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市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 市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 市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3年) 学前教育是根底教育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工程。为普及我市学前教育和提高学前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标准、优质、快速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意见(国发()4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开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23)6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开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3)3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现状 (一)全市幼儿园办园根本情况。 目前,我市学前教育开展以县、
2、区管理为主,有公办幼儿园、集体(部门)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三种办园模式。至2023年9月,全市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1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40所,主要为市(县、区)级机关幼儿园和小学附属等资产国有的幼儿园;集体(部门)办园35所,根本是校产属公有,办园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民办幼儿园337所,办园经费由举办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市省一级幼儿园8所,市一级幼儿园48所,县(区)一级幼儿园84所。在园教职工总数11292人,专任教师6421人,教师学历达标率90%以上。在园幼儿数为107399人。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82.4%,其中惠城区89.2%,惠阳区90.2%,惠东县75.5%,博罗县80
3、%,龙门县63.3%,大亚湾开发区85%,仲恺高新区90%。 (二)全市学前教育开展情况。 全市学前教育开展与教育强市开展不相协调,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开展不均衡。学前教育的资源总量与学校教育开展、全市经济和社会开展的水平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一是县城、中心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到达90%以上,乡镇学前教育毛入学率只有70%左右,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缺乏30%。二是县城、中心区学前教育开展水平较高,市一级以上幼儿园大局局部布在县城和中心区。乡镇、农村学前教育开展水平低,办园条件和师资力量都比较差,设施设备不完善,存在“保姆式和“小学化的倾向。三是公办幼儿园比例小,优质幼儿园少。
4、近几年,学前教育新增学位主要是以社区、小区建设配套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主,无法满足群众入公办幼儿园、入优质幼儿园的需求。四是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少,各级政府投入根本上只保障公办幼儿园的办园经费,其他幼儿园根本上没有投入经费,办园经费全额由群众负担。 (三)全市学前教育开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是加强政府统筹管理,突出政府主导责任,理顺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完善各级财政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机制;二是大力推进每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行政村独立办(联办)幼儿园工程,提高乡镇、农村幼儿入园(班)率;三是县城(中心区)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标准化优质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有足够的学位,并
5、且逐年提高公办优质幼儿园的比例;四是标准办园管理,加强幼教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升华惠民之州,建设幸福为出发点,遵循儿童身心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将学前教育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点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市学前教育标准、优质、快速开展,构建全市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效劳体系,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开展和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工作目标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效劳体系。到2023年,根本解决“
6、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幼儿园学位根本能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效劳体系,初步实现办园条件标准化、保教工作科学化,实现学前教育三年大变化。 2023年:完善以县、区为主的县城(中心区)、乡镇、局部行政村三级学前教育的开展管理模式。科学规划县城(中心区)及社区、到达一定规模的新建小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推进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建设,合理规划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行政村幼儿园。龙门县60%以上的乡镇,其他县、区90%乡镇建设好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公办性质比例到达20%以上。 2023年:全面启动县城(中心区)及社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推
7、进至3000户居民社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推进常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取消学前班。全市100%的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乡镇标准化中心幼儿园公办性质比例到达50%以上 。 2023年:根本完成县城(中心区)及社区、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任务,完成至3000户居民社区配套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3%以上,县城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5%以上,乡镇、农村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全市标准化幼儿园比例达60%以上,全市80%以上的乡镇建成1所标准化公办性质乡镇中心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90
8、%以上建成村级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科学育儿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建成30所科学保教示范园。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明确工作职责。 1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坚持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教育部门归口管理。市政府负责宏观规划全市学前教育开展,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开展。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开展的组织实施、统筹规划、资金筹措、园舍建设、统筹管理和监督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承担开展农村和社区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筹措办园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办园平安和膳食管理。
9、市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的宏观规划、政策指导和协调管理,定期开展催促检查。县、区教育体育局对辖区内幼儿园要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要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市、县(区)政府要成立由教育、机构编制、开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公安、民政、卫生、安监、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工商、物价、妇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开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3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开展的指导、效劳和管理。市、县(区)教育部门主管学前教育工作,
10、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统一管理,进一步充实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开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开展规划,支持幼儿园建设开展。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动态管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财政部门要加大投入,制定和落实支持学前教育开展的财政政策。税务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扶持学前教育开展的税收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政策。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部门要落实城镇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用地政策。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综治、公安部门要加强对
11、幼儿园平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指导,整治、净化周边环境。食品药物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加强幼儿园卫生防病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民政、工商、平安生产监管、质检、消防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依法加强对幼儿园的监管。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建立社会和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 (二)实施学前教育“扩容普及工程。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大力加强幼儿园建设,切实增加学前教育公共资源,提供“广覆盖、保根本的学前教育需求。 1新建、改建、扩建一批普惠
12、性公办幼儿园。各地要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那么,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对辖区内公办(集体办)幼儿园重新登记造册,切实办好现有公办幼儿园。力争到2023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占比达30%以上。各地不得借转制之名停止或减少对公办幼儿园的投入,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公办幼儿园和资产属于国有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不得将公办幼儿园出租,已出租的合约期满后要收回。完善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普惠性幼儿园收费管理和学前教育公共资源分配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办幼儿园,要参照省标准化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充裕教育资源和其他充裕公共教育资源,要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
13、的公办幼儿园以县、区财政投入为主,省、市财政对经济欠兴旺地区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2加快推进农村幼儿园建设。各地要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根据经济社会开展和人口开展的变化情况,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农村幼儿园,并不断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充实教具、学具、玩具。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标准化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标准。每个乡镇要建设1所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附设的乡镇中心幼儿园要逐步剥离,独立建制,并合理配置公办幼儿教师。2023至2023年,落实省对欠兴旺地区标准化公办乡镇幼儿园建设扶持政策,市财政支持欠兴旺地区建设标准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鼓励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常
14、住人口规模达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独立举办幼儿园,小村可采取联合办园或作为乡镇中心园分园等形式举办幼儿园。鼓励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开展。各县、区要根据当地幼儿园入园需求和民办幼儿园状况,制定扶持民办幼儿园开展暂行方法,优化新建民办幼儿园的规模和布局。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或返还收费、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教育开展的税收政策等方式,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可采取政府购置效劳或财政资助、减免收费(含国有资产占有费、物业管理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积极扶持面向群众、收费合理、办学标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相关税收
15、优惠,并按国家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相关费用。民办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减免排污费。有条件的县、区,通过政府购置效劳或财政资助的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审、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4标准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城镇住宅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和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
16、不予审批。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县、区政府统筹安排,归口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教育部门要及时主动做好接收和管理工作,优先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产属国有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那么上要办成公办幼儿园。大力推进社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鼓励多元化办学,根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要。幼儿园布局、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实施幼儿园“标准促优工程。 1标准幼儿园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各县、区要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严格执行办园资格审核公开制度。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推进保教工作科学化,遵循幼儿身心开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以游戏为根本活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幼儿园教研科研工作,加强学前教研机构和教研建设,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学前教育教研网络。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