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04/T8-202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4原则和依据4.1评价原则对卷烟零售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a)合法规范:b)客观公正:c)科学严谨:d)全面准确:e)注重实效。4.2评价依据评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a)与烟草专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b)卷烟市场监管记录。5评价人员评价人员应具备下列要求:a)应持有烟草专卖执法证:b)应为行政区域内有烟草专卖执法权限的专卖执法人员。6信用行为评价6.1专卖信用行为评价专卖信用行为评价应符合附录A要求6.2营销信用行为评价营销信用行为评价应符合附录B要求。7信用等级评价7.1评价对象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主体。7.2评价方式采用积分制管理,初始信用分值为366分,评价人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信用行为识别,将涉及管理服务对象的相关信用行为,通过卷烟市场信用平台移动终端,实时传递给数菇中心,记录信用分值自动进行评价。8信用等级管理8.1信用等级划分及奖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