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5832-2023诚信计量街(社)区建设评价导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开展诚信计量街(社)区建设的评价原则、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结果以及持续改进。本文件适用于诚信计量街(社)区建设的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诚信计量街(社)区以乡镇(街道)、村(社区)等所辖区域或选定商业街区、市场、商业综合体为区域范围,开展诚信计量建设,评价达标的区域。3.2诚信计量管理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街(社)区诚信计量风险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4评价原则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应遵循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原则,评价方法应遵循科学评价、因地制宜原则。5评价对象5.1诚信计量管理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对参建街(社)区有管理或协调职能的机构。5.2参与单位:一一医疗机构:验配眼镜企业:加油(气)站:餐饮企业:商店超市:一一其他开展诚信计量单位创建的行业。注1:参与单位总数宜不少于20家。注2: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内的商户为独立的参与单位,以个体形式区受考核平价6评价内容应对第5章提到的评价对象,分别按照附录A、附录B中指标要求,采取分项评分、汇总求和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分。注:参与单位考核评价内容依据河北省诚信计量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制定7评价程序7.1基本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