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编号:2020-051 1 证券代码:837763 证券简称:ST 大华 主办券商:新时代证券 2019年度报告 ST 大华 NEEQ:837763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Xi Dahua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告编号:2020-051 2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9年4月9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宴和申请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19年4月12日,奉新县人民法院指定奉新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2019年8月29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管理人。 公告编号:2020-051 3 目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28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31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34 公告编号:2020-051
3、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大华新材 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振华玻纤 指 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 朗泰贸易 指 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 指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转系统、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年同期 指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 报告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万元 玻璃纤维 指 硅酸盐熔体制成的玻璃态纤维或丝状物,其绝缘性、耐热性、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简称“玻纤”。 公告编号:2020-051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 公司董事张晓曜、董事徐铭、监事主席毛荣和、职工监事邹英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孙彬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罗琴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
5、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 (1)、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陈宴和申请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19 年 8 月
6、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公司及控股股东、关联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2)、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张晓曜与徐铭、监事毛荣和与邹英朋暂无法保证 2019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均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的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所变化,或公司及子公 司无法取得当地主管税务部门的备案文件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期满复审不合格,则公司税费支
7、出将大幅提高,从而对公司 未来盈力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借款及股权质押的风险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率较高,若借款主体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处置质押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公告编号:2020-051 6 险。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监事章小玲、毛荣和、邹英朋分别已于 2019 年 6 月、2020 年 1 月、2020 年 4 月提出辞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未选举出新任监事。若监事不履行职责,可能会存在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无法正常召开监事会会议。因此,公司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
8、或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破产清算风险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赣 09 破申 1 号】,裁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该破产清算事项仍在进行中,可能
9、导致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公告编号:2020-051 7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JiangXi Dahua New Materials Co.,Ltd 证券简称 ST 大华 证券代码 837763 法定代表人 孙彬彬 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彭有苏 职务 信息披露负责人 电话 0795-4509698 传真 0795-4509698 电子邮箱 hr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330700
10、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7 年 5 月 17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6 月 24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C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306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 塑料制品制造-C303063061 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高性能玻璃纤维纱系列产品、高性能玻纤坯布、网布、平纹布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208,689,067 优先股总股本(股) - 做市商数量 - 控股股东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孙华华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公告编号:2020-051 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900662008183W 否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否 注册资本 208,689,067 否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新时代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环三环西路 99 号西海国际中心 15 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杜军、徐祎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六、 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
12、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51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66,965,128.16 57,774,883.23 15.91% 毛利率% 11.95% -9.7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76.2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3,576,757.09 -111,246,079.74 -91.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19.85% -35.07% -
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17.94% -31.68% - 基本每股收益 -1.04 -0.59 -76.27%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808,687,785.41 993,060,682.10 -18.57% 负债总计 736,119,381.82 703,447,576.97 4.6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2,568,403.59 289,613,105.13 -74.9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0.35 1.39 -74.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86.42
14、% 68.6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91.03% 70.84% - 流动比率 0.18 0.44 - 利息保障倍数 -6.01 -2.41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188.80 1,213,046.57 -113.21% 应收账款周转率 0.68 0.74 - 存货周转率 5.04 3.92 - 公告编号:2020-051 10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8.57% -4.8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15.91% -64.65% - 净利润增长率% -76.22% -58.8
15、4%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208,689,067 208,689,067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30,667.4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75,01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12,294.9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467,944.45 所得税影响数 -
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467,944.45 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0-051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有高纤纺织型高捻经、纬纱和高纤缠绕型合股粗纱、高性能玻璃纤维坯布、网格布、平纹布。 报告期内,公司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业务合计实现营业收入 11,162,577.20 元,占 2019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6.67%。主营业务收入较往年下降比率较大
17、,主要原因为 2019 年 4 月公司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报告期内公司以来料加工玻纤纱业务为主。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公司供应部根据公司仓库库存量、销售部门确认后的客户订单与生产部制定的生产计划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进程,采用集中采购和临时采购相结合的模式。在原材市场价格处于上行时, 采用签订长期合同的方式,减弱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波动性;其他辅助材料采购则采用订单价,根据生产计划进行采购。目前,公司与主要原材料合格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原材料供货渠道。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存货型生产模式与订单型生产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往年销售情况
18、及市场动态对市场需求进行预估,同时辅以临时接到的订单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公司国内、国外销售以直销为主;公司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沉淀了一批满意度高、需求量稳定的优质客户。 (4)来料加工模式:由委托方提供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等,按照委托方要求的质量、规格进行加工为成品,交付委托方,公司收取加工费。 3、行业情况说明 据协会初步统计,2019 年全行业玻璃纤维纱总产量达到 527 万吨,同比增长 12.61%。其中,电子纱、普通增强纱、热塑纱等部分玻纤纱品种增长明显,导致市场供需失衡,价格长期处于低位。风电纱、工业用纱等品种增长较少,市场供需相对稳定。 2019 年池窑纱产量为 492 万
19、吨,同比增长 12.33%,池窑产量占比达到 93.3%。受多方因素影响,玻纤行业在 2018 年出现产能无序扩张,新增产能达到近 90 万吨。随着新增产能的快速释放,自 2018 年下半年以来,池窑纱产量增速快速上涨。到 2019 年年中,产量同比增速一度接近 20%。在此情况下,池窑纱市场供需明显失衡,产品价格大幅下滑。为降低库存,缓解市场供需关系,同时也为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生产线效能和节能减排,下半年泰山玻纤、重庆国际、山东玻纤、昆山台嘉、清远忠信等先后关停或冷修一批中低端池窑生产线,2019 年全年累计关停池窑产能近 40 万吨,从而有效地缓解了企业的库存压力和市场供需失衡问题,实现了
20、池窑纱价格的止跌回升。 中国近几年玻纤产品需求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玻纤生产国和消费国。纤维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对发达国家,一方面中国人均玻纤消费量远低于发达国家,另一方面下游应用领域远未被充分开发,玻纤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公告编号:2020-051 12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
21、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指定奉新县人民法院管辖。2019年 8 月 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 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关联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9 时 30 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网络会议形式
22、召开。截至本报告披露期,公司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程序下破产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初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 211,213.29 0.03% 404,073.26 0.04% -47.73% 应收票据 0 0% 0 0% 0% 应收账款 61,189,801.82 7.57% 70,131,823.89 7.06% -12.75% 存货 3,339,500.07 0.41% 18,620,387.59 1.88% -82
23、.07% 投资性房地产 0 0% 0 0% 0% 长期股权投资 0 0% 0 0% 0% 固定资产 544,390,868.35 67.32% 581,194,571.55 58.53% -6.33% 在建工程 36,492,236.83 4.51% 36,492,236.83 3.67% 0% 短期借款 115,197,702.15 14.25% 144,097,702.15 14.51% -20.06% 长期借款 0 0% 0 0% 0%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 1、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211,213.29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7.73%,主要原因是经营资金紧张和未及时收回
24、应收账款导致。 2、报告期期末存货3,339,500.07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2.07%,主要原因为2019年全年生产以公告编号:2020-051 13 来料加工方式生产经营,在库原材料和库存商品都实现对外销售,导致存货减少。 3、报告期期末短期借款115,197,702.15元,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0.06%,主要原因是北京银行南昌分行2500万元贷款转入其他应付款,崇仁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90万元,奉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30万元两笔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25、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 66,965,128.16 - 57,774,883.23 - 15.91% 营业成本 58,964,106.73 88.05% 63,388,842.89 109.72% -6.98% 毛利率 11.95% - -9.72% - - 销售费用 649,092.93 0.97% 1,333,545.16 2.31% -51.33% 管理费用 25,672,196.29 38.34% 36,829,229.95 63.75% -30.29% 研发费用 11,790,437.49 17.61% 11,811,990.37 20.44%
26、-0.18% 财务费用 30,826,204.32 46.03% 43,062,740.92 74.54% -28.42% 信用减值损失 -149,664,168.21 223.50% 0 100.00% 资产减值损失 248,667.99 0.37% -8,925,536.47 -15.45% 102.79% 其他收益 55,018.00 0.08% 13,117,792.00 22.71% -99.58% 投资收益 0 0% 0 0% 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 0 0% 0% 资产处置收益 0 0% -9,130,473.30 -15.80% -100.00% 汇兑收益 0 0%
27、0 0% 0% 营业利润 -213,521,739.09 -318.86% -107,258,761.04 -185.65% -99.07% 营业外收入 1,420,025.72 2.12% 419,295.08 0.73% 238.67% 营业外支出 4,942,988.17 7.38% 16,327,345.04 28.26% -69.73% 净利润 -217,044,701.54 -324.12% -123,166,811.00 -213.18% -76.22%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报告期内: 1、销售费用相比上年下降51.33%,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不含销售运费,所以销售费用下降。 2、
28、管理费用相比上年下降30.29%,主要原因是2018年生产线处于停产阶段,上半年折旧全部计入管理费用,2018下半年恢复生产,折旧计提全部转入相应生产成本。 3、财务费用相比上年下降28.42%,主要原因为2019年4月9日裁定破产,所有贷款计提利息截止2019年4月9日。 4、资产减值损失相比上年上升102.79%,主要原因为2019年存货计提了减值准备。 5、其他收益相比上年下降99.58%,主要原因为2019年未缴税,导致企业扶助企业资金减少。 6、信用减值损失相比上年增涨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符合计提信用减值的往来款计提减值损失。 公告编号:2020-051
29、 14 7、资产处置收益相比上年未产生收益,主要原因为2018年1#生产线维修于2018年7月投入生产,2019年1#生产线正常生产。 8、营业利润相比上年下降99.07%,主要原因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 9、营业外收入相比上年上升238.67%,主要原因为收到政府与生产无关的偶然性补助款142万元导致。 9、营业外支出相比上年下降69.73%,主要原因为诉讼索赔款下降导致。 10、净利润相比上年下降 76.22%,主要原因为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1,162,577.20 39,270,242.68 -71.
30、57% 其他业务收入 55,802,550.96 18,504,640.55 201.56% 主营业务成本 9,395,943.86 37,357,994.89 -74.85% 其他业务成本 49,568,162.87 26,030,848.00 90.42%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玻纤纱 4,251,444.02 6.35% 27,573,221.44 48.04% -84.58% 玻纤布 6,911,133.18 10.32% 11,446,683.03
31、 19.81% -39.62%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 1、主营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报告期内因公司商业信誉受损严重,导致无法开展主营业务,暂以来料加工玻纤纱业务模式为主。 2、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原因:报告期内主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3、其他业务收入增加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受托加工玻纤纱为主。 4、其他业务成本增加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奉新县巨华玻纤有限公司 61,133,143.21 91.29% 否 2 余姚市宏阳玻纤有限公司 869
32、,007.96 1.30% 否 公告编号:2020-051 15 3 建德市新安江电力玻纤厂 501,121.86 0.75% 否 4 金华凌石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418,307.26 0.62% 否 5 浙江菲尔特玻纤制品有限公司 371,822.74 0.56% 否 合计 63,293,403.03 94.52%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国网江西奉新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 16,827,972.80 84.49% 否 2 江西奉新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832,723.58 4.18% 否 3 4 5 合计 17,66
33、0,696.38 88.67%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188.80 1,213,046.57 -113.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690,000.00 1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75.59 -779,637.63 -95.81% 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373,235.37 元,同比下降比例 113.21%,主要是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1,151.78 万元,导致经营性现金流下降。 2、投资活动产生
34、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690,000.00 元,主要是报告期内未有相关投资业务发生。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764,962.04 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全面停止支付借款利息。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华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工业园区 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6 日 经营范围:玻纤纤维及其制品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建材销售。 股权结构: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
35、0% 。 公告编号:2020-051 16 2019 年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2,210,350.34 元,净利润-12,130,920.41 元。 2、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文兴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 788 号 成立日期:2013 年 7 月 24 日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纸塑、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产品的销售。 股权结构: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 2019 年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营业收入 157,953.3
36、9 元,净利润-6,826,392.29 元。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四)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审计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
37、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京永审字(2020)第 146158 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意见的内容 1、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一)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所述,2019 年 4 月 9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大华新材被申请破产清算。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号、(2019)赣 0921 破 2
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 2020 年 1 月,大华新材重要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华公司”)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成交后,振华公司将不再拥有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020 年 6 月 18 日,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
39、序的报告。 大华新材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况表明大华新材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大华新材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与关联方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公告编号:2020-051 17 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大华新材与关联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主要体现在:(1)三家公司人员管理混同;(2)
40、三家公司财务管理混同;(3)三家公司经营管理混同;(4)三家公司为组合经营模式,无独立运营能力;(5)三家公司关联互保情况严重。 由于上述事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设计合理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二、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四章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会计师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故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
41、殊普通合伙)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 年 8 月 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根据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经营层协助公司清算组推进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积极努力改善业务经营情况,尽早争取恢复正常经营。 (五)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
42、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债务到期无法偿还,且金额较大,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列入失信,银行账户冻结、资产查封。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赣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 年 8 月 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因此,公司持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四、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税收政策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均获得高新技
43、术企业的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 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未来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所变化,公司及子公司无法取得当地税务主 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满复审不合格,则公司税费支出将大幅提高,从而对公司未 来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快发展,优化产品结构,积极拓展销售客户,同时努力降 低生产经营的成本和费用,引进各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力争在各方面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进而能够持续享 受 现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类优惠政策。 公告编号:2020-051 18
44、2、公司借款及股权质押的风险。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比率较高,若借款主体 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还款及支付利息的义务,则质权人有权处置质押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风险。 应对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已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公司破产管理人已通知各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并根据债权人提供的资料对债权进行认定。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从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未经过法院做出裁定。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1、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 公司监事章小玲、毛荣和、邹英朋分别已于 2019 年
45、6 月、2020 年 1 月、2020 年 4 月提出辞职,导致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未选举出新任监事。若监事不履职可能导致无法正常召开监事会会议。因此,公司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风险。 应对措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仍在破产程序中,由奉新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监督。 2、破产清算风险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19)赣 09 破申 1号】,裁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2 号】、【(2019)赣 0
46、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三家公司管理人,该破产清算事项仍在进行中,可能导致公司破产清算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从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未经过法院做出裁定。 公告编号:2020-051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
47、.(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48、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132,212,255.98 132,212,255.98 182.19% 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49、案由 涉及金额 判决或仲裁结果 临时报告披露时间 公告编号:2020-051 20 衡山县鸿兴陶瓷原料有限公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260,553.34 支付货款及案件受理费 2019 年 4 月23 日 江西诚欣达包装有限公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858,419.29 支付货款及案件受理费 2019 年 1 月30 日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江西大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有苏 借款合同纠纷 18,251,171.48 归还本金、利息与案件受理
50、费 2019 年 6 月12 日 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 倪金珠、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纠纷 51,759,220.22 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并共同承担案 件费及保全费 2019 年 3 月1 日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60,082,891.65 驳回起诉 2019 年 5 月6 日 总计 - - 132,212,255.98 - - 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
51、,公司已被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状况评估其对财务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担保期间 担保类型 责任类型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公告编号:2020-051 21 业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否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2016年10月26日 2020年 3月30日 保证 连带
52、已事前及时履行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否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7年 3月16日 2019年 3月15日 抵押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否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2019年 5月 6日 2019年 5月 3日 保证 连带 已事后补充履行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7,560,000.00 7,560,000.00 7,560,000.00 2016年 9月 5日 2019年 9月 4日 抵押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是
53、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2013年12月30日 2015年12月29日 保证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总计 - 87,060,000.00 87,060,000.00 87,060,000.00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87,060,000.00 87,060,00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87,060,000.00 87,060,00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
54、数)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87,060,000.00 87,06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87,060,000.00 87,060,000.00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止报告披露期,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已被法院裁定实行合并破产清算。目前,公司破产清算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5 年 12月 20 日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正在履行中 公
55、告编号:2020-051 22 董监高 2015 年 12月 20 日 挂牌 同业竞争承诺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承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 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股份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 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者以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 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者在该经济实体、机构中担任总经理、副
56、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或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对由此给公司造 成的损失作出全面、及时和足额的赔偿。本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所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冻结 122,519.54 0.02% 司法冻结 房屋建筑物 非流动资产 抵押 130,88
57、9,677.21 16.19% 抵押借款 机器设备 非流动资产 抵押 61,796,900.20 7.64% 抵押借款 铂铑合金 非流动资产 抵押 147,644,122.18 18.26% 抵押借款 土地 非流动资产 抵押 46,717,172.44 5.78% 抵押借款 总计 - - 387,170,391.57 47.89% - (五) 失信情况 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华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 1、案号:(2018)赣 0102 民初 3241 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 执行法院:南昌
58、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7)赣 0102 民初 460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报刊 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5,013,926.00 元及资金占用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8/12/18 2、案号:(2018)赣 0983 执 2463 号 公告编号:2020-051 23 失信被执行
59、人(姓名/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 执行法院:高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赣 0983 民初 155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况文武、孙华华应共同向原告朱新民偿还欠款 3,446,476 元及利息,江 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8/10/31 3、案号:(2018)沪 0107 执 3123 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 执行法院:上海市普
60、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沪 0107 民初 457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租金、利息、律师费及保全担保费共计 3,916,723.04 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其他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29 4、案号:(2019)赣 1024 执 52 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 执行法院:崇仁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赣 1024 民初 77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崇仁县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西振华玻纤有限
61、公司归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本金 825 万元及利息,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发布时间:2019/1/21 5、案号:(2019)浙 0109 执 726 号 失信被执行人员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浙 0109 民初 17121 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杭州萧山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杭州萧山天成机械有限公司价款 517 万元,并赔偿该
62、款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的利息损失。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制度 6、案号:(2019)赣 0921 执 175 号 失信被执行人员名称: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奉新县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19)赣 09 执 25 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农行奉新县支行履行 756 万元抵押担保公告编号:2020-051 24 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2019/06/
63、27 公告编号:2020-051 25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14,172,556 54.71% 114,172,556 54.7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5,983,489 12.45% 25,983,489 12.45% 董事、监事、高管 - - 核心员工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94,516,511 45.29% 94,516,511 45.2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94,016,511 45.05
64、% 94,016,511 42.05% 董事、监事、高管 - - - - 核心员工 - - - - 总股本 208,689,067 - 0 208,689,06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0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 江 西大华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0 57.50% 120,000,000 57.50% 94,016,511 25,983,489 2 共 青城丰新 投资 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1,438,2
65、66 15.06% 31,438,266 15.06% 0 31,438,266 3 熊和平 8,103,590 3.88% 8,103,590 3.88% 0 8,103,590 4 赵建军 5,959,679 2.86% 5,959,679 2.86% 0 5,959,679 5 新 时代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5,417,000 2.60% 5,417,000 2.60% 0 5,417,000 6 顾刚 4,433,781 2.12% 4,433,781 2.12% 500,000 3,933,781 7 王培松 4,102,969 1.97% 4,102,969 1.97% 0 4,10
66、2,969 8 王坚 3,543,000 1.70% 3,543,000 1.70% 0 3,543,000 9 戴望良 3,000,000 1.44% 3,000,000 1.44% 0 3,000,000 10 李世糕 1,966,891 0.94% 1,966,891 0.94% 0 1,966,891 公告编号:2020-051 26 合计 187,965,176 90.07% 187,965,176 90.07% 94,516,511 93,448,66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普通股前十名股东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
67、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投资”)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7.50%的股份。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大华投资基本情况: 成立时间:2001 年 3 月 14 日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伍佰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60921705724041G 法定代表人:孙华华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应星南大道 788 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供水管道、排水管道、燃气管道生产与销售。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孙华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认定情况如下: 孙华华先生通过江西大华投资集团
68、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9,949,1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3.10,且孙华华先生为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可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 孙华华,男,195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师。1978 年至 1983 年在中国 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 83518 部队服兵役;1983 年 1998 年在家乡兰溪创业,先后任香溪镇塑胶制品厂、 兰溪市包装材料总厂厂长、兰溪市双牛玻纤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8 年至今在江西奉新县从事玻纤行业,先后创建大华集团、大华燃气、孙氏贸易、大华有限、振华玻纤、朗泰进出口等公司;同时、孙华华还担任溪市党
69、代会代表,兰溪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市人大代表,宜春市第三届人大代表、第三届宜春市总商会副会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告编号:2020-051 27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贷款方式 贷款提供方 贷款提供方类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
70、息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抵押贷款 奉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信用社 6,000,000.00 2017 年 3 月21 日 2018 年 3 月20 日 8.2650% 2 抵押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银行 17,200,000.00 2017 年 2 月13 日 2018 年 2 月12 日 5.8725% 3 抵押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银行 9,800,000.00 2016 年 12月 9 日 2018 年 6 月8 日 5.8725% 4 抵押贷款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社 6,300,000.00 2017 年 6 月2 日 2018 年 6
71、 月1 日 8.2650% 5 质押贷款 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机构 50,000,000.00 2016 年 9 月30 日 2018 年 9 月29 日 10.00% 6 抵押贷款 赣州银行高安支行 银行 16,000,000.00 2016 年 11月 26 日 2018 年 11月 25 日 7.8300% 7 抵押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银行 8,297,702.15 2017 年 12月 21 日 2018 年 12月 20 日 6.0900% 8 抵押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银行 58,500,000.00 2010 年 6 月10 日 20
72、18 年 7 月10 日 5.3900% 9 抵押中国农业银行奉银行 19,750,000.00 2010 年 6 月2018 年 7 月5.3900% 公告编号:2020-051 28 贷款 新县支行 10 日 9 日 10 融资租赁 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非金融机构 50,000,000.00 2015 年 12月 21 日 2018 年 12月 21 日 0.00% 11 融资租赁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非金融机构 105,996,093.18 2013 年 10月 29 日 2020 年 7 月16 日 0.00% 12 抵押贷款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非金融机构
73、60,000,000.00 2015 年 8 月3 日 2018 年 8 月2 日 4.6700% 13 抵押贷款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非金融机构 9,400,000.00 2017 年 1 月3 日 2018 年 1 月3 日 5.6550% 14 质押贷款 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非金融机构 8,000,000.00 2013 年 7 月26 日 2018 年 7 月26 日 0.00% 15 质押贷款 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机构 25,000,000.00 2017 年 4 月7 日 2018 年 4 月6 日 5.2200% 16 保证贷款 崇仁
74、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信用社 4,900,000.00 2017 年 9 月12 日 2018 年 9 月11 日 6.6000% 17 抵押贷款 崇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信用社 3,900,000.00 2018 年 1 月15 日 2021 年 1 月10 日 9.87% 18 信用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银行 3,000,000.00 2018 年 2 月13 日 2019 年 2 月12 日 5.6600% 合计 - - - 462,043,795.33 - - - 六、 权益分派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
75、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任职起止日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公告编号:2020-051 29 孙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 女 1984 年 11 月 硕士 2018 年 3 月 5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王建军 副董事长 男 1972 年 10 月 本科 2015 年 7 月10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彭有苏 董事、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 女 1976 年 1 月 本科
76、 2015 年 7 月10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郑绍斌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73 年 2 月 高中 2015 年 7 月10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徐铭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4 年 5 月 本科 2015 年 7 月10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张晓曜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6 年 12 月 本科 2018 年 3 月21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毛荣和 监事会主席 男 1982 年 11 月 大专 2015 年 7 月10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邹英朋 职工监事 男 1984 年 7 月 大专 2017 年 2
77、 月14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是 章小玲 监事 女 1972 年 3 月 高中 2018 年 3 月21 日 2018 年 7 月 9日 否 董事会人数: 6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报告期内,除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彬彬与实际控制人孙华华为父女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及其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亲属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孙彬彬 董事长、总经理 0 0 0 0%
78、 0 王建军 副董事长 0 0 0 0% 0 彭有苏 董事、财务总监 0 0 0 0% 0 郑绍斌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0% 0 徐铭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0% 0 张晓曜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0% 0 毛荣和 监事会主席 0 0 0 0% 0 邹英朋 职工监事 0 0 0 0% 0 章小玲 监事 0 0 0 0% 0 合计 - 0 0 0 0% 0 公告编号:2020-051 3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
79、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陈志华 副总经 离任 - 个人原因 陈华 董事会秘书 离任 - 个人原因 彭有苏 董事、财务总监 新任 董事、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 前任董事会秘书辞职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适用 不适用 彭有苏,女,197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EMBA 总裁班、中共江西省委党校。1992 年至 1998 年任浙江省兰溪市包装材料总厂出纳;1998 年至 2015年 3 月先后任大华集团出纳、会计、财务主管、副总经理;2008 年至今任江西
80、苏瑞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另外,彭有苏自 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奉新县工商联副主席。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信息披露负责人。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20 19 财务人员 7 9 技术人员 55 55 销售人员 12 5 生产人员 253 231 员工总计 347 319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1 本科 12 11 专科 21 20 专科以下 313 287 员工总计 347 319 公告编号:2020-051 31 (二) 核心员工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
81、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均严格执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截止报
82、告期末,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9 日进入破产程序,并于 2019 年 5 月 6 日经奉新县人民法院批准继续营业并自主经营。目前,公司是在清算组监督下自主经营。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及会议记录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行。公司现有治理机制注重保护股东权益,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并保证了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得。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
83、司重大经营决策、重要人事变动、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等事项均已履行规定程序。 公告编号:2020-051 32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无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3 1、2019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18 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报
84、告及摘要的议案、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 2 1、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报告
85、及摘要的议案、2018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关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2、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 2 1、2019 年 2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的议案。 2、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公告编号:2020-051 33 大会,会议
86、通过2018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19 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关于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业务规则、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
87、规定。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规定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由奉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奉新县人民政府组织清算组为管理人。2019 年 8 月 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
88、燃气有限公司与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就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 理、研发管理、营销管理、原料采购、行政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所有环节,形 成了规范有效的管理体系。 2019 年 4 月 9 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由奉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奉新县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奉新县人民政府组织清算组为管理人。2019 年 8 月 2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
89、有限公司与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已建立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知情人因工作失职或违反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查明原因依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公告编号:2020-051 3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京永审字(2020)第
90、 146158 号 审计机构名称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20 年 6 月 29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杜军、徐祎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0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90,000.00 审计报告正文: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大华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91、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一)以持续经营为假设编制财务报表的合理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持续经营”所述,2019 年 4 月 9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19)赣 09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大华新材被申请破产清算。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号
92、、(2019)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 2020 年 1 月,大华新材重要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华公司”)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成交后,振华公司将不再拥有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020 年 6 月 18 日,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93、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大华新材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况表明大华新材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大华新材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的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适当。 (二)与关联方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 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公告编号:2020-051 35 (2019)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大华新材与关联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存在高度关联性且法人人格高度混同主要体现在
94、:(1)三家公司人员管理混同;(2)三家公司财务管理混同;(3)三家公司经营管理混同;(4)三家公司为组合经营模式,无独立运营能力;(5)三家公司关联互保情况严重。 由于上述事实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我们无法设计合理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贵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95、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大华新材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工作,以出具审计报告。但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华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此页无正文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96、 2019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 211,213.29 404,073.2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公告编号:2020-051 3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 61,189,801.82 70,131,823.89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3 16,773,789.67 134,319,807.5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4 20,769,844.37 25,640,086.4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5 3,339
97、,500.07 18,620,387.5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6 28,027,245.45 27,088,756.16 流动资产合计 130,311,394.67 276,204,934.9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五、7 28,492,088.58 28,492,088.58 长期股权投资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0 固定资产 五、8 544,390,868.35 581,194,571.55 在建工程 五、9 36,49
98、2,236.83 36,492,236.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五、10 46,717,172.44 47,972,825.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1 690,000.05 1,150,00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3 21,594,024.49 21,554,024.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78,376,390.74 716,855,747.14 资产总计 808,687,785.41 993,060,682.10 流动负债: 公告编号:2020-051 37 短期借款 五、14 115,197,702.15 1
99、44,097,702.1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5 88,354,221.02 91,236,075.62 预收款项 五、16 4,429,933.97 6,221,500.66 合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17 3,183,550.51 5,323,878.84 应交税费 五、18 47,065,062.35 37,584,246.03 其他应付款 五、19 214,003,585.57 159,423,010
100、.9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0 263,885,326.25 190,060,603.0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36,119,381.82 633,947,017.3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五、1 0 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五、2 69,500,559.6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500,559.61 负债合计 736,119,381.82 703,447,576.97 所有者权
101、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3 208,689,067.00 208,689,067.00 公告编号:2020-051 3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24 219,882,262.24 219,882,262.24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5 5,536,378.07 5,536,378.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6 -361,539,303.72 -144,494,602.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2,568,403.59 289,613,105.1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2,568,403.59 289
102、,613,105.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08,687,785.41 993,060,682.10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2,967.64 166,087.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三、1 54,543,002.56 50,958,394.8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6,935,498.54 124,481,516.46
103、其他应收款 十三、2 65,392,669.11 69,066,718.7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131,925.00 14,511,719.69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3,525,486.10 22,586,167.06 流动资产合计 153,661,548.95 281,770,604.54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公告编号:2020-051 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28,492,088.58 28,492,088.58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三、3 17,298,812
104、.85 17,298,812.8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23,697,768.56 559,064,638.06 在建工程 36,492,236.83 36,492,236.8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40,406,418.96 41,508,412.2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90,000.05 1,150,000.0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44,024.49 21,204,024.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668,321,350.32 705,210,213.02 资产总计 821,982,89
105、9.27 986,980,817.5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9,000,000 124,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85,668,531.44 85,780,956.12 预收款项 4,226,071.24 6,001,830.6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2,911,044.55 5,298,378.84 应交税费 45,593,140.25 36,361,546.10 其他应付款 212,995,316.01 160,286,084.7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持有待售负债
10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59,985,326.25 190,060,603.09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10,379,429.74 607,789,399.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公告编号:2020-051 4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69,500,559.6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500,559.61 负债合计 710,379,429.74 677,289,959.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08,689,067.00 208,689,06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
107、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25,181,075.09 225,181,075.0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536,378.07 5,536,378.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27,803,050.63 -129,715,661.7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603,469.53 309,690,858.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821,982,899.27 986,980,817.56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总收入 66,965,1
108、28.16 57,774,883.23 其中:营业收入 五、27 66,965,128.16 57,774,883.23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1,126,385.03 160,095,426.50 其中:营业成本 五、27 58,964,106.73 63,388,842.8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公告编号:2020-051 41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28 3,224,347.27 3,669,077.21 销售费用 五、29 649,092.93 1,333,545.16 管理费用
109、 五、30 25,672,196.29 36,829,229.95 研发费用 五、31 11,790,437.49 11,811,990.37 财务费用 五、32 30,826,204.32 43,062,740.92 其中:利息费用 30,980,524.55 33,258,426.98 利息收入 341.91 2,284.04 加:其他收益 五、33 55,018.00 13,117,792.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110、-”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4 -149,664,168.21 0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5 248,667.99 -8,925,536.4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6 -9,130,473.3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3,521,739.09 -107,258,761.04 加:营业外收入 五、37 1,420,025.72 419,295.08 减:营业外支出 五、38 4,942,988.17 16,327,345.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1、)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7,044,701.54 -123,166,811
112、.0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公告编号:2020-051 42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
113、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4 -0.5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营业收入 十三、4 64,59
114、6,824.43 51,571,393.14 减:营业成本 十三、4 56,158,067.39 57,326,095.30 税金及附加 2,999,884.45 3,237,462.09 销售费用 633,345.36 909,975.08 管理费用 23,091,519.70 33,683,356.70 研发费用 11,790,437.49 11,449,850.47 财务费用 31,035,456.33 41,491,751.40 其中:利息费用 31,034,793.62 31,326,602.10 利息收入 136.20 60.24 加:其他收益 13,090,000.00 投资收益
115、(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公告编号:2020-051 43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4,907,955.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6,927.36 -1,873,551.2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130,473.3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5,732,914.48 -94,441,122.40 加:营业外收入
116、1,420,025.72 107,186.84 减:营业外支出 3,774,500.08 16,327,345.0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98,087,388.84 -110,661,280.60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087,388.84 -110,661,280.6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98,087,388.84 -110,661,280.6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
117、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98,087,388.84 -110,661,280.6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
118、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公告编号:2020-051 44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022,553.74 58,837,670.2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9
119、6,748.68 175,956.1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9(1) 4,386,842.25 52,616,384.9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506,144.67 111,630,011.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037,097.59 87,605,172.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51,860.38 15,669,563.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128,660.09 5,046,476.7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48,715.41 2,095,751.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666,333.47 110,416,964.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188.80 1,213,046.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90,000.00 公告编号:2020-05
121、1 45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 -69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7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9(3) 427,75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177,754.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1,297.8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2,675.59 956,
122、093.8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75.59 10,957,391.7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675.59 -779,637.6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843.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2,864.39 -254,747.5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1,558.14 536,305.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693.75 281,558.14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
123、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19 年 2018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300,541.84 43,181,387.7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420,161.92 54,020,746.2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720,703.76 97,202,134.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027,868.19 78,238,186.3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017,637.43 13,717,929.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325.25 3,937,328.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124、动有关的现金 1,693,997.48 1,234,663.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753,828.35 97,128,10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124.59 74,026.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公告编号:2020-051 4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0,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
125、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754.1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7,754.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4,131.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131.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3,622.3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124.59 -3
126、2,351.1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572.69 75,923.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448.10 43,572.69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公告编号:2020-051 47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5,536,378
127、.07 -144,494,602.18 289,613,105.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0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5,536,378.07 -144,494,602.18 289,613,105.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17,044,701.54 -217,044,701.54 (一)综合收益总额 -217,044,701.54 -217,044,701.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
128、其他 公告编号:2020-051 48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5,536,378.07 -361,539,303.72 72,568,403.59 项目 2018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所有者权益合公告编号
129、:2020-051 49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6,512,378.07 -12,543,791.18 422,539,916.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0 前期差错更正 -976,000.00 -8,784,000.00 -9,760,000.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5,536,378.07 -21,327,79
130、1.18 412,779,916.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3,166,811.00 -123,166,811.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3,166,811.00 -123,166,811.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公告编号:2020-051 5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
131、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19,882,262.24 5,536,378.07 -144,494,602.18 289,613,105.13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公告编号:2020-051 51 一、上年期末余额 2
132、08,689,067.00 225,181,075.09 5,536,378.07 -129,715,661.79 309,690,858.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8,689,067.00 225,181,075.09 5,536,378.07 -129,715,661.79 309,690,858.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98,087,388.84 -198,087,388.84 (一)综合收益总额 -198,087,388.84 -198,087,388.8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
133、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公告编号:2020-051 52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25,181,075.09 5,536,378.07 -327,803,050.63 111,603,469.53 项目 20
134、18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25,181,075.09 6,512,378.07 -10,270,381.19 430,112,138.97 加:会计政策变更 0 前期差错更正 -976,000.00 -8,784,000.00 -9,760,000.00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8,689,067.00 225,181,075.09 5,536,378.07 -19,054,381.19 420,352,138.97
135、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10,661,280.60 -110,661,280.60 公告编号:2020-051 53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0,661,280.60 -110,661,280.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
136、存收益 6.其他 公告编号:2020-051 54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8,689,067.00 225,181,075.09 5,536,378.07 -129,715,661.79 309,690,858.37 法定代表人:孙彬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有苏 会计机构负责人:罗琴 公告编号:2020-051 55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一、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挂牌及股本等基本情况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前身为江
137、西大华云通玻纤有限公司,由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2007 年 5 月 17 日成立。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江西大华云通玻纤有限公司股份改制成立股份公司,由江西大华云通玻纤有限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净资产人民币 408,070,142.09 元,按 2.0747:1 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 196,689,067 股,每股面值 1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196,689,067.00 元投入,由原股东按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各股东占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分别持有,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即 211,381,
138、075.09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份改制股东出资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50169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 年 1 月,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清坤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正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张灵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0.00 万元,增资后股本人民币208,689,067.00 元。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
139、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4284 号),同意本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6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8,689,067.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208,689,067.00 元。 公司营业执照号:91360900662008183W 公告编号:2020-051 56 2、公司注册地、总部地址 公司注册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公司总部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奉新工业园区。 3、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所属行
140、业和主要产品:本公司所处行业: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玻璃纤维纱系列产品、高性能玻纤坯布、网格布、平纹布等。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工业铂铑合金、纺织器材生产销售;建材的销售。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从事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4、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和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与上期相比无变化。 5、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0
141、年6月29日经公司第一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公告编号:2020-051 57 些
142、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2017年1月,本公司第二条生产线停产进行技改,由于缺乏资金,技改处于停滞状态。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停产第一条生产线,公司主营业务处于停滞状况。2019年,公司以受托加工为主要经营业务。同时,因本公司无法偿还诉讼案件的债务,法院申请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含子公司)除管理人账户外的银行账户均被法院冻结,不能正常使用。 2019 年 4 月 9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2019)赣 09 破申 1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
143、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2019 年 8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921 破 2 号、(2019)赣 0921 破 1 号、(2019)赣 0921 破 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 2020 年 1 月,公司重要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振华公司”)的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本次拍卖成交后,振华公司将不再拥有对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020 年 6 月 18 日,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
144、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公司破产事项仍在进行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述情况表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在政府、法院、管理人以及各位债权人的支持与配合下,有序推进破产重整进程。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公告编号:2020-051 58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
145、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通常情况下,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发生在同一企业公司内部企业之间的合并,除此之外,一般不作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
146、的资产、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相关会计处理见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本公司按照相关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
147、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 金等费用,应当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成母子关系的,母公司在合并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告编号:2020-051 59 合并资产负债表,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并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在合并日及以前期间发生的交易,作为内部交易,按照“合并财务报表”有关原则进行抵消;合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包含合并方及被合并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净利润和产生的现
148、金流量,涉及双方在当期发生的交易及内部交易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原则进行抵消。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确定企业合并成本: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取
149、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以购买日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润),作为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以非货币资产为对价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或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有关非货币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控股合并情况下
150、,该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商誉。 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本公司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在吸收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母公司个别利润表;在控股合并情况下,该差额计入合并当期公告编号:2020-051 60 的合并利润表。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
151、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编制时将母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重要投资、往来
152、、存货购销等内部交易及其未实现利润抵销后逐项合并,并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本期收益。如果子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母公司不一致,合并前先按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调整子公司会计报表。 (3)报告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
153、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公告编号:2020-051 61 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
154、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
155、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
156、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公告编号:2020-051 62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157、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
158、的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9、 金融工具(不包括减值)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159、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告编号:2020-051 63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
160、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
161、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162、量且其变动计公告编号:2020-051 64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
163、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164、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公告编号:2020-051 65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
165、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
166、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
167、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公告编号
168、:2020-051 66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
169、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0、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工具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
170、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公告编号:2020-051 67 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
171、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
172、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信用风险特
173、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公告编号:2020-051 68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组合 3(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 支付的融资租赁保证金 组合 4(出口退税组合) 应收出口退税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
174、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 不同组合计量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 2(关联方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 3(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 预计存续期 组合 4(出口退税组合) 预计存续期 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列示: 组合1(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
175、.00 组合2(关联方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3(融资租赁保证金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公告编号:2020-051 69 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组合4(出口退税组合):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11、 存货 (1) 存货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期末存货的计量
176、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办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2、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
177、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公告编号:2020-051 70 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
178、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
179、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C、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
180、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公告编号:2020-051 71 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
18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182、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183、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公告编号:2020-051 72 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184、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同时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3、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 (2)固定资产折旧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
185、确定折旧率。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公告编号:2020-051 7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186、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 19.00-31.67 铂铑合金 注 注 注 注 注:本公司铂铑合金是公司生产过程进行玻璃拉丝时使用的一种特殊设备,采用工作量法预提折旧,再根据实际消耗修改计提的折旧。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187、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4、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5、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
188、入相关资产成本: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公告编号:2020-051 74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
189、)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无形资产 本公司将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并且与该资产相关的预计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本
190、公司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价值入账。 (1)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规定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公告编号:2020-05
191、1 75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
192、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需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类 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 年 软件 5-10 年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
193、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公告编号:2020-051 76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
194、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19、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
195、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公告编号
196、:2020-051 77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 收入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同时满足以下不同类型收入的其他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
197、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等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商品转移给对方,在对方接受商品、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 本公司对外提供劳务,于劳务已实际提供时确认相关的收入,在确认收入时,以劳务已提供,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并且与该项劳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为前提。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198、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公告编号:2020-051 78 21、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
199、,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
200、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
201、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公告编号:2020-051 79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202、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3、 租赁 (1)经营租赁 作为承租人,本公司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本公司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
203、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公告编号:2
204、020-051 80 折现率。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5、24、 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
206、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公告编号:2020-051 81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
207、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5、 重要会计政策和
208、会计估计的变更 (1)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
209、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公告编号:2020-051 82 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
210、具投资、租赁应收 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于2019年1月1日,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金融资产类别 修订前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摊
211、余成本 70,131,823.89 摊余成本 70,131,823.8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25,640,086.47 摊余成本 25,640,086.47 于2019年1月1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项目 按修订前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8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70,131,823.89 70,131,823.89 其他应收款 25,640,086.47 25,640,086.47 于2019年1
212、月1日,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调整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项 目 按修订前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提的损失准备 公告编号:2020-051 83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应收账款 22,170,356.34 22,170,356.34 其他应收款 1,998,511.10 1,998,511.10 (2)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列报。 相关列报调整影响如下: 2018年1
213、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应收账款 / 70,131,823.89 70,131,823.89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0,131,823.89 -70,131,823.89 / 应付账款 / 91,236,075.62 91,236,075.6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91,236,075.62 -91,236,075.62 /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 调整后 应收账款 / 50,958,394.80 50,958,394.8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0,958,394.80 -50,958,394.
214、80 / 应付账款 / 85,780,956.12 85,780,956.1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5,780,956.12 -85,780,956.12 / 注:调整数中,以正数表示调增数,以负数表示调减数。 (3)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四、 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按产品销售收入的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5% 公告编号:2020-051 84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3% 地方
215、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计缴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2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 2、税收优惠 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均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注明,期末余额指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期初余额指2
216、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本期金额指2019年度发生额,上期金额指2018年度发生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0,002.88 208,365.36 银行存款 181,210.41 195,707.90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11,213.29 404,073.26 注:年末银行存款余额 211,213.29 元,其中 122,519.54 元被法院冻结,使用受限。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告编号:2020-051 85 单项计
217、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338,487.21 11.88 12,338,487.21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1,481,498.65 88.12 30,291,696.83 33.11 61,189,801.82 其中:账龄组合 91,481,498.65 88.12 30,291,696.83 33.11 61,189,801.82 合计 103,819,985.86 100.00 42,630,184.04 / 61,189,801.82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218、应收账款 3,106,472.65 3.37 3,106,472.65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9,195,707.58 96.63 19,063,883.69 21.37 70,131,823.89 其中:账龄组合 89,195,707.58 96.63 19,063,883.69 21.37 70,131,823.89 合计 92,302,180.23 100.00 22,170,356.34 / 70,131,823.89 期末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余姚卓峰玻纤制品有
219、限公司 3,106,472.65 3,106,472.65 100.00 法院已判决但未执行 朱参军 8,008,157.66 8,008,157.6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桐庐恒通电缆管道有限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江苏鑫贵科技有限公司 423,856.90 423,856.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2,338,487.21 12,338,487.21 /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公告编号:2020-051 86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25,71
220、0,806.51 1,285,540.33 5.00 1 至 2 年 9,346,999.93 934,700.00 10.00 2 至 3 年 10,010,104.22 3,003,031.27 30.00 3 至 4 年 40,391,456.39 20,195,728.20 50.00 4 至 5 年 5,747,172.82 4,597,738.25 80.00 5 年以上 274,958.78 274,958.78 100.00 合计 91,481,498.65 30,291,696.83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
221、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2,170,356.34 26,618,532.45 18,947.55 6,177,652.30 42,630,184.04 合计 22,170,356.34 26,618,532.45 18,947.55 6,177,652.30 42,630,184.04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177,652.3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JX 罗马尼亚 货款 2,767,165.72 预计无法收回 内部核销 否 JX
222、DH 罗马尼亚 货款 3,392,281.28 预计无法收回 内部核销 否 合计 / 6,159,447.00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 公 司 本 年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95,562,993.55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2.0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39,812,504.00 元。 公告编号:2020-051 87 3、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637,8
223、49.43 1.96 1 至 2 年 181,153.74 1.08 63,505,374.74 47.29 2 至 3 年 51,998,981.32 38.71 3 年以上 16,592,635.93 98.92 16,177,602.10 12.04 合计 16,773,789.67 100.00 134,319,807.59 100.00 (2)账龄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 16,377,602.10 注 合计 16,377,602.10 / 注:本公司预付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材料采购款,由于行业市场低迷,部分
224、产品未按计划生产,所以未实际采购相应的原材料,预付的采购款作为预付款项列报。 (3)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 公 司 本 年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预 付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16,760,324.77 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9.92%。 4、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769,844.37 25,640,086.47 合计 20,769,844.37 25,640,086.47 4.1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公告编号:2020-05
225、1 88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3,703,040.94 85.54 123,703,040.9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898,000.85 14.46 128,156.48 0.61 20,769,844.37 其中:账龄组合 860,654.17 0.60 128,156.48 14.89 732,497.69 出口退税组合 关联方组合 20,037,346.68 13.86 20,037,346.68 合计 144,601,041.79 100.00 12
226、3,831,197.42 / 20,769,844.37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1,199.87 0.33 91,199.8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7,547,397.70 99.67 1,907,311.23 6.92 25,640,086.47 其中:账龄组合 7,426,512.32 26.87 1,907,311.23 25.68 5,519,201.09 出口退税组合 32,296.61 0.12 32,296.61 关联方组合 20,088
227、,588.77 72.68 20,088,588.77 合计 27,638,597.57 100.00 1,998,511.10 / 25,640,086.47 期末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奉新县宝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77,691,805.37 77,691,805.3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奉新县双晟实业有限公司 40,000,001.00 40,000,001.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告编号:2020-051 89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228、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962,334.70 2,962,334.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江西省冯荣物资有限公司 2,957,700.00 2,957,7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江西佳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49,999.87 49,999.8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宁津县溪水齿链网带厂 41,200.00 41,2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23,703,040.94 123,703,040.94 /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604,17
229、8.77 30,208.94 5.00 1 至 2 年 167,475.40 16,747.54 10.00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39,000.00 31,200.00 80.00 5 年以上 50,000.00 50,000.00 100.00 合计 860,654.17 128,156.48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98,511.10 123,045,635.76 1,212,949.44 123,831,197.42 合计 1,998,5
230、11.10 123,045,635.76 1,212,949.44 123,831,197.42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他应收款 1,212,949.44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款项是否由关公告编号:2020-051 90 性质 程序 联交易产生 DAHUA JIANGXI SRL 往来款 1,212,949.44 无法收回 内部核销 否 合计 / 1,212,949.44 / /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40,792,285.81 24,3
231、55,072.78 退货款 2,957,700.00 2,957,700.00 应收出口退税 32,296.61 保证金、押金 80,000.00 81,000.00 其他 771,055.98 212,528.18 合计 144,601,041.79 27,638,597.5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奉新县宝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往来款 77,691,805.37 1 年以内 53.72 77,691,805.37 奉新县双晟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0,000,001.0
232、0 1 年以内 27.66 40,000,001.00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往来款 20,037,346.68 4 年以内 13.86 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2,962,334.70 4-5 年 2.05 2,962,334.70 江西省冯荣物资有限公司 退货款 2,957,700.00 2-3 年 2.05 2,957,700.00 合计 / 143,649,187.75 / 99.34 123,611,841.0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233、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公告编号:2020-051 91 5、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00,761.26 61,308.95 639,452.31 10,224,760.28 10,224,760.28 自制半成品 968,076.14 968,076.14 1,549,688.90 1,549,688.90 库存商品 1,870,121.89 406,630.32 1,463,491.57 7,386,996.25 84
234、1,449.01 6,545,547.24 周转材料 185,746.73 124,841.75 60,904.98 300,391.17 300,391.17 发出商品 207,575.07 207,575.07 合计 3,932,281.09 592,781.02 3,339,500.07 19,461,836.60 841,449.01 18,620,387.59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1,308.95 61,308.95 自制半成品 库存商品 841,449.01 434,818.69 406,
235、630.32 周转材料 124,841.75 124,841.75 发出商品 合计 841,449.01 186,150.70 434,818.69 592,781.02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 28,027,245.45 27,088,756.16 合计 28,027,245.45 27,088,756.16 7、 长期应收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保证金 28,492,088.58 28,492,088.58 28,492,088.58 28,492,088.58 合计 28,49
236、2,088.58 28,492,088.58 28,492,088.58 28,492,088.58 8、 固定资产 公告编号:2020-051 92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544,390,868.35 581,194,571.55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544,390,868.35 581,194,571.55 8.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及其他 铂铑合金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72,793,741.23 197,210,282.08 4,168,419.43 18,748,252.29 307,283,3
237、87.14 800,204,082.17 2.本期增加金额 1,088,495.58 1,088,495.58 (1)购置 1,088,495.58 1,088,495.58 3.本期减少金额 613,349.78 613,349.78 (1)处置或报废 613,349.78 613,349.78 4.期末余额 272,793,741.23 198,298,777.66 3,555,069.65 18,748,252.29 307,283,387.14 800,679,227.97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69,228,332.37 103,420,899.11 3,504,640.1
238、2 15,322,459.41 27,533,179.61 219,009,510.62 2.本期增加金额 13,082,767.71 21,050,020.50 237,739.20 1,553,149.51 1,937,854.37 37,861,531.29 (1)计提 13,082,767.71 21,050,020.50 237,739.20 1,553,149.51 1,937,854.37 37,861,531.29 3.本期减少金额 582,682.29 582,682.29 (1)处置或报废 582,682.29 582,682.29 4.期末余额 82,311,100.08
239、 124,470,919.61 3,159,697.03 16,875,608.92 29,471,033.98 256,288,359.62 三、减值准备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190,482,641.15 73,827,858.05 395,372.62 1,872,643.37 277,812,353.16 544,390,868.35 2.期初账面价值 203,565,408.86 93,789,382.97 663,779.31 3,425,792.88 279,750,207.53 581,194,571.55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公告
240、编号:2020-051 93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11,816,558.77 2,974,071.42 8,842,487.35 机器设备 137,297,809.82 68,077,079.26 69,220,730.56 运输工具 781,923.06 549,188.40 232,734.66 办公设备及其他 1,245,410.47 815,077.93 430,332.54 合计 151,141,702.12 72,415,417.01 - 78,726,285.11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
241、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87,030,945.43 48,180,517.48 38,850,427.95 铂铑合金 161,069,004.55 15,520,594.28 145,548,410.27 合计 248,099,949.98 63,701,111.76 184,398,838.22 (4)用于抵押借款、对外担保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194,323,321.36 63,433,644.15 130,889,677.21 机器设备 188,074,181.81 126,277,281.61 61,796,900.20 铂铑合金
242、 163,388,193.27 15,744,071.09 147,644,122.18 合计 545,785,696.44 205,454,996.85 340,330,699.59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账面原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 29,592,749.71 正在办理中 9、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岩棉项目 345,800.00 345,800.00 345,800.00 345,800.00 二期改造工程 36,146,436.83 36,146,436.
243、83 36,146,436.83 36,146,436.83 合计 36,492,236.83 36,492,236.83 36,492,236.83 36,492,236.83 公告编号:2020-051 94 10、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62,048,000.00 230,017.09 62,278,017.09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62,048,000.00 230,017.09 62,278,017.0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4,075,174.32 23
244、0,017.09 14,305,191.41 2.本期增加金额 1,255,653.24 1,255,653.24 (1)计提 1,255,653.24 1,255,653.2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5,330,827.56 230,017.09 15,560,844.65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6,717,172.44 46,717,172.44 2.期初账面价值 47,972,825.68 47,972,825.68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公司无未办妥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3)用于抵押借款、对外担保的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245、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2,048,000.00 15,330,827.56 46,717,172.44 合计 62,048,000.00 15,330,827.56 46,717,172.44 11、 长期待摊费用 公告编号:2020-051 95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数 维修费 1,150,000.01 459,999.96 690,000.05 合计 1,150,000.01 459,999.96 690,000.05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
246、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67,054,162.48 25,010,316.45 可抵扣亏损 167,399,930.58 143,585,103.61 合计 334,454,093.06 168,595,420.06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4 年 40,093,951.05 2023 年 68,439,438.61 98,855,194.24 2022 年 58,866,540.92 44,729,909.37 合计 167,399,930.58 143,585,103.61 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
247、额 预付设备、工程款 21,564,024.49 21,524,024.49 贵金属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1,594,024.49 21,554,024.49 14、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297,702.15 12,197,702.15 保证借款 4,900,000.00 29,900,000.00 信用借款 3,000,000.00 3,000,000.00 抵押并保证借款 49,000,000.00 49,000,000.00 质押并保证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公告编号:20
248、20-051 96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115,197,702.15 144,097,702.15 (2)报告期内公司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奉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6,000,000.00 8.2650% 2018-3-27 11.57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17,200,000.00 5.8725% 2018-2-12 8.81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9,800,000.00 5.8725% 2018-6-8 8.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 3,000,000.00 5.6600% 2019-3-
249、11 8.49 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50,000,000.00 10.0000% 2018-9-29 未还本息按照日利率万分之6.66计算 赣州银行高安支行 16,000,000.00 7.8300% 2018-11-25 11.7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8,297,702.15 6.0900% 2018-12-20 9.14 崇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 4,900,000.00 6.6000% 2018-9-11 7.26 合计 115,197,702.15 / / / 15、 应付账款 (1)按款项性质列式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材料款 56,949,594.04
250、56,692,765.15 设备款 24,470,680.92 28,003,061.19 工程款 2,740,000.00 2,760,000.00 其他 4,193,946.06 3,780,249.28 合 计 88,354,221.02 91,236,075.62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 13,299,866.82 资金紧张,暂未付 合计 13,299,866.82 / 注:列示的为一年以上部分金额。 16、 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 公告编号:2020-051 97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4,429
251、,933.97 6,221,500.66 合计 4,429,933.97 6,221,500.66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郑州凯达异型磨具有限公司 1,377,472.58 产能不足,货源不足 合计 1,377,472.58 / 17、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4,664,555.11 18,586,430.44 20,321,443.24 2,929,542.3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659,323.73 1,325,009.53 1,730,325.06
252、254,008.20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 5,323,878.84 19,911,439.97 22,051,768.30 3,183,550.51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4,476,766.41 16,778,713.15 18,432,331.86 2,823,147.70 二、职工福利费 1,075,711.80 1,075,711.80 三、社会保险费 187,788.70 722,393.84 803,787.93 106,394.61 其中:医疗保险费 76,395.96 634,73
253、0.40 631,528.61 79,597.75 工伤保险费 51,733.24 32,122.49 71,601.91 12,253.82 生育保险费 59,659.50 55,540.95 100,657.41 14,543.04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611.65 9,611.65 合计 4,664,555.11 18,586,430.44 20,321,443.24 2,929,542.31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公告编号:2020-051 98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659,323.73 1,269,468.58
254、 1,682,987.11 245,805.20 2、失业保险费 55,540.95 47,337.95 8,203.0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659,323.73 1,325,009.53 1,730,325.06 254,008.20 18、 应交税费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8,718,428.47 22,399,979.35 企业所得税 6,983,299.81 6,983,299.81 个人所得税 34,282.51 67,578.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75,376.07 1,175,392.74 房产税 5,132,004.09 3,238,103.53 教育
255、费附加 1,172,111.81 1,175,392.78 土地使用税 3,807,588.27 2,502,069.63 印花税 41,971.32 42,424.35 环保税 5.63 合计 47,065,062.35 37,584,246.03 19、 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47,372,046.10 26,652,261.6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6,631,539.47 132,770,749.34 合计 214,003,585.57 159,423,010.97 19.1 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利息 47,372,046.10 26,6
256、52,261.63 合计 47,372,046.10 26,652,261.63 19.2 其他应付款 公告编号:2020-051 99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 2,978,660.60 2,978,660.60 往来款 2,859,497.08 1,561,705.62 借款 115,403,732.75 93,131,250.93 法院判决赔偿款 45,389,649.04 32,837,262.59 其他 2,261,869.60 合计 166,631,539.47 132,770,749.3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
257、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江西奉新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62,742,666.66 资金紧张,暂未付 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1,867,541.78 资金紧张,暂未付 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9,760,000.00 资金紧张,暂未付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9,400,000.00 资金紧张,暂未付 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21,666.67 资金紧张,暂未付 孙华华 5,092,626.09 资金紧张,暂未付 熊才勇 4,000,000.00 资金紧张,暂未付 合计 121,084,501.20 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258、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1) 88,450,000.00 84,550,000.00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附注五、22) 175,435,326.25 105,510,603.09 合计 263,885,326.25 190,060,603.09 21、 长期借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0,200,000.00 6,300,000.00 抵押并保证借款 78,250,000.00 78,25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0) 88,450,000.00 84,550,000.00 公告编号:2020-051 100 项 目
259、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合计 已逾期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情况 债券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19,750,000.00 5.39% 2018 年 7 月 9 日 8.09 中国农业银行奉新县支行 58,500,000.00 5.39% 2018 年 7 月 10 日 8.09 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00,000.00 8.2650% 2019 年 5 月 31 日 11.57 合计 84,550,000.00 / / / 22、 长期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固定资产融资租赁款净额 175,435,326.25 175,
260、011,162.70 减:一年内到期部分(附注五、20) 175,435,326.25 105,510,603.09 合计 69,500,559.61 23、 股本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08,689,067.00 208,689,067.00 24、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219,882,262.24 219,882,262.24 合计 219,882,262.24 219,882,262.24 25、 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
261、,536,378.07 5,536,378.07 合计 5,536,378.07 5,536,378.07 26、 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公告编号:2020-051 101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44,494,602.18 -12,543,791.1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8,784,000.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44,494,602.18 -21,327,791.1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
262、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361,539,303.72 -144,494,602.18 2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1,162,577.20 9,395,943.86 39,270,242.68 37,357,994.89 其他业务 55,802,550.96 49,568,162.87 18,504,640.55 26,030,848.00 合计 66,965,128.16 58,964,106.73 57,774,883.23 63,388,842.89 28、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城市维
263、护建设税 5,162.00 117,176.10 教育费附加 5,162.00 117,176.10 房产税 1,893,900.56 1,976,916.60 土地使用税 1,305,518.64 1,435,870.60 印花税 14,085.47 20,735.40 环境保护税 518.60 1,202.41 合计 3,224,347.27 3,669,077.21 29、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运输费 145,939.75 964,070.53 公告编号:2020-051 10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职工薪酬 415,204.00 243,223.13 差旅费 20
264、,025.78 29,398.02 修理费 18,834.00 8,380.00 业务招待费 19,822.58 14,575.46 汽车费用 17,872.11 36,891.52 办公费 9.32 11,457.06 其他 11,385.39 25,549.44 合计 649,092.93 1,333,545.16 30、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折旧、摊销费 17,228,772.93 23,732,904.77 职工薪酬 5,311,299.30 4,334,506.69 业务招待费 209,101.89 667,977.28 排污费 77,720.00 中介服务费 4
265、00,294.29 250,412.15 汽车费用 115,925.20 299,454.83 办公费 36,381.22 3,095,491.16 财产及商业保险 35,849.06 50,850.11 差旅费 60,408.46 85,359.74 修理费 1,257,156.08 1,623,663.59 通讯费 31,026.06 61,184.29 其他 908,261.80 2,627,425.34 合计 25,672,196.29 36,829,229.95 31、 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费用总额 11,790,437.49 11,811,990
266、.37 公告编号:2020-051 103 (2)研发费用按成本项目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机物料消耗 8,840,053.54 5,580,561.64 工资薪酬 2,228,773.14 2,960,830.70 技术合作费 2,337,552.79 费用摊销及折旧 705,047.64 727,495.92 电费 83,611.70 差旅费 20,629.57 业务招待费 400.00 1,790.00 其他 16,163.17 99,518.05 合计 11,790,437.49 11,811,990.37 32、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利息支出 30,980,5
267、24.55 33,258,426.98 减:利息收入 341.91 2,284.04 利息净支出 30,980,182.64 33,256,142.94 汇兑净损失 -157,954.69 -377,059.72 银行手续费 3,976.37 1,568,276.07 融资租赁费用 8,275,990.99 其他 339,390.64 合计 30,826,204.32 43,062,740.92 33、 其他收益 补助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财政扶助企业发展资金 40,000.00 13,090,000.00 与收益相关 出口奖励 15,018.00 27,792.0
268、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5,018.00 13,117,792.00 / 34、 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公告编号:2020-051 104 项目 本期金额 一、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26,618,532.45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123,045,635.76 合计 -149,664,168.21 35、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存货跌价损失 248,667.99 -715,375.63 坏账准备 -8,210,160.84 合计 248,667.99 -8,925,536.47 36、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
269、置利得或损失合计 -9,130,473.3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9,130,473.30 合计 -9,130,473.30 / 37、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1,420,000.00 405,000.00 1,420,000.00 其他 25.72 14,295.08 25.72 合计 1,420,025.72 419,295.08 / 注:政府补助明细情况详见附注十三、1。 38、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诉讼索赔款 1,936,644.38 16,216,784.5
270、2 1,936,644.38 罚款、滞纳金 15,242.02 6,450.00 15,242.02 其他 42,242.08 104,110.52 2,991,101.77 资产报废损失 2,948,859.69 合计 4,942,988.17 16,327,345.04 4,942,988.17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 公告编号:2020-051 105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利息收入 341.91 2,284.04 政府补贴收入 1,475,018.00 13,522,792.00 往来收入及其他 2,911,482.34 39,091,308.
271、89 合计 4,386,842.25 52,616,384.9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手续费及其他 4,166.80 18,540.16 销售、管理费用付现 1,760,416.02 1,941,470.97 往来支出及其他 1,084,132.59 135,740.52 合计 2,848,715.41 2,095,751.65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质押存款 427,754.10 合计 427,754.10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
272、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17,044,701.54 -123,166,811.00 加:信用减值损失 149,664,168.21 资产减值准备 -248,667.99 8,925,536.4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7,861,531.29 42,641,108.58 无形资产摊销 1,255,653.24 1,255,653.2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59,999.96 459,999.9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130,473.30 公告编号:2020-051 106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固定
273、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667.4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0,980,524.55 43,094,253.5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529,555.51 -6,554,179.5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5,310,485.20 -8,969,056.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338,434.32 34,396,068.06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74、金流量净额 -160,188.80 1,213,046.5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8,693.75 281,558.1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81,558.14 536,305.6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2,864.39 -254,747.50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88,693.75 281,558.14 其中:库存现金 30,002.88 208,365
275、.3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8,690.87 73,192.7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公告编号:2020-051 107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活期理财产品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693.75 281,558.14 其中:母公司或公司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4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22,519.54 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固定资产 340,330,699.59 抵押借款、对外担保 无形资产 46,717,172.44
276、 抵押借款、对外担保 42、 外币货币项目 项 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5.37 其中:美元 0.77 6.9762 5.37 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的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 江西省崇仁县 江西省崇仁县工业园区 工业制造 100.00 母公司投入取得 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西省奉新县 江西奉新工业园区 商业贸易 100.00 设立取得 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账
277、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公告编号:2020-051 108 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
278、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采取政策包括基于对客户财务账务和情况的了解,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对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违约客户,采用必要措施回收逾期债务,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对相关金
279、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有专人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
280、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51 109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因本公司未能及时偿还诉讼案件涉及的负债,本公司银行账户暂时被冻结。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有关,除本公司的子公司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美元进行销售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活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2019年12月31日,除下表所述资产为美元余额外,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该外币余额的资产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很小。 项 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281、5.37 其中:美元 0.77 6.9762 5.37 (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公司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银行借款有关。本公司的政策是保持这些借款的浮动利率。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1)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3)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4)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九
282、、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公告编号:2020-051 110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 比例(%)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宜春市 实业投资 135,000,000.00 57.50 57.50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是孙华华。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合营或联营企业。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83、控制的企业 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江西兰江机械有限公司 董事郑绍斌控制的企业 郑绍斌 董事 倪金珠 实际控制人的配偶 彭有苏 董事兼财务总监 王建军 副董事长 张晓曜 副总经理 孙彬彬 董事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 2,047,098.65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公告编号:2020-051 111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
284、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7-03-16 2019-03-15 否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10-26 2020-3-30 否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4,500,000.00 2017-05-06 2019-05-03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560,000.00 2016-09-05 2019-09-04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3-12-30 2015-12-19 否 注:本公司为孙华华提供的担保,因时间跨期长,资金缺失,担保金额与日期无法确定
285、。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00.00 2018-11-26 2020-11-25 否 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000,000.00 2018-11-26 2020-11-25 否 孙华华 16,000,000.00 2018-11-26 2020-11-25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18-03-28 2020-03-27 否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18-03-28 2020-03-27 否 江西大华投资
286、集团有限公司 17,200,000.00 2018-02-13 2020-02-12 否 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00,000.00 2018-02-13 2020-02-12 否 孙华华 17,200,000.00 2018-02-13 2020-02-12 否 倪金珠 25,000,000.00 2018-04-07 2020-04-06 否 孙华华 25,000,000.00 2018-04-07 2020-04-06 否 倪金珠 9,400,000.00 2018-01-03 2020-01-02 否 公告编号:2020-051 112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
287、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孙华华 9,400,000.00 2018-01-03 2020-01-02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9,800,000.00 2018-06-09 2020-06-19 否 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800,000.00 2018-06-09 2020-06-19 否 孙华华 9,800,000.00 2018-06-09 2020-06-19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8-09-30 2020-09-29 否 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0 2018-0
288、9-30 2020-09-29 否 孙华华 50,000,000.00 2018-09-30 2020-09-29 否 倪金珠 50,000,000.00 2018-09-30 2020-09-29 否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8-09-30 2020-09-29 否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00,000.00 2018-09-12 2020-09-11 否 江西大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4,900,000.00 2018-09-12 2020-09-11 否 孙华华 4,900,000.00 2018-09-12 2020-09-11 否 6、 关联方应收
289、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 16,377,602.10 16,377,602.10 合计 16,377,602.10 16,377,602.10 其他应收款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37,346.68 20,088,588.77 合计 20,037,346.68 20,088,588.77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账款 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1,540,424.18 1,540,424.18 公告编号:2020-051 113 项目名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290、 江西兰江机械有限公司 94,953.00 224,833.00 合计 1,635,377.18 1,765,257.18 其他应付款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290.00 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 4,121.00 孙华华 5,092,626.09 5,603,201.20 彭有苏 83,748.05 80,529.33 王建军 250,000.00 倪金珠 14,446.00 150,000.00 郑绍斌 200,000.00 孙彬彬 13,465.04 - 合计 5,208,406.18 6,309,020.53 十、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
291、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由于孙华华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金舒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6 月 6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赣 0983 民初 1783 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孙华华自愿归还本息人民币 856.00 万元(利息已计算至 2016 年 6 月 6 日,其后利息以本金人民币 856.00 万元按月利率 2.00%计算至付清款时止)。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对孙华华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上述债权由债权人申报、经管理人确认、剩余债权本金 1,599
292、,480.27 元,利息 88,504.57 元。 (2)因借款纠纷谢朝华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4 月 28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 0921 民初 386 号民事调解书,内容如下: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还清所有借款本金;谢朝华应得的利公告编号:2020-051 114 息 416.00 万元购入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公司承诺在 2017 年 6月 30 日前办理完股权登记手续;若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归还,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期对尚欠的借款本金按月利率 6.0
293、0%计算至还清借款止。由于未全部按调解书执行,法院作出(2018)赣 0921 执恢 5 号执行裁定书,冻结拍卖彭有苏持有的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1494801 股。截至财务报告报出日,由债权人申报、经管理人确认的剩余债权本金 700,000.00 元。 (3)熊和平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12 月 17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 01 民初 373 号民事裁定书,判决孙华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归还熊和平本金 3,200.00 万元及其利息(截止 2017 年 4 月 5 日,利
294、息为13,108,627.90 元,之后利息以 3,200.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00%计算至还清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时期内履行完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86,600.00 元由孙华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4)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7 年 12 月 18 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民初 74 号民事裁定书,判决被告兰溪市格尚 复 合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向 江 西 省 报 刊 传 媒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支 付 货 款 人 民 币44,082,590.90
295、 及违约金 7,676,629.32 元。并支付以拖欠货款本金为基数,自 2017年 8 月 31 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用 300,596.1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 305,596.10 元,由六位被告共同负担。 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提起
296、诉讼。2018 年 5 月 23 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民初 4601 号民事裁定书,被告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西省报刊传媒有限责公告编号:2020-051 115 任公司货款 5,013,926.00 元及资金占用费(2016 年 4 月 25 日起以 5,013,926.00元为本金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对被告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
297、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 55,440.0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共计 60,440.00 元(原告已预交),由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共同承担。 2018 年 12 月 18 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02 执 3241号执行决定书,将兰溪市佳鹿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5)王志勇对本
298、公司提起诉讼。2017 年 12 月 22 日,江西省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 0191 民初 4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孙华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王志勇偿还借款 500.00 万元及 500.00万元从 2017 年 1 月 15 日至 4 月 14 日的利息 30.00 万元;孙华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王志勇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 500.00 万元为基数,以年利率24.00%从 2017 年 4 月 15 日至 500.00 万元还清之日止);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孙华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履
299、行义务后,有权向孙华华追偿,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孙华华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义务后,有权向孙华华追偿。案件受理费 65,910.00 元,由王志勇负担 28,640.00 元,孙华华负担 37,270.00 元,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孙华华负担的案件受理费承担连带责任。2018 年 8 月 29 日,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赣 0191 执 27 号限制消费令,限制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孙彬彬消费。 (6)分宜县湘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7 月 31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
300、民法院作出(2018)赣 05 民终 4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告编号:2020-051 116 内容如下:孙华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分宜县湘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 200.00 万元,支付剩余利息费用 16,640.00 元,并以未归还本金为基数从 2017 年 11 月 27 日按月利率 2.0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含逾期还款利息)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彭有苏、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1月 23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 民初 12 号民
301、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冻结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洪忠进、王建军、倪邦生的银行存款共计 3,800.00 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2018 年 10 月 30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 民初 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支行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奉市监抵字(2016)015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铂铑合金的折价款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在 756.00 万元债权最高余额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
302、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16,679.46 元由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王建军、倪邦生共同负担。 (8)盛小荣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7 月 18 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作出(2018)浙 0781 民初 63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孙华华、倪金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盛小荣借款本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利率 2.00%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时止);孙华华、倪金珠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盛小荣因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费人民币 10.00 万元;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
303、股份有限公司对孙华华、倪金珠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46,000.00 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 5,000.00元,合计 51,000.00 元,由盛小荣负担 7,035.00 元,孙华华、倪金珠、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43,965.00 元。 (9)陈琪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2 月 11 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编号:2020-051 117 作出(2018)赣 0102 执保 141 号之三
30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登记持有的 100.00%股权,冻结期限 3 年,自2018 年 2 月 12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11 日。2018 年 7 月 19 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02 民初 8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陈琪借款本金 310.00 万元及利息(以 310.00 万元为本金,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24.00%计算);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西大华投资集
305、团有限公司追偿;本案陈琪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5,150.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 40,150.00 元,由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款承担连带责任。 (10)李坤林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8 月 21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孙华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向李坤林偿还借款 11,512,814.00 元及相应的利息(其中:截止 2018 年 2 月 28 日止的利息为 1,880,426.29 元。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至还清之日止,以 11
306、,512,814.00 元为基数,利息按月利率 2.00%);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102,160.00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00 元,由况文武、孙华华、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负担。 (11)彭翠微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5 月 2 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2018)赣 0102 民初 8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孙华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彭翠微借款本金390.00万元及利息(以390.00万元为本金,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至本息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2
307、4.00%计算);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孙华华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彭翠微预交的案件受理费 42,470.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47,470.00 元,由孙华华承担,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款承担连带责任。 (12)朱新民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8 年 9 月 21 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公告编号:2020-051 118 院作出(2018)赣 0983 民初 15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
308、下:况文武、孙华华应共同向朱新民偿还欠款 3,446,476.00 元及利息(按年利率 24.00%计算,自2017 年 4 月 13 日起计算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止,同时应扣减况文武、孙华华已向朱新民支付的利息 215,000.00 元),限况文武、孙华华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朱新民付清。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对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39,041.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由况文武、孙华华、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
309、限公司共同承担。 (13)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9 年 1 月 23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1 民初 7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本金 14,165,422.00 元及违约金 3,512,680.53 元,并支付以拖欠货款本金为基数,自 2017 年 4 月 19 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月 1.30%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费;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 174,647.00 元;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
310、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对本判决第一项、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在被告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二项支付义务的范围内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在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二项支付义务的范围内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铂铑金属漏板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在被告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履行本判决第一项、二项支付义务的范围内对被告江西大
311、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江铃牌汽车;对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福田牌汽车;对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雅阁牌汽车、江铃牌汽车;对孙华华提供抵押担保的途锐牌汽车;对倪金珠提供抵押担保的马自达牌汽车、别克牌汽车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公告编号:2020-051 119 大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对被告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追偿;案件受理费140,649.80 元、保全费 5,000.00 元,共 145,649.82 元,由上述六位共同承担。 (14)谷燕
312、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9 年 4 月 28 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 0903 民初 158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移交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受理。 (15)2018 年 12 月 17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 01民初 3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共同归还南昌市第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本金 1,300.00 万元及其利息(截止 2017 年 4 月 5 日,利息为 5,325,380.10元,之后利息以 1,300.0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24.00%计算至
313、还清之日);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内履行完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41,140.00 元由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6)帅经勇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19 年 8 月 7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921 民初 8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余小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帅经勇 84,599.45 元;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款确认的余小江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
314、息。案件受理费 2,280.00 元,减半收取计1,140.00 元,由帅经勇负担 176.00 元,由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小江负担 964.00 元。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子公司被拍卖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因子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崇仁县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0 年 01 月 16 日 10 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其房产、土地及地上附属物,该标的物总评估值34,630,374.00 元,起拍价 19,393,100.00 元。买受人崇
315、仁县工业与科技创新投资公告编号:2020-051 120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 19,393,100.00 竞得。 (2)破产清算程序转为破产重整程序的进程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的会议形式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关于债务人申请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的报告。 十二、 其他重要事项 1、政府补助 (1)采用总额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名称 补助类型(与资产相关
316、/与收益相关) 本期发生额 列报项目 拆迁补偿款 与收益相关 1,420,000.00 营业外收入 财政扶助企业发展资金 与收益相关 40,000.00 其他收益 出口奖励 与收益相关 15,018.00 其他收益 合计 / 1,475,018.00 / 2、诉讼案件 (1)2016 年 6 月 23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 02 民初157 号和 158 号民事调解书,中建投租赁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 6 月 10 日,法院依据(2016)京 02 民初 157 号民事调解书作出(2019)京02 执 569 号执行裁定书。 2019 年 11 月
317、27 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京 02 执 446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终结法院(2016)京 02 民初 158 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 (2)2017 年 6 月 22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赣 01 民初3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年 7 月 31 日前归还原告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500.00 万元,2017 年 8月 15 日前归还欠款本金 500.00 万元及利息 59
318、3,309.94 元(2017 年 1 月 13 日之公告编号:2020-051 121 前拖欠的利息),2017 年 9 月 30 日前归还欠款本金 50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31 日前归还欠款本金 4,999,876.00 元及利息(自 2017 年 1 月 14 日起按年利率18.00%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2、如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上述期限向原告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归还欠款本金或利息,在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何一期还款逾期的当日,原告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均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欠款本金和利息(自 2017
319、 年 1 月 14 日起按年利率 24.00%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3、原告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抵押物铂铑合金169,086.34 克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 18,900.00 元,律师代理费 10.00 万元,合计 118,900.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案件受理费 72,382.96 元,诉讼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 77,382.96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陈璐、程智、顾刚、江西省东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
320、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四、五项债务向原告江西赣铁物流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 年 12 月 6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赣 01 执恢 149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冻结、划拨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省东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孙华华、倪金珠、陈璐、程智、顾刚银行存款 5,789,592.90 万元及其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3)2018 年 11 月 12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民终 15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
321、之日起二十日内向上诉人卢建新赔偿 321,070.25 元,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 8,447.175 元。 (4)2016 年 11 月 9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6)赣 01 民初字 44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如下:1、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欠原告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136.00 万元;2、 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下述期限分期,向原告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偿还上述款项: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偿还 200.00 万元,2016 年 12月 31 日前偿还 200.00 万元,2017 年 1 月 31 日前偿
322、还 100.00 万元,2017 年 4月 30 日前偿还 200.00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200.00 万元,2017 年 8月 31 日前偿还剩余款项 236.00 元;3、 如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公告编号:2020-051 122 按上述期限偿还上述任一笔款项,则原告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剩余全部借款,并以剩余全部借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按月利率 2.00%支付利息至本金还清之日止;4、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案件受理费 71,220.00 元,保全
323、费 5,000.00 元,共计 76,220.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并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给原告江西省汉威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3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赣 01 执 68 号 执行裁定书:截至 2018 年 4 月 13 日,该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 9,836,220.00 元,已执行金额 187,538.62 元,未执行金额 9,648,681.38 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5)2018 年 6
324、 月 28 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沪 0107 民初457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浩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金人民币3,805,555.50 元;2、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浩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违约金(以人民币 608,888.88 元为基数,计算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为人民币 28,617. 78 元,其后按年利率 24.00%的标准计算至判决生效之日止);3、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浩瀚(上海)融资租
325、赁有限公司律师费损失人民币76,683.47 元;4、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浩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全担保费损失人民币 5,866.29 元;5、被告孙华华与倪金珠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述第一至第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9 年 9 月 30 日收到浩瀚租赁债权转让事宜告知函,内容如下:根据浩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浩瀚租赁”)与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信租赁”)签署的融信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浩瀚租赁(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浩瀚租赁己将合同号为HHZL-2016-SZ
326、-0059 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以及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全部转让给融信租赁。根据融信租赁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签署的融信租赁 2017 年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买卖协议(以下简称“资产买公告编号:2020-051 123 卖协议”),融信租赁己将合同号为 HHZL-2016-SZ-0059 的租赁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以及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全部转让给山西证券。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起,融信租赁在合同号为 HHZL-2016-SZ-0059 项下的权利、权益及利益均由山西证券取得和享有。 (6)2018 年 10 月 31 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
327、浙 0109 民初171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杭州萧山天成机械有限公司借款 5,173,381.40 元,并赔偿该款自 2017 年 2 月 1 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年利率 6.00%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25,727.00 元,由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7)2018 年 12 月 3 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04民初 2488
3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 800.00 万元,并按年利率 6.00%,从 2018 年 7 月 30 日起计算至付清时止,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1.50 万元;、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一、二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款项负连带清偿责任;、如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判决一、二项付款义务,则原告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
329、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的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股权变卖款中享有优先受偿;、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覆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68,185.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给原告江西国资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2018 年 11 月 19 日,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21 民初 13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330、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开泰克压缩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12,385.62 元及利息(自 2018 年 10 月 10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公告编号:2020-051 124 利率 4.35%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西开泰克压缩空气系统有限公司赔偿损失48,116.46 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842.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31、 2019 年 4 月 29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921 执 71 号执行裁定书决定终结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2019)赣 0921 执 71 号案件的执行。 (9)2018 年 10 月 31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民初 7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江西蓝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预付款人民币15,456,385.00 元及违约金(截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违约金为 1,789,697.72 元,之后以应还预付为基数,按 1.3%月标准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律师费
332、 193,518.00元;、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原告对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机器设备和铂铑金属漏板以及质押担保并已作质押登记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拍卖、变卖所得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140,266.45 元、诉讼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均已由原告预付),由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共同负担 144,699.00 元。 2019 年 4 月
333、2 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1 民初 7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2,00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同价值的财产。 (10)衡山县鸿兴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与公司产生纠纷。2019 年 4月 8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921 民初 443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公司确认未结算货款为 1,260,553.34 元,同时自愿于 2019 年 4月 30 日前向衡山县鸿兴陶瓷原料有限公司付清该笔货款。案
334、件受理费 8,384.50元,由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承担。 (11)2019 年 1 月 29 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925 民初 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公告编号:2020-051 125 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江西诚欣达包装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858,419.29元,并支付该款从 2018 年 11 月 27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年利率 4.35%加收 30%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13.00
335、 元,由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2)2018 年 12 月 28 日,奉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奉劳人仲字2018第 46 号和奉劳人仲字2018第 47 号)仲裁裁决书,判决公司自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廖聪聪、帅词健等 7 人支付 251,777.45 元,并补缴社保。 (13)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融资租赁提供诉讼,2019 年 1 月31 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7 执保 0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9,216,250.00 元或查封
336、、扣押、冻结各被申请人合计价值人民币查封、扣押或冻结 59,216,250.00 元的其他财产。 2019 年 4 月 24 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9)赣 07 民初 1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14)邹悦花因工伤向奉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2019 年 7月 16 日,奉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奉劳人仲2019第 30 号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自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邹悦花各项费用合计 11,140.71 元。 (15)2018 年 6 月 29 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
337、18)赣民初 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终止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与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两份中国农业银行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3610*001636、3610*002041)。2、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支付本金 10,525.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双方所签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自 2018 年 3 月 21 日起算至还清之日止)。3、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抵押物 406.86998 公斤铂铑合金及赣(2017)奉新县不动产权第 0000193 号、0000194 号、00
338、00195 号、0000197 号、0000198 号不动产权证项下共 75400.2 平方米房地产,对偿还本判决第二项款项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有权对以上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本判决第二项范围内优先受偿。4、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公告编号:2020-051 126 管理合伙企业、孙华华对本判决第二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孙华华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339、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572,979.65 元、保全费5,000.00 元,共 577,979.65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孙华华负担。 2018 年 10 月 24 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执 55 号执行裁定书。 (16)2018 年 7 月 25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0921 民初 5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借款本金 940.00
340、 万元,并支付借款利息 113,594.19 元(利息已计算至 2018 年 3 月20 日,其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的约定计算至被告还清款止);2、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在本判决第一款确定的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付的全部欠款及应承担的本案诉讼费范围内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用于抵押的坐落于奉新县工业园区,不动产权证号为赣( 2017 ) 奉 新 县 不 动 产 权 第00001996号 , 不 动 产 权 单 元 号 为360921002003GB00016F99990004 的不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值享有优先受偿权;3、被告孙华华、倪金珠对
341、本判决第一款确定的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付的全部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孙华华、倪金珠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偿。若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78,395.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以上共计 83,395.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负担。 2018 年 10 月 19 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奉新支行已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转让编号为 0150802601-201
342、6 年(奉新)字 00161 号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下的全部权益。 (17)2019 年 6 月 1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09 民初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公告编号:2020-051 127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借款本金16,000,000 元及利息(截止 2019 年 3 月 4 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 2,251,171.48元。自 2019 年 3 月 4 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尚欠的本金数额为基数,按年利率
343、11.745%计算);2、被告孙华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有苏、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 16,000,000.00 元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孙华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有苏、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偿;3、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对被告江西大华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奉工商抵字(2015)003 号抵押权证项下的抵押物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款,在 20,000,000 元的限额内享有优
344、先受偿权;4、驳回原告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26,710.00 元,财产保全费5,000.00 元,共 131,710.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青城丰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彭有苏、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18)2019 年 10 月 30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做出(2019)赣 0921 民初12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 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向原告江
345、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26,808,875.00 元及其资金占用成本 1,751,513.25 元;2、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孙华华、彭有苏、倪金珠对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20 日内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承担的代偿款26,808,875.00 元及其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起按年利率 24%计算至还清款时止的资金占用成本向原告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原告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存在抵押登记的机器设备和工业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产权证书号:奉国用(2015)第 A1050411-3 号及地上在建工程在被告
346、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判决第二款的担保责任范围内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4、 原告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彭有苏所有的房产(不动产权证:洪房权证西字第 246636 号)在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判决第二款的担保责任范围内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公告编号:2020-051 128 得价款优先受偿;5、 原告江西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 60.00%的股权在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本判决第二款的担保责任范围内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192,823.00 元,由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7、承担,被告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县大华燃气有限公司、江西振华坡纤有限公司、彭有苏、孙华华、倪金珠连带承担。 (19)2018 年 9 月 17 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1024 民初 777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于 2018年 9 月 20 日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00,000.00 元,2018 年 12 月 20 日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 8,250,000.00 元;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按双方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从 2018年 9 月开始,限于每月 20 日向原告支付利
348、息。2、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对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3、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对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用以抵押的厂房、办公楼、宿舍楼、专家楼、车间及土地等财产(不动产权证书号: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 00032120 号、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 00032121号、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 00036148 号、崇仁县房权证巴山镇字第 00036149号、崇国用(2013)第 16171 号)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71,204.41 元,减半收取人民币 35,602.21 元,财产保
349、全申请费人民币 5,000.00 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40,602.21 元。由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孙华华、倪金珠共同承担,此款限于2018 年 9 月 25 日之前向原告付清。 2018 年 10 月 18 日,崇仁县人民法院下达(2018)赣 1024 执 619 号执行通知书。 (20)2018 年 12 月 14 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赣 1024 民初第 12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归还原告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4,900,000.00 元及利息(截止2018 年 9 月 2
350、7 日为 110,673.99 元;之后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按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 6.6%1.1 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完毕;2、公告编号:2020-051 129 被告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孙华华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 (21)2019 年 9 月 28 日,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赣 1024 民初第 46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解除原告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宣布借款立即到期;2、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原
351、告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390 万元以及截至 2019 年 3 月7 日止的利息 312,642.61 元,并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8 日起至借款本息结清之日止的利息(以 39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0.857%计算);3、原告江西崇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崇仁县工业园区厂房(崇仁县权证房巴山镇字第*号)以及土地使用权崇国用(2014)第 16566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4、被告孙华华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2)2019 年 10 月 30 日,江西省奉新县人民法院做出(201
352、9)赣 0921 民初115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1、被告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贷款本金300.00 万元,并支付利息、罚息 77,872.44 元(利息已算至 2019 年 6 月 21 日,其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顺延计算至贷款还清时止)。2、被告舒文兴、施耀珠、孙华华、倪金珠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31,423.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合计 36,423.00 元,由被告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舒文兴、施耀珠、孙华华、倪金珠共同负担。 十三、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353、 应收账款 (1)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公告编号:2020-051 130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2,338,487.21 16.01 12,338,487.21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4,714,402.97 83.99 10,171,400.41 15.72 54,543,002.56 其中:账龄组合 49,893,444.87 64.76 10,171,40
354、0.41 20.39 39,722,044.46 关联方组合 14,820,958.10 19.23 14,820,958.10 合计 77,052,890.18 100.00 22,509,887.62 / 54,543,002.56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106,472.65 5.14 3,106,472.65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7,326,995.91 94.86 6,368,601.11 11.11 50,958,394.80 其中:账龄组合 4
355、2,500,327.16 70.33 6,368,601.11 14.98 36,131,726.05 关联方组合 14,826,668.75 24.53 14,826,668.75 合计 60,433,468.56 100.00 9,475,073.76 / 50,958,394.80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24,925,165.16 1,246,258.26 5.00 1 至 2 年 6,174,090.65 617,409.07 10.00 公告编号:2020-051 131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
356、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2 至 3 年 6,357,076.06 1,907,122.82 30.00 3 至 4 年 12,002,299.64 6,001,149.82 50.00 4 至 5 年 176,764.58 141,411.66 80.00 5 年以上 258,048.78 258,048.78 100.00 合计 49,893,444.87 10,171,400.41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9,475,073.76 13,034,813.86 22,
357、509,887.62 合计 9,475,073.76 13,034,813.86 22,509,887.62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 公 司 本 年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为68,607,152.65 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89.0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 19,528,776.93 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5,392,669.11 69,066,7
358、18.72 合计 65,392,669.11 69,066,718.72 2.1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公告编号:2020-051 132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23,703,040.94 65.41 123,703,040.94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5,444,821.31 34.59 52,152.20 0.08 65,392,669.11 其中:账龄组合 755,812.30 0.40 52,152.20 6.90 703,660
359、.10 关联方组合 64,689,009.01 34.19 64,689,009.01 合计 189,147,862.25 100.00 123,755,193.14 / 65,392,669.11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91,199.87 0.13 91,199.87 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70,857,570.30 99.87 1,790,851.58 2.53 69,066,718.72 其中:账龄组合 6,117,319.20 8.62 1,790,
360、851.58 29.28 4,326,467.62 关联方组合 64,740,251.10 91.25 64,740,251.10 合计 70,948,770.17 100.00 1,882,051.45 / 69,066,718.7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奉新县宝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77,691,805.37 77,691,805.3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奉新县双晟实业有限公司 40,000,001.00 40,000,001.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9
361、62,334.70 2,962,334.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公告编号:2020-051 133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江西省冯荣物资有限公司 2,957,700.00 2,957,7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江西佳慧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49,999.87 49,999.8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宁津县溪水齿链网带厂 41,200.00 41,200.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123,703,040.94 123,703,040.94 / / 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362、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594,580.58 29,729.03 5.00 1 至 2 年 152,231.72 15,223.17 10.00 2 至 3 年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9,000.00 7,200.00 80.00 5 年以上 合计 755,812.30 52,152.2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882,051.45 121,873,141.69 123,755,193.14 合计 1,882,051.4
363、5 121,873,141.69 123,755,193.14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本期无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公告编号:2020-051 134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85,434,349.95 67,793,785.67 退货款 2,957,700.00 2,957,700.00 保证金、押金 其他 755,812.30 197,284.50 合计 189,147,862.25 70,948,770.17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364、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奉新县宝通矿产品有限公司 往来款 77,691,805.37 1 年以内 41.07 77,691,805.37 奉新县双晟实业有限公司 往来款 40,000,001.00 1 年以内 21.15 40,000,001.00 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 往来款 44,651,662.33 4-5 年 23.61 江西大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往来款 20,088,588.77 4 年以内 10.62 兰溪市格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2,962,334.70 4-5 年 1.57 2,962,334.70 合计 / 185,3
365、94,392.17 / 98.02 120,654,141.07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3、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7,298,812.85 17,298,812.85 17,298,812.85 17,298,812.85 公告编号:2020-051 135 合计 1
366、7,298,812.85 17,298,812.85 17,298,812.85 17,298,812.85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江西朗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江西振华玻纤有限公司 15,298,812.85 15,298,812.85 合计 17,298,812.85 17,298,812.85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909,364.04 6,704,995.09 33,066,752.5
367、9 31,295,247.30 其他业务 55,687,460.39 49,453,072.30 18,504,640.55 26,030,848.00 合计 64,596,824.43 56,158,067.39 51,571,393.14 57,326,095.30 十四、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667.49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75,018.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12,294.
368、96 小计 -3,467,944.45 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 -3,467,944.45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公告编号:2020-051 136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9.85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94 -1.02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 公告编号:2020-051 137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江西大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