放出来时,老年人应主动去感知智能化服务的“技术红利”,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二)从“斥老”到“适老”:弥合老年人的“数字鸿沟”在数字化
16、浪潮的推动下,智能化技术得到大规模应用,信息化服务水平也得到飞速提升,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一网通”“掌上办”密不可分。弥合老年人的“数字鸿沟”,还应打好感情和服务的组合拳。一是降低智能化技术的“经济门槛”,提升智能化技术应用与服务的可及性。相较于其他政府社会管理78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政府社会管理行业,涉老智能化服务的研发成本较高,其服务收费也相对较高。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更需要政府层面的政策扶持和财政补贴,以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涉老智能化服务的研发,推进涉老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老年受众的不同需求,合理设置服务价格。二是根据现阶段的智能化消费水平,通过老年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活动平台,开展技术帮扶、操作体验、经验分享等活动,提高“银发一族”的社会参与度,消除智能化技术因年龄和认知水平差异所产生的“斥老性”。此外,还可以充分利用家庭鼓励老人家属尤其是子女通过日常生活中的互动交流,提升智能化技术适用水平和能力,弥补家庭场域中的数字“裂缝”,既满足物质需求也回应了情感需求。(三)从“失衡”到“均衡”: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实现技术变革发展与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