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1 年度报告 同华科技 NEEQ : 837899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Orient Tonghua Technology Co.,Ltd.)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21 年 9 月,公司中标保山市中心城区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污水处理厂主要设备及仪器仪表采购标。 2、2021 年 10 月,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终止审查的决定(股转系统函【2021】3390 号)。 3、2021 年 12 月,公司再次获得国家高
2、新技术企业证书。 4、2021 年度公司和公司董事会秘书获得: 2021 挖贝新三板年终评选-年度能源环保领军企业奖 2021 挖贝新三板年终评选-董秘贡献奖 5、本报告期新增 9 项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如下: (1)粗油脂湿解净化槽。 (2)多级切变流溶气器。 (3)多向流物料分离机。 (4)果蔬垃圾洗选机。 (5)模块式垃圾压缩转运站。 (6)内循环逆流萃取塔。 (7)一体化反应沉淀分离槽。 (8)重质渣分离器。 (9)板式果蔬垃圾压榨机。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4 第
3、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6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0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36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41 第八节 行业信息 . 45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56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 6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6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4、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霍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旻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
5、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多集中在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工程总承包(EPC、EPCO),以及特许经营(PPP、BOT)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相对于其他单一业务(单纯工程承包或设备供货等)的环保企业,单个项目额度较大。公司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市场及管理成本、尽力规避项目回款风险,尽量不参与小规模项目,以及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投资项目竞标,并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
6、20 2 且尽可能在已取得项目的某客户开发更多的新项目。其结果可能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典型的技术推动型特征,公司两大核心技术、所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多集中在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对污染治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企业不能及时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将可能因为自身技术落后而被市场淘汰,形成一定的技术风险。 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为 60.79%,(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36.46%股权,通过同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4.33%表决权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
7、控股比例仍然显偏高,有可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不利影响,形成大股东控制风险。 行业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我国环保行业日趋成熟,环保产业尚处于需要大力发展阶段,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未来随着国家积极鼓励、扶持政策的推广,产业资本大量涌入,行业整体激烈,行业内企业整体毛利率必然有所下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行业重大风险 无。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同华科技、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华投资 指
8、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融华合众 指 北京融华合众投资有限公司 同华工程 指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同华节能 指 北京东方同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菏泽同华 指 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 南昌科富 指 南昌科富华腾环保有限公司 南昌中荷 指 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临沂同华 指 临沂同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单县同华 指 单县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介休同惠 指 介休同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同华 指 同华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同清延发 指 廊坊市同清延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生活基金 指 北京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基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陈喆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东方同华科
9、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管理层 指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致同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盈科 指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
10、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本年度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Beijing Orient Tonghua Technokogy Co.,Ltd. - 证券简称 同华科技 证券代码 837899 法定代表人 陈喆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
11、秘书姓名 朱秋云 联系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通景大厦 11 层 电话 010-68862002 传真 010-68862002 电子邮箱 zhuqy6618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 号院通景大厦 11 层 邮政编码 10004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处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0 年 10 月 26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8 月 4 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环境治
12、理业(N772)-其他污染治理(N7729)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集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治理、生活和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工程施工及运营于一体,为客户提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10,25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陈喆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陈喆,一致行动人为同华投资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
13、11472266225XK 否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火炬街甲 12 号 1 层 A106、B106 室 否 注册资本 110,250,000.00 否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常熟路 239 号,投资者沟通电话:021-33388437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梁卫丽 王振军 3 年 3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14、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94,374,570.83 197,588,696.51 -52.24% 毛利率% -6.77% 42.9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709,222.46 32,592,284.02 -243.3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6,114,762.78 32,959,866.32 -239.91%
1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3.64% 10.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3.46% 10.30% - 基本每股收益 -0.42 0.30 -240.00%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88,753,608.38 676,105,482.79 -12.92% 负债总计 262,576,165.10 303,033,856.80 -13.3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19,202,845.99 365,912,068.45 -12.77%
16、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90 3.32 -12.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7.28% 38.52% - 资产负债率%(合并) 44.60% 44.82% - 流动比率 1.1190 1.2465 - 利息保障倍数 -4.87 5.44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970.65 23,426,175.99 -109.53% 应收账款周转率 0.95 2.47 - 存货周转率 17.79 2.07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17、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2.92% 14.8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52.24% 2.63% - 净利润增长率% -243.66% -43.63%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18、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0,019.9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6,300.8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79,280.87 所得税影响数 64,158.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8,979.5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594,459.68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
19、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1、采购模式 (1)公司设备成套安装、建设施工业务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水泥、管材、管件、阀门、配件等,均为通用工业产品,通常在项目执行地建材市场就地采购,以降低运输成本。 (2)公司运营管理业务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各类菌种、药剂等,其中各类菌种均为公司自行研发产品,大部分药剂为通用药剂,通常在项目执行地化工市场就地采购,以降低运输成本,专用药剂(催化剂、膜清洗剂等)均为公司自行研发产品。 2、生产模式 (1)建设施工业务 公司利用自身行业竞争实力和专利、专有工艺技术优势,
20、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取得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水、垃圾等处理工程)建设施工承包项目,与发包方签署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安排技术部门进行工程技术设计,依据技术设计要求,物资部门准备工程物资,工程部门进行设备加工制作和现场安装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后期质保服务。 建设施工类项目业务流程为: 项目开发项目方案项目评审方案确认项目投标合同签署合同研究技术设计物资准备加工制作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2)运维服务业务 公司利用自身行业竞争实力和专利、专有工艺技术、运维管理资质及经验优势,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取得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水、垃圾等处理工程)运维服务项目,与托管方
21、签署工程运维服务合同。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安排运维部门制定运维方案,行政、物资部门依据运维方案要求,提供需要的人力资源和工程物资,运营部门实施运维服务,公司进行日常技术、质量、财务监管,并依据合同约定接受客户监管。 运维服务类项目业务流程为: 项目开发项目方案项目评审方案确认项目投标合同签署合同研究运维方案方案确认资源配备运营服务公司监管。 3、销售模式 (1)建设施工类业务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取得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水、垃圾等处理工程)工程建设施工承包项目,与项目业主签署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合同,
22、实施工程设备成套、安装施工、工艺调试工作。 (2)运维服务类业务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取得环保工程(固体废弃物、污水、废水、垃圾等处理工程)工程托管运行维护委托项目,与项目业主签署工程运维合同,实施工程运行维护服务。 4、盈利模式 公司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固体废弃物、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工程建设施工及运行维护于一体,为客户提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获取收入以实现盈利目的,主要方式包括与客户签订技术总承包合同,提供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等服务获得收入;工程设施建成后,继续承担托管运维工作,确保工程稳定、达标运行,获取长期稳定收益。公司集固体废弃物、生活
23、污水、生活和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研发集成、销售、工程施工及运营于一体,为客户提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获取收入以实现盈利目的,主要方式包括与客户签订技术总承包合同,提供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工程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等服务获得收入;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设施建成后,按客户托管运营需求签订合同提供长期运营服务,在确保项目稳定、有效运行的前提下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由于每个项目所处区域的建设条件、商务条件等情况各不相同,故各个项目价格也有所不同,公司定价基本原则是在项目预算成本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技术复杂程度、客户个性化需求、具体竞争环境及市场效应等因素,制定符合项目特点的报价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
24、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是 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认定 1) - (认定单位 1) 详细情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我公司为北京市认定管理机构 2021 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企业。证书编号:GR202111006597 发证日期为:2021.12.21 有效期为三年 批准机
25、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同华科技从 2000 年成立至今经历 21 年的成长,已经发展成较具规模的环保企业,在核心业务上主营固废处理及污水处理,在商
26、业模式上,承担投资融资、工艺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全产业环节。 2021 年对于同华科技来说是艰难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对业务带来的持续冲击,主动进行结构调整,减少全产业环节中 BOT、PPP 项目投资融资,突出科技技术优势,更加专注于项目运营、技术改进环节,回归以高端、智能环保设备制造、核心系统 EPC(EPC+O)等轻资产模式,为政府、为央企、国企的环保治理业务提供从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的专业分包到托管运营等技术服务,虽然全年收入和利润降幅较大,但是结构调整后的同华科技主营业务更加突出,专精特新企业特点更加凸显。 2021 年同华科技全年收入大幅度降低,没有完成全年的收入计划,
27、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437.46万元(其中运营维护收入 4,058.69 万元,工程建设收入 5,378.77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19,758.87 万元(其中运营维护收入 7,405.06 万元,工程建设收入 12,353.81 万元),减少 10,321.41 万元,减幅 52.24%;实现净利润-4,670.92 万元,较上年同期的 3,259.23 万元,减少了 7,930.15 万元,减幅达 243.31%。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公司环保业务结构调整,2021 年没有新增两大核心业务的 BOT 项目,公司的主要收入三大板块中的 BOT 项目建设期工程利润大幅度减少,仅仅是存
28、量 BOT 项目技改体现的收入;运维板块的南昌垃圾渗滤液污水处理和餐厨收运处理也因老垃圾填埋场封场,原 BOT 合同约定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后浓缩液及餐厨垃圾处理后沼液都回灌垃圾填埋场堆体的外部条件发生变化,政府要求公司技改,垃圾渗滤液处理项目于当年 8 月停产技改,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于 7 月开始收运后交由第三方处理,导致公司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 两大 BOT 主要资产的收入大幅度减少,而这两个项目的固定成本包括无形资产分摊及贷款利息、员工工资等并未同步减少,造成运维收入减少甚至亏损;公司结构调整后的核心系统 EPC(EPC+O)刚打
29、开市场,仅在当年 9 月 10 日与云南建投签订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合同,合同金额较少,对收入及利润的贡献较少。该三大板块收入的大幅度减少造成 2021 年度收入、利润的大幅度减少。但是,结构调整后的同华科技轻松上阵,为 2022 年公司更加健康、更加良性发展提供了保障,也确保了同华科技第一个十五年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同华科技未来第二个十五年发展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21 年同华科技依托两大核心技术优势(固废处理技术及污水处理技术),专注于项目运营、技术改进,回归以设备制造、核心系统 EPC(EPC+O)等轻资产模式,打造高端环保设备制造基地,完成永清研发及制造基地地质勘探、施工
30、图设计、场地平整及基础开挖;完成南昌垃圾渗滤液预处理工艺改造方案及深度处理技改,降低运维成本;完成南昌中荷餐厨垃圾处理沼液处理工艺段安装调试,为来年新增处理收入;完成河北唐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1 万吨)施工及安装调试;完成云南保山污水处理厂工艺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成河北宁晋污水处理厂(日处理 2 万吨,工程投资达 1 亿元)土建及部分设备供货及安装。在经营上加大同央企及地方国企洽谈合作,依托技术优势,为国央企环保项目做好技术服务,逐步提高核心系统 EPC(EPC+O)收入;升级托管运维项目及特许经营项目技术改造,提高收入减低成本,带给公司长期稳定增长的运营服务收入;发展河北、山东、江西等
31、传统市场同时积极开拓云南、湖南、四川市场,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增长。 2021 年度公司坚持以技术为本,持续研发及技改投入,报告期内研发总投入 579.50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530.16 万元增长 9.31%,先后开展技术研发十三项,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各 10 项,当年核发包括一体化反应沉淀分离槽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9 项,合计共有实用型发明及专利证书 22 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着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 2021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报表由
3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审计。经过审计,致同认为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 行业情况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近几年来,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法治建设,建立并实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 大力推动绿色发展,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率先发
33、布中国落实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 年),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生态环境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也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六个原则。要通过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 2035 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要全
34、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二三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的 2020 年度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调查及全国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2020 年全国生态环保产业(环境治理)营业收入约 1.95 万亿元,。预计 2021 年环境治理营业收入规模约达 2.2 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将保持 10%左右的复合
35、增速,2025 年,环境治理营业收入有望突破3 万亿元。经过二十多年发展,已经在污水、大气、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以及环境服务等重点领域,我国环保产业形成了涵盖环境咨询、环保设备、工程设计、设施运营维护的多元化产业格局。但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保护与发展长期矛盾和短期问题交织,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根本缓解,污染防治攻坚战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深、改善水平不够高、工作成效不够稳、涉及领域不够宽、治理范围不够广等问题。从近年来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法规来看,生态节能环保相关产业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产
36、业,国家从资金、税收等各个方面均给予大力扶持,环保行业预计将进入新一轮高速发展期。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 9,172,263.07 1.56% 33,591,469.66 4.97% -72.69% 应收票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 应收账款 83,886,403.68 14.25% 73,578,964.56 10.88% 14.01% 存货 8,091,628.13 1.37% 983,537.30 0.
37、15% 722.71% 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442,413.26 0.08% 515,865.92 0.08% -14.24% 在建工程 873,132.18 0.15% 无形资产 363,590,971.11 61.76% 352,202,056.12 52.09% 3.23% 商誉 543,197.44 0.09% 543,197.44 0.08% 0.00% 短期借款 15,761,627.75 2.68% 7,010,900.00 1.04% 124.82% 长期借款 41,898,060.14 7.12% 57,128,060.14 8.45% -26.66% 资产
38、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金额 9,172,263.07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72.69%。变动原因:本期货币资金余额较期初减少 72.69%,主要原因为本期归还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金额 83,886,403.68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4.01%。变动原因:本期城南污水项目、 保山中水回用项目设备销售满足收入确认和结算条件,增加应收账款;永清提标改造项目满足结算条件,将合同资产科目结转至应收账款。 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金额 2,418,580.04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12.72%。变动原因:本期部分在建项目结算结转至成本导致预付账款减少。
39、4、其他应收款本期期末金额 2,946,172.51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8.31%。变动原因:本期拓展 EPC 项目投标保证金导致。 5、存货本期期末金额 8,091,628.13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722.71%。变动原因:本期根据石火炉项目、鲤鱼滩项目等项目合同履约进度采购 252.29 万元通用设备,增加库存商品余额;为平邑项目加工非标设备,发出 268.42 万元非标设备;本期为宁晋、南昌餐厨垃圾处理厂改造、南昌垃圾渗滤夜预处理恢复等项目备货生产加工 256.19 万元非标设备在产品。 6、合同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65,838,047.87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51.4
40、7%。变动原因:2021 年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较年初相比减少 6,982.95 万元,下降幅度达 51.47%: (1)原值较年初减少了 5,936.34 万元,主要是由于:城南污水项目设备销售达到结算确认条件结转 3,410.59 万元;城南污水土建工程本期新增完工 282.08 万元、同时收回款项 1,163.58 万元,减少资产原值 881.50 万元;永清提标改造项目与业主进行结算结转 569.07 万元;宁晋项目本期新增完工 1,411.86 万元、同时收到预收款项 2,650 万元,减少资产原值 1,238.14 万元; (2)本期新增计提坏账准备 1,046.61 万元:主要系安
41、图老厂项目、新疆项目中断时间长、长期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 无进展,预计回收概率和可能性低,根据预计回收可能性,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7、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20,476,968.66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61.00%。变动原因:本期收到业绩补偿款 2,903.98 万元 因终止精选层申报,将期初累计已发生的 115.09 万元精选层申报中介费用按费用化处理。 8、固定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442,413.26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14.24%。变动原因: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相比下降 14.24%,主要是由于本期计提固定资
42、产折旧导致。 9、在建工程本期期末金额 873,132.18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00.00%,变动原因:本期永清研发基地开工建设,增加在建工程。 10、使用权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1,778,895.11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00.00%。变动原因:本期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增加使用权资产。 11、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20,839,810.03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49.88%。变动原因:本期出现暂时性经营亏损,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 12、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期末金额 7,855,125.29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39.19%。变动原因: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
43、值较年初相比减少 506.22 万元,下降幅度达 39.19%:(1)泰安项目因建设用地手续尚未办妥原因而暂停施工时间较长,政府已于年末退还项目保证金,经与政府部门沟通,综合判断项目重新启动可能性较小,本期核销账面已确认的其他非流动资产 161.52 万元;(2)蠡县项目已完工但长期未结算,从谨慎性考虑,本期按个别认定参考应收账款账龄比例计提减值损失 259.22 万元。 13、短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 15,761,627.7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24.82%。变动原因:本期新增流动性贷款。 14、应付账款本期期末金额 67,876,495.74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13.85%。变
44、动原因:按合同约定支付供应商欠款。 15、合同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4,184,426.53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63.55%。变动原因:本期根据合同约定预收石火炉、鲤鱼滩等项目的设备销售款,项目未到结算时点。 16、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金额 2,299,503.77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76.06%。变动原因:年末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薪酬管理办法计提当年度员工奖金。 17、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金额 29,012,967.98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72.60%。变动原因:本期净偿还股东资金拆借款 7719.09 万元所致。 1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27,641,434.
45、6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73.55%。变动原因:本期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增加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本期单县餐厨项目和南昌餐厨扩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 能项目新增融资租赁。 19、其他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5,782,825.26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43.09%。变动原因:根据合同,大金额订单本期末达到纳税时点,待转销项税额减少所致。 20、长期借款本期期末金额 41,898,060.14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26.66%。变动原因:本期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部分长期借款。 21、租赁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606,766.48
46、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00.00%。变动原因:本期执行新租赁会计准则,增加长期租赁负债。 22、长期应付款本期期末金额 9,203,341.2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00.00%。变动原因:本期单县餐厨项目和南昌餐厨扩能项目新增融资租赁业务导致。 23、预计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6,110,085.09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60.18%。变动原因:预计负债核算内容为餐厨 BOT 项目预提的大修费用,其余额随着预提年限增长会持续增加。 24、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期末金额 32,288,679.45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上涨 100.00%。变动原因:本公司与廊坊市蓝天事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
47、伙企业(有限合伙)(“蓝天基金”)、延安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基金”)共同成立同清延发,该合伙企业的设立目的就是服务于本公司的投资需求,为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提供杠杆融资;投资协议约定,一定时间后本公司应向蓝天基金、振兴基金收购该投资,其退出时的收购作价安排足以保证优先级 LP 的出资本金安全和获取约定收益。由于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故确认为金融负债。 25、未分配利润本期期末金额 83,950,547.12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36.18%。变动原因:本期出现暂时性经营亏损所致。 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本期期末金额 319,202,84
48、5.99 元,与上年期末相较下降 12.77%。变动原因:本期出现暂时性经营亏损所致。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营业收入 94,374,570.83 - 197,588,696.51 - -52.24% 营业成本 100,762,905.81 106.77% 112,774,357.00 57.08% -10.65% 毛利率 -6.77% - 42.92% - - 销售费用 1,687,173.23 1.79% 1,199,128.39 0.61% 40.70% 管理
49、费用 15,290,215.84 16.20% 9,752,397.80 4.94% 56.7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7 研发费用 5,794,975.33 6.14% 5,301,646.63 2.68% 9.31% 财务费用 10,552,794.91 11.18% 8,960,159.22 4.53% 17.77% 信用减值损失 -5,982,492.59 -6.34% -7,052,358.05 -3.57% 15.17% 资产减值损失 -12,673,830.54 -13.43% -10,260,383.40 -5.19
50、% -23.52% 其他收益 392,733.63 0.42% 137,755.94 0.07% 185.09% 投资收益 0 0.00% -624,428.50 -0.32% 100.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00% 0 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 0 0.00% 0 0.00% 0.00% 汇兑收益 0 0.00% 0 0.00% 0.00% 营业利润 -59,944,333.03 -63.52% 39,546,148.59 20.01% -251.58% 营业外收入 29,631.86 0.03% 营业外支出 855,932.72 0.91% 645,948.32 0.
51、33% 32.51% 净利润 -48,367,332.71 -51.25% 33,668,979.51 17.04% -243.66%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 94,374,570.83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52.24%。变动分析: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10,321.41 万元,同比下降 52.24%,其中: (1)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较去年同期减少 6,975.04 万元,主要是由于本期新增订单减少。 (2)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较去年同期减少 3,346.37 万元,主要是由于南昌主要运营项目技改、停产导致收入下降: 鉴于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填埋库区
52、封场,导致南昌中荷餐厨垃圾处理厂沼液不能再回灌垃圾堆体,2020 年 11 月南昌市政府办公会(纪要2020168 号)明确要求南昌中荷开始投资建设餐厨沼液处理设施,受沼液项目工程建造的影响,导致本期 1-6 月处理量有所下降; 根据政府部门要求,南昌中荷和南昌科富分别与 2021 年 7 月 26 日和 2021 年 8 月 13 日开始停产,进行工艺技术改造升级,由此导致本期下半年收入减少。截止本期末,南昌中荷和南昌科富尚未复产,预计于 2022 年 5 月开始陆续复产,经营情况将逐渐恢复和改善。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 100,762,905.81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0.65%。
53、变动分析:本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1,201.15 万元,同比下降 10.65%,其中: (1)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较去年同期减少 1,611.68 万元,主要是由于:宁晋项目、城南污水项目等存量项目工程量主要在去年同期完成,导致本期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减少。 (2)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较去年同期增加 410.53 万元,主要是由于菏泽餐厨 BOT 项目自 2020年 9 月 11 日进入正式运营,本期成本较去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 3、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 1,967,249.24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2.78%。变动原因:本期收入减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54、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8 少导致。 4、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 1,687,173.23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40.70%。变动原因:销售费用增加主要受职工薪酬同比增加影响导致:基本工资受上期销售部门管理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及本期整体提薪5%左右影响,同比有所增加;本期根据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因销售人员在平邑项目土地指标获取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计提了项目推进奖;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受本年度基数上调及上年疫情减免影响,同比有所增加。 5、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 15,290,215.84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56.78%。变动原因: (1)本期中介机构服务费较去年同期增加 32
55、1.45 万元,包括因终止精选层申报,将期初累计已发生的精选层申报中介费用按费用化处理。 (2)职工薪酬同比增加 212.71 万元:基本工资受上年同期管理人员只发基本工资及本年度整体提薪 5%左右影响,同比有所增加;本期根据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因管理人员业绩而增加计提了融资贡献奖和项目回款奖励;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受本年度基数上调及上年疫情减免影响,同比有所增加。 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 10,552,794.91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17.77%。变动原因:本期新增流动性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7、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 392,733.63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18
56、5.09%。变动原因:本期增加退还个税奖励,同时取得以工代训补贴和正常生产奖励款所致。 8、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发生额-5,982,492.59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15.17%。变动原因:应收账款中账龄较长款项因账龄增加,计提减值损失。 9、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本期发生额-12,673,830.54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23.52%。变动原因:主要系安图老厂项目、新疆项目中断时间长、长期无进展,预计回收概率和可能性低,根据预计回收可能性,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 29,631.86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100.00%。变动
57、原因:本期南昌中荷处置报废资产取得收益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 855,932.72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 32.51%。变动原因:本期个别项目公司受到环保处罚导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12,403,301.18 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337.10%。变动原因:本期出现暂时性经营亏损所致。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9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4,374,570.83 197,588,696.51 -52.24% 其他业务收入 0 0 0.00% 主营业务成
58、本 100,762,905.81 112,774,357.00 -10.65% 其他业务成本 0 0 0.00%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 53,787,719.66 50,218,359.44 6.64% -56.46% -24.30% -39.66%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 40,586,851.17 50,544,546.37 -24.53% -45.19% 8.84% -61.82% 合计 94,374,570.83 10
59、0,762,905.81 -6.77% -52.24% -10.65% -49.69%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见第四节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三)财务分析 2、营业情况分析中关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的分析。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南昌市城市管理局 30,403,607.08 32.22% 否 2 宁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930,490.12 12.64% 否 3 永清京台水处理有限公司 8,822,363.52 9.35% 否 4 菏泽市城市管理局 6,727,232.57
60、7.13% 否 5 云南建投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6,120,819.47 6.49% 否 合计 64,004,512.76 67.83%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0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贵州千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16,340,138.06 23.26% 否 2 唐山子东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4,992,963.58 7.11% 否 3 河北宁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812,885.02 6.85% 否 4 河北九海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3,574,
61、786.65 5.09% 否 5 青海洁神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08,265.15 3.57% 否 合计 32,229,038.46 45.88%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970.65 23,426,175.99 -109.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01,146.36 -1,433,979.02 1,60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767,673.07 3,821,216.72 -1,245.39%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 10
62、9.53%,原因为本期主要运营项目南昌中荷和南昌科富因停产导致回款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增加 1606.38%,原因为: 本期 BOT 项目陆续完工转入商业运营,建造支出减少; 本期收到 2903.98 万元业绩补偿款。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减少 1245.39%,原因为本期归还股东借款增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公司主要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1 名称 类型 业务 南昌中荷 控股子公司 餐
63、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 20,000,000 123,357,855.32 4,972,140.6 9,922,955.16 -10,278,840.63 菏泽同华 控股子公司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 30,000,000 125,160,819.65 29,990,442.27 17,310,747.9 928,073.35 同华工程 控股子公司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50,000,000 94,485,678.04 2,467,044.79 31,980,870.47 -21,468,943.99 南昌科富 控股子公司 投资、建设、运营垃50,000,000 153,211,391
64、.88 51,291,278.38 3,433,008.38 -11,577,019.93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2 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项目以及与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持有目的 南昌中荷 公司 BOT 项目 公司 BOT 项目 菏泽同华 公司 BOT 项目 公司 BOT 项目 同华工程 业务互补 完善公司产业链 南昌科富 公司 BOT 项目 公司 BOT 项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3
65、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为同清延发,其设立目的是服务于本公司的投资需求,为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提供杠杆融资,本公司主导和参与了其设立和架构设计,该基金的投资方向集中于本公司的同行业和上下游行业,本公司能够控制该基金的投资退出渠道,退出时的收购作价安排足以保证优先级 LP 的出资本金安全和获取约定收益。该结构化主体有关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五) 研发情况 研发支出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5,794,975.33 5,301,646.6
66、3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14% 2.68%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3 2 本科以下 19 16 研发人员总计 22 18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9.87% 9.38%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22 13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5 5 研发项目情况: 1、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一贯秉承技术创新是产品革新动力的理念,加强技术创新,经过多年技术研发及业务经验积累,公司已形成了污水、生活垃圾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业务的成套设备和完善的技术,包括混悬回流装置、缺氧反硝化装置、纳滤装置、
67、再浓缩装置、微单元生化等工艺技术等,取得了多项专利证书和软件著作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4 权登记证书。 报告期内通过研发智慧环保运行监控中心、烟尘、粉尘联合净化器、畜禽粪污洗选分离机、污染土壤重金属脱附槽等项目扩展了公司自身研发的宽度,为客户提供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整体解决方案。随着公司研发的持续投入、各类项目工艺的设计及专用设备的技术应用日趋成熟,公司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的毛利率逐步上升。 2、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注重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持续保持高水平的研发资金投入和人力资源投入。公司所有的研发项目均为自主研发,近两年研发支出均费用
68、化,本年度研发投资总额 579万元,与上年度增长 9.31%,与同行业公司相近。 (六)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29,附注五、33 和附注十四、4。 1、事项描述 同华科技公司 2021 年度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为 5,378.7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56.99%。同华科技公司根
69、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主要认定为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行履约义务的实际累计投入(消耗的资源)与履行履约义务预计总投入的比值计量履约进度。履约进度的确认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总收入和合同风险的估计。此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持续评估,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收入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收入的金领。由于管理层在确认履约进度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故我们将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70、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5 我们对于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与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主要交易条款,结合访谈管理层及查阅同行业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判断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同华科技的经营模式,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工程施工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等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选取工程施工样本,对账面记录的实际成本
71、进行测试、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并将查看情况与账面记录进行对照,评价工程实际成本是否合理; (5)选取样本重新计算工程施工履约进度和营业收入,并将履约进度与获取的甲方或监理确认的完工进度、营业收入与账面记录进行对比,以验证其准确性; (6)对毛利率按年度、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7)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工程施工实际成本实施截止测试,评价工程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29,附注五、2、6、14、41、42 和附注十四、1。 1、事项描述 截止 2021 年 1
72、2 月 31 日,同华科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792.55 万元、坏账准备金额2,403.91 万元;合同资产(含在非流动资产列示部分)账面余额 9,811.32 万元,减值准备金额2,442.00 万元。管理层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信息。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
73、减值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6 (3)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况、历史还款情况、法律诉讼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模型与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
74、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5)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 (七)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0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对价收购永清同华。 具体见财务报表附注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环境领域的公共服务型企业,持续关注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政策要求和支持, 积极配
75、合项目所在地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公司始终将依法经营作为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注重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本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按时纳税;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号召聘用残疾人员;积极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7 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雇用项目所在地人员,为当地提供就业岗位;公司遵循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全力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尽力承担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责任。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着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
76、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本报告期内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发生,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多集中在污水处理和固废处理领域工程总承包,公司主要业务多集中在污水处理和固体废弃物处理领域工程总承包(EPC、EPCO),以及特许经营(PPP、BOT)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相对于其他单一业务(单纯工程承包或设备供货等)的环保企业,单个项目额度较大。并且公司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市场及管理成本、尽力规避
77、项目回款风险,尽量不参与小规模项目,以及付款能力较差的企业投资项目竞标,并且尽可能在已取得项目的某客户开发更多的新项目。其结果可能导致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对策:采用以下措施降低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1)公司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固体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污染水体综合治理、特种废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及再生等); (2)公司立足环保技术引领地位,不断研发新的污染治理专利、专有技术及装备(固体废弃物污染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8 综合治理、污染水体综合治理、特种废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及再生等),以扩大客户群体。 2、技术更新风险 公司所处
78、行业具有典型的技术推动型特征,公司两大核心技术、所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多集中在固体废弃物处理和污水处理领域,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提高,对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企业不能及时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将可能因为自身技术落后而被市场淘汰,形成一定的技术风险。 对策:采用以下措施规避技术更新风险: (1)公司持续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尤其是污水处理及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投入,确保公司技术及装备制造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公司立足环保技术引领地位,不断研发环境污染治理专利、专有技术及装备(固体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污染水体综合治理、特种废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及再生等); (3)加大引入
79、技术人才力度,不断增强公司技术及装备研发能力,确保公司技术及装备制造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大股东控制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先生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权为 60.79%,(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36.46%股权,通过同华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4.33%表决权股权),但其控股比例仍明显偏高,仍有可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不利影响,形成大股东控制风险。 对策:公司继续不断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强化公司高层领导班子和核心技术团队的建设,引进各方人才,完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以避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不当控制带来风险。此外,
80、实际控制人承诺进一步加强重大决策的事前沟通,听取专业机构(包括主办券商及公司法律顾问)意见,强化公司三会制度的实施,推动公司在规范化运作中持续发展。 4、行业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保行业的我国环保行业日趋成熟,以及目前我国环保行业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环保产业尚处于需要大力发展阶段,行业适度竞争。未来随着国家积极鼓励、扶持政策的推广,产业资本大量涌入,行业整体将竞争激烈,行业内企业整体毛利率必然将有所下降。 对策:采用以下措施降低行业毛利率下降可能给企业造成盈利能力下降风险: (1)公司持续加大现有主营业务,尤其是固体废弃物污染综合治理、污水处理、餐厨垃圾处理技术及装备研发投入,确保公司
81、技术及装备制造水平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公司立足环保技术引领地位,不断研发环境污染治理专利、专有技术及装备(固体废弃物污染综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29 合治理、污染水体综合治理、特种废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等)。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暂未发现新增风险因素。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0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
82、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五.二.(七)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
83、他重大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累计金额 合计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作为原告/申请人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诉讼或仲裁 0 4,221,294.42 4,221,294.42 1.32% 1.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1 (二) 公司发生
84、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提供担保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 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期间 责任类型 是否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是否因违规已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违规担保是否完成整改 起始 终止 1 永清同华 32,288,679.45 32,288,679.45 32,288,679.45 2021年5月14 日 2027年5月13 日 已事前及时履行 否 否 否 2 南昌科富 87,048,000 87,048,000 51,440,000 2015年9
85、月29 日 2031年 10月 10日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否 否 否 3 南昌中荷 22,183,558 22,183,558 14,646,546.69 2021年4月30 日 2027年4月29 日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否 否 否 4 单县同华 10,675,000 10,675,000 5,562,193.47 2021年2月20 日 2023年2月20 日 连带 已事前及时履行 否 否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
86、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152,195,237.45 103,937,419.61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2 供担保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人提供担保 32,858,558.00 20,208,740.16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接受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87、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正常履行中。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200,000,000.00 49,702,819.44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期公司从同华投资借款 46,300,000 元,按固定利率 6%计息,本期形成应付利息 3,402,
88、819.44 元。此笔借款为股东支持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3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6年8月4日 - 挂牌 同 业 竞 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年8月4日 - 挂牌 同 业 竞 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北京 东 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5日 2023 年 12月 31 日 发行 业 绩 补 偿 承诺
89、详见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同业竞争承诺: (1)为避免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喆在公司挂牌时已出具书面承诺: *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为避免
90、今后出现同业竞争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书面承诺: *本人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后 6 个月内,该承诺为有效承诺。 2、股票
91、发行承诺: 1、有关经营业绩回购:(1)公司在以下任一年度内,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不能达到以下约定:2019 年: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6500 万元);(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4 或创业板公开申报股票上市(指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被证监会受理);(3)如企业会计准则发生变更导致目标公司承建 BOT 项目,并发包给合并范围内的其他企业(承包方),由承包方提供实质性建造服务的,在公司合并报表
92、层面无法确认收入与成本,导致当年审计报告中毛利(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较上一年经审计的数据下降超过 25%,且触发回购条件(1)。 2、运营管理回购条件:(1)目标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形,并被有关部门罚款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100 万元)(含100 万元),或虽未被进行罚款,但有关行为将导致目标公司停业、整顿以及其他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出现;(2)有充足证据证明实际控制人可能或已经失去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身份;(3)目标公司存在重大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并受到处罚;(4)目标公司提供的信息、数据或财务报表等文件未能
93、真实完整地反映业务、运营或财务状况,或存在财务造假行为,或发生其他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5)目标公司发生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吞、挪用相关资金;欺瞒、虚报真实收入及利润、财务造假等情况;(6)目标公司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7)目标公司有未披露的对外担保、对外负债、关联交易、或有负债、资产瑕疵金额超过当期净资产的 3%、行政处罚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事项;(8)任何一方或多方其他投资方要求实际控制人受让该投资方所持目标公司股份。本款第(3)、(4)项中“重大”系指该事项在该年度累计发生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100 万元)或造
94、成公司损失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相关承诺人均未违反相应承诺。 (六)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货 币 资金 冻结 718,352.99 0.12% 履约保函保证金 无形资产-BOT 项目资产 无 形 资产 抵押 48,216,402.31 8.19% 融资租赁公司抵押担保 总计 - - 48,934,755.30 8.31%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未产生不利影响。 说明:除上述之外的质押情况如下: 北京东方同华
95、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5 (1)南昌中荷 7 年价值共计 7,563.31 万元的南昌市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权、南昌科富麦园垃圾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共计 30,220.40 万元的特许经营收费权均已用作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2)本公司以持有的永清同华 80%的股权、南昌科富以享有的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费收费权及其附属权益、本公司持有的永清同华全部股权已用作蓝天基金、振兴基金的投资回购款质押担保; (3)单县同华、南昌中荷 BOT 特许经营项目享有的收益权及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单县同华、南昌中荷全部股权已用作应付融资租
96、赁公司融资款质押担保。 (七) 调查处罚事项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6 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邢环宁罚2020923 号),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未落实预警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人民币叁万元整。 2、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寻乌县分公司 2021 年 3 月 3 日赣州市寻乌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赣寻环罚20213 号),氨氮出水超标排放为 8.62mg/L(排放标准为 5mg/L),根据在线检测数据显示氨氮日均值为 7.859mg/L,共排放 539.2411吨,行政处罚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中荷同华环
97、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7 月 22 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环行罚202122 号),检测报告洪环监2021-QT-075-G 号显示臭气浓度为 27(无量纲),超过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 1 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20(无量纲),超标 0.35 倍,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 4、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10 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环行罚202132 号),检测报告洪环监2021-QT-086-G 号显示化学需氧量为 1181mg/L、悬浮物为 454mg/L,超过污水管网纳管标准:化学需氧量
98、250mg/L、悬浮物为 200mg/L,罚款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元。 5、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南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洪环行罚202134 号),检测报告洪环监2021-QT-123-W 号显示化学需氧量为 3240mg/L、总磷为 11.1mg/L,超过污水管网纳管标准:化学需氧量250mg/L、总磷 2mg/L,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6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
99、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7,639,000 16.00% 0 17,639,000 16.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92,611,000 84.00% 0 92,611,000 84.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0,198,250 36.46% 0 40,198,250 36.46% 董事、监事、高管 13,799,000 12.52% 0 13,799,000
100、 12.52%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110,250,000.00 - 0 110,25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82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1 陈喆 40,198,250 0 40,198,250 36.46% 40,198,250 0 0 0 2 北 京 东方 同 华投 资 集团 有 限公司 26,820,000 0 26,820,
101、000 24.33% 26,820,000 0 0 0 3 吕永霞 13,799,000 0 13,799,000 12.52% 13,799,000 0 0 0 4 北 京 融11,793,750 0 11,793,750 10.70% 11,793,750 0 0 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7 华 合 众投 资 有限公司 5 顾群 4,950,000 0 4,950,000 4.49% 0 4,950,000 0 0 6 北 京 生活 性 服务 业 发展 基 金( 有 限合伙) 3,570,000 0 3,570,000 3.24
102、% 0 3,570,000 0 0 7 西 藏 拉依 美 农牧 资 源开 发 有限公司 1,650,000 0 1,650,000 1.50% 0 1,650,000 0 0 8 广 州 昊哲 投 资咨 询 有限公司 1,500,000 0 1,500,000 1.36% 0 1,500,000 0 0 9 杨康 1,365,000 0 1,365,000 1.24% 0 1,365,000 0 0 10 傅秀云 1,125,000 0 1,125,000 1.02% 0 1,125,000 0 0 合计 106,771,000 0 106,771,000 96.86% 92,611,000
103、14,160,000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陈喆为同华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永霞为同华投资股东。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公司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喆。截止本报告期末,陈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198,250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36.46%。作为同华投资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24.33%的表决权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60.79%表决权股权。 陈喆,男,1962 年 4 月 12 日生于中国山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0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8 陈喆工作简历: 1985 年 0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中国有色设计研究总院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所,任所长; 2004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就职于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2016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105、、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9 序号 贷款方式 贷款提供方 贷款提供方类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息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信用+保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3,000,000 2021 年 6 月 30日 2022 年 6 月30 日 6.50% 2 信用+保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纬路支行 商业银行 3,000,000 2021 年 5 月 31日 202
106、2 年 5 月30 日 4.85% 3 信用+保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纬路支行 商业银行 2,000,000 2021 年 12 月21 日 2022 年 12 月20 日 4.85% 4 信用+保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4,743,988.19 2021 年 12 月28 日 2022 年 12 月28 日 6.00% 5 信用+保证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2,999,999.61 2021 年 3 月 19日 2022 年 3 月19 日 5.60% 6 信用+保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2,000,000 2020 年 12
107、 月23 日 2021 年 12 月23 日 6.00% 7 信用+保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3,000,000 2020 年 12 月24 日 2021 年 12 月24 日 7.50% 8 信用+保证 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商业银行 2,000,000 2020 年 8 月 20日 2021 年 2 月19 日 5.22% 9 信用+保证 南京银行北京商业银行 2,000,000 2020 年 12 月23 日 2021 年 12 月23 日 6.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0 北辰支行 10 信用+保证
108、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商业银行 3,000,000 2020 年 12 月24 日 2021 年 12 月24 日 7.50% 11 质押并保证借款 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商业银行 46,000,000 2020 年 1 月 3日 2029 年 1 月 2日 浮动利率,LPR 利率加 103 基点 12 质押并保证借款 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商业银行 5,440,000 2015 年 10 月 9日 2022 年 10 月8 日 4.90-5.14% 13 质押并保证借款 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商业银行 7,100,000 2016 年 4 月 12日 2023 年 4 月11 日 4.90
109、-5.14% 合计 - - - 86,283,987.80 - - -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4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1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
110、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陈喆 董事长 男 1962 年 4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吕永霞 董事 女 19732 年 8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王忠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9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杜峰 独立董事 男 1959 年 6 月 2020 年 10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王英兰 独立董事 女 1970 年 8 月 2020 年 9 月 15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吕宁 董
111、事 男 1981 年 11 月 2021 年 10 月 29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霍小平 总经理 男 1963 年 4 月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刘军伟 副总经理 男 1975 年 9 月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白玉辉 副总经理 男 1977 年 4 月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骆效才 副总经理 男 1965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姚念忠 副总经理 男 1974 年 10 月 2019 年 3 月 18
112、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朱秋云 董事会秘书 女 1965 年 9 月 2019 年 3 月 1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程文冬 财务负责人 男 1981 年 12 月 2020 年 9 月 28 日 2022 年 3 月 17 日 陈浩 监事会主席 男 1989 年 1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王淑俭 监事 男 1973 年 9 月 2019 年 3 月 14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刘方 监事 女 1983 年 11 月 2021 年 4 月 6 日 2022 年 3 月 13 日 董事会人数: 6 监事会人
113、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陈 喆 董事长 40,198,250 0 40,198,250 36.46% 0 0 吕永霞 董事 13,799,000 0 13,799,000 12.52% 0 0 王 忠 董事/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杜 峰 独立董事 0 0 0 0.00% 0 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14、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2 王英兰 独立董事 0 0 0 0.00% 0 0 吕 宁 董事 0 0 0 0.00% 0 0 霍小平 总经理 0 0 0 0.00% 0 0 刘军伟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白玉辉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骆效才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姚念忠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朱秋云 董事会秘书 0 0 0 0.00% 0 0 程文冬 财务负责人 0 0 0 0.00% 0 0 陈 浩 监事会主席 0 0 0 0.00% 0 0 王淑俭 监事 0 0 0 0.00% 0 0 刘 方
115、 监事 0 0 0 0.00% 0 0 合计 - 53,997,250 - 53,997,250 48.98% 0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霍然 董事 离任 无 个人原因辞职;自2019年 8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之日起至 2021 年 10 月 11日辞职,期间任公司董事。 吕宁 无 新任 董事 新聘任 冯健 监事 离任 无 个人
116、原因辞职;自2020年 3 月 2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之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辞职,期间任公司董事。 刘方 无 新任 监事 新聘任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3 适用 不适用 1、 刘方,1983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 年 12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专业(自考),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4 月就职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至今就职
117、于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吕宁,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 9 月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专业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4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天津市塘沽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任外资科及综合计划科科员;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就职于北京汉鼎世纪咨询有限公司,任项目总监;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合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7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世欣荣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
118、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人员 31 1 - 32 财务人员 7 - - 7 销售人员 3 1 - 4 技术人员 28 - 2 26 生产人员 154 - 31 123 员工总计 223 2 33 192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6 6 本科 29 28 专科 32 28 专科以下 156 130 员工总计 223 192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 人员变动与人才引进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团队稳定,人员较为稳定;公
119、司严格依照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管理制度及用人需求引进人才,进行人员增减变动的调整,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加强技术和生产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4 人员,减少行政人员。 2、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与公司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及时缴纳“五险一金”;制定了按劳分配原则的薪酬体系及绩效考核制度。 3、人才引进、培训 根据公司发展的战略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通过网络、社会、校园招聘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吸收和引进人才,一方面补充新鲜血液和培养年轻
120、的后备力量,另一方面吸收经验丰富的高级技术人才,为企业持久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司还重视和加强在职人员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及岗位的培训要求,统筹内部和外部培训相结合,完善内部培训机制,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方面的系统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技能培训、商务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质量管理培训以及企业文化理念的培训,以不断提高在职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增强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 4、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121、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5 第八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 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宏观政策 自国家“十二五”规划以来,在环境保护方面国家的重视度在不断的提高和加强,已将环境保护确立为一项基本国策,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不断出台各项产业政策,国家相继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和土壤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大力促
122、进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2015 年开始正式实施新环保法是对国家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制度保障。 2015 年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要求 2020 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85%、95%左右。标志着我国水环境治理进入新阶段。同时,2015 年政府密集发布黑臭水体和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政策促进流域治理和海绵城市建设,2016 年发布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政策进一步落实流域治理。 2016 年全国人大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
123、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16 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加快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大雨污分流、清污混流污水管网改造,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消除河水倒灌、地下水渗入等现象。到 2020 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 95%和 85%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2017 年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环保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2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6 2017 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城乡污水处理到 2020 年底,我国将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95%。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县城不低于 85%。 同年国务院正式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 年)。规划明确流域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的差异化要求,整体优化部署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为各地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指南,对于促进水十条实施,把水污染防治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作大局,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
125、境安全、促进转型发展,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环境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2018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黑臭水体治理;支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019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
126、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 年),主要目标是“经过 3 年努力,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 2019 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农村污水治理需要达到的目标要求。 同年,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明确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方案编制、治理措施要求、试点示范内容以及治理效果
127、评估、组织实施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全面推动农村地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以上各项政策出台为污水处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未来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将蓬勃发展。 固体废弃物处理行业虽然起步晚于污水处理行业,随着国家政府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近些年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政策上加大对固废行业扶持力度,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7 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2016 年发展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导各地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
128、管理水平,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推进,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2016 年全国人大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纲要明确要做好工业固废等大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2018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指出: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到 2020 年,实现所有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2019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
129、到 2020 年 46 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 2025 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同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 2020 年国务院颁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案),并于 9 月 1 日起施行。新法案增加了“保障措施”章节,扩充管理内容,新设管理制度,增加罚款种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额度,被称为“史上最严固废法”。 202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其中包括构建规范开
130、放的市场、强化环保产业支撑、创新环境治理模式和健全价格收费机制。这在市场开放、技术装备和管理运营方面都将有利地推动固废处理行业的发展。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第一年。为此,2021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标准,如:2021 年 2 月 22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2021 年 3 月 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全文正式发布。
131、2021 年 5 月 1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8 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2021 年 7 月 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 年 11 月 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面禁止进口洋垃圾,推动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当前我国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宏观层面适度超前投资、微观层面持续激发产业活力。环保产业是典型的“政策驱动+投资拉动”
132、型产业。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2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与措施,将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也将进一步释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市场,为我国环保产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二、 行业标准与资质 行业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107-2005;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
133、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 行业主要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一) 行业标准情况 序号 行业标准类别 制定单位 重点内容 公司达标情况 1 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达标 2 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达标 3 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污 水 综 合
134、 排放 标 准 GB8978-1996 达标 4 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564-2010 达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49 (二) 业务资质情况 序号 许可证名称 编号 发证单位 取得主体 资质等级或许可范围 有效期 1 环 保 工 程 资质证书 DW311142601 北 京 市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委员会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叁级 2021-12-31 2 环 保 工 程 资质证书 D313020377 唐 山 市 住 房和 城 乡
135、 建 设局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壹级 2021-12-31 3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京)JZ 安许证字2019237143号 北 京 市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委员会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2022-04-18 4 安 全 生 产 许可证 (冀)JZ 安许证字2010004406 河 北 省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厅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 2022-06-07 5 建 筑 机 电 安装 工 程 资 质证书 D313020377 河 北 省 住 房和 城 乡 建 设厅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承包叁级 2021-12-31 6 固 体
136、 废 物 处理 处 置 设 施运营服务(餐厨 垃 圾 处 理设施) CCAEPI-ES-SS-2019-135 中 环 协 ( 北京)认证中心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壹级 2022-07-23 7 生 活 垃 圾 渗滤 液 处 理 设施运营服务 CCAEPI-ES-SS-2019-134 中 环 协 ( 北京)认证中心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壹级 2022-07-23 8 环 境 管 理 体系认证证书 GB/T 4001-2016/ISO14001:2015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程的施工
137、2022-10-29 9 质 量 管 理 体系认证证书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GB/T 50430-2017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环保工程的施工 2022-10-29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0 10 职 业 健 康 安全 管 理 体 系认证证书 GB/T45001-2020/ISO 45001:2018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
138、保工程的施工 2022-10-29 11 环 境 管 理 体系认证证书 GB/T 4001-2016/ISO14001:2015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管理体系环保工程的施工 2023-04-23 12 质 量 管 理 体系认证证书 GB/T19001-2016/ISO9001:2015/ GB/T 50430-2017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体系环保工程的施工 2023-04-23 13 职 业 健 康 安全 管 理 体 系认证证书 GB/T4500
139、1-2020/ISO 45001:2018 北 京 大 陆 航星 质 量 认 证中 心 股 份 有限公司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保工程的施工 2023-04-23 三、 主要技术或工艺 经过多年的工艺技术、专用装备研发和应用,公司拥有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市政污水、工业废水、垃圾渗滤液、餐厨垃圾等污染治理工艺技术和专用装备,形成了以叠层微单元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核心的污染物处理核心技术。公司主要技术有: (1)叠层微单元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叠层微单元生化处理工艺为公司对国外微单元污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140、公告编号:2022-020 51 水处理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2)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及专用装备:公司拥有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为“低压反渗透渗滤液处理工艺系统”,其配套的专用装备为“反渗透膜组”、“超滤机组”等,渗滤液处理工艺为公司基于国内通用渗滤液处理技术与自身项目经验整合,并针对膜处理等难点技术创新的成果。 (3)餐厨垃圾处理工艺:公司餐厨垃圾处理工艺采用的是厌氧消化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厌氧消化产沼、沼气净化利用、油脂净化利用四个环节,主要配套专利、专有技术及装备包括“锯刀式破袋破碎机”、“无轴螺旋沥水输料机”、“滚筒式洗选筛分机”、“水力循环厌氧发酵罐”、“三相油水分
141、离槽”、“油脂湿解净化槽”、“三级沼气净化系统”等专用装备。餐厨垃圾处理工艺为公司基于国内通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与自身项目经验与污水处理系统整合创新的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主要技术或工艺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技术名称 技术原理 日处理能力(吨) 1 叠层微单元生化污水处理工艺 竖向 A2O 工艺运用 24,000 2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技术及专用装备 预处理+两级 AO+混凝+两级反渗透 2,500 3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 预处理+厌氧消化+沼气利用+油脂回收 600 四、 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环境治理设备销售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 环境治理工程类业务分析 适用
142、不适用 (一) 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承包方式 中标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保山中心城市中水回用项目(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设备外包 2021 年 9 月 13 日 2021/9/13 690.02 1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2 (二) 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正在履行的订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无
143、 无 请选择 0 无 无 重大订单执行详细情况: 无 七、 环境治理运营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中标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无 无 无 无 0 无 (二) 处于施工期的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的处于施工期阶段的订单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无 无 无 0 无 无 (三) 处于运营期的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项目年度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或年度营业利润占公
144、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订单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无 无 无 0 无 无 重大订单执行详细情况: 无 (四) 特许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主要义务 合同签订时间 项目状态 特许经营期限 投资回收方式 南 昌 市 麦园 垃 圾 处理 场 渗 滤南 昌 市 城市 管 理 委员会 按 BOT 特许经营 权 协 议约 定投资、建设、运2010 年 9 月 17日 正式运营中 特许经营期为22 年,该期限不包含项目建项目公司将通过收取渗滤液处理费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145、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3 液 深 度 处理项目 营 和 维 护本 项目,并在特许经营 期 届 满时 将本 项 目 无偿 地移 交 给 特许 权授予方。 设期自进入商业运营日起。 的方式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南 昌 市 麦园 餐 厨 垃圾 处 理 厂项目 南 昌 市 城市 管 理 委员会 按 BOT 特许经营 权 协 议约 定投资、建设、运营 和 维 护本 项目,并在特许经营 期 届 满时 将本 项 目 无偿 地移 交 给 特许 权授予方。 2012 年 12 月30 日 正式运营中 特许经营期为20 年(不含项目 工 程 建 设期) 以项目公司经营通过收取餐厨
146、垃圾处理政府补贴及通过提炼生物柴油,利用沼气收益的方式收回投资、偿还借款,并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收和经营收益。 菏 泽 市 餐厨 废 弃 物收 运 处 理PPP 项目 菏 泽 市 城市管理局 按 BOT 特许经营 权 协 议约 定投资、建设、运营 和 维 护本 项目,并在特许经营 期 届 满时 将本 项 目 无偿 地移 交 给 特许 权授予方。 2015 年 9 月 8日 正式运营中 特许经营期为自本项目商业运营之日起至满 30 周年之日止。 收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费。 山 东 平 邑经 济 开 发区 温 水 园区 污 水 厂及 配 套 管网 山 东 平 邑经 济 开 发区 管 理 委员会 按
147、 特 许 经营 权协议约定设计、投资、建设、运营 和 维 护本 项目,并在特许经营 期 届 满时 将本 项 目 无偿 地移 交 给 特许 权授予方。 2017 年 5 月 11日 在建期 建设期加商业运营期,暂定26 年。(不含商 业 试 运 营期)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费。 单 县 餐 厨废 弃 物 处理 BOT 项目 单 县 综 合行 政 执 法局;单县永泰 环 境 工程 有 限 公司 按 特 许 经营 权协议约定设计、投资、建设、运营 和 维 护本 项目,并在特许经营 期 届 满时 将本 项 目 无偿 地2019 年 8 月 5日 试运营 自本项目商业运营之日起至满 30 周年之日止
148、。 收取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服务费。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4 移 交 给 特许 权授予方。 特许经营权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PPP 项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 细分行业披露要求 (一) 水污染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产能规模 单位:万吨 业务类型 2021 年日处理能力(设计) 2021 年日处理能力(实际) 2021 年实际处理量 同比变动额(%) 工业污水 1.05 0.72 239.00 0.00% 生活污水 1.30 0.98 355.88 0.00% 渗滤液 0.23 0.11 27.53 -44.36%
149、2. 按污水处理类型列示: 单位:万元 按污水处理类型列示 2021 年收入金额 2021 年收入占比 同比增长比例(%) 工业污水 309.24 3.28% 0.56% 生活污水 251.80 2.67% -0.27% 渗滤液 774.28 8.20% -83.26% 合计 1,335.32 14.15% -74.25% 3. 按地区分布列示: 单位:万元 地区 2021 年收入金额 2021 年收入占比(%) 同比增长比例(%) 东北 123.49 1.31% -46.75% 华北 519.17 5.50% 4.32% 华东 529.05 5.61% -87.49% 西南 163.61 1
150、.73% -27.82% 合计 1,335.32 14.15% -74.25%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5 (二) 大气污染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三) 固体废物治理业务 1. 固体废物治理业务收入分析 适用 不适用 餐厨垃圾处理运营收入为:2,723.37 万元,占总收入的 28.86%。 2. 固体废物治理并发电业务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危险废物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6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
151、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的管理运作规范。目前公司在治理方面已建立起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152、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出现违法、违规
153、现象和重大遗漏,公司股东、董事和监事都能切实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公司“三会”运行情况良好。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7 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维护股东对公司必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质询权,能够有效保障所有股东的合法及平等权利,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公司法
154、、证券法、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股东应享有的权利,规定当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权利,现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特别是小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制订的各项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加强管理和规范运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人事变更、重大信息披露及财务决策等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发布的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决策的事项程序合格、合
155、法,决策有效。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重大缺陷和遗漏,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项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召开次数 5 9 3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有会议真实、有
156、效。公司三会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等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8 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公司保持三会规范运作,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同时增加制订了利润分配制度和承诺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上述机构和人员能够切实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
157、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义务,使公司保持良好的治理规范。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治理机制,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能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同时给股东提供了适当的保护。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了规定。公司董事会负
158、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向全国股转系统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协调并具体负责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关系的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始终保持开放的态度,与现有股东、投资者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保持友好的互动交流;及时掌握资本市场动态、行业发展趋势以及新的政策法规,进而促进企业规范治理,提升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能力。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59 二、 内部控制 (一)
159、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依法监督活动中自主、独立的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 2021 年度依法规范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各自的职务时,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财务状况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
160、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财务运作情况正常。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 5、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
161、情况。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销售渠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0 道和服务系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治理,以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拥有独立完整的技术研发体系、生产管理体系、人员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与市场营销体系,不存在与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关系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和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亦未因与关联
162、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运营系统,独立运作、自主经营,不存在不能保证独立性和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 2、资产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相关配套设施、房屋使用权、业务许可、专利技术等有形或无形资产,具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系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资产是严格分开的,所有资产权属完全由公司独立享有和完全独立运营,不存在权属纠纷。 3、人员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运行的人力
163、资源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人力资源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管理,独立支付工资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或领取薪酬。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164、,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和和混合纳税的情况。因此,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它企业在财务方面是独立分开的。 5、机构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1 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组织结构健全,并拥有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公司各机构和各职能部门按公司章程及其他管理制度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三)
165、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控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现有的内控制度能够保证公司的稳定运行。公司重大决策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相关会议审议,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要求出席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义务。公司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有效提高公司整体治理水平和决策质量、有效的识别和控制经营中的重大风险,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保护和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治理机制的建
166、立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可以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相应的各种权利。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本具体制度,并按照要求独立核算,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独立、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公司财务管理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了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报告
167、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并执行上述制度,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年度报告重大差错的情况,上述制度执行情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2 况良好。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23 日 9 时,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1 年 9 月 22 日 15:002021 年 9 月 23 日 15:00,登记在册股东可通过中国
168、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3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4221 号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审计报
169、告日期 2022 年 4 月 26 日 3 年 3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3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40 万元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2)第 110A014221 号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华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同华科技公司2
170、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同华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4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
171、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29,附注五、33 和附注十四、4。 1、事项描述 同华科技公司 2021 年度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为 5,378.77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56.99%。同华科技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主要认定为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行履约义务的实际累计投入(消耗的资源)与履行履约义务预计总投入的比值计量履约进度。履约进度的确认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包括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总收入和合同
172、风险的估计。此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持续评估,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合同预计总成本和合同预计总收入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收入的金领。由于管理层在确认履约进度时需要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故我们将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确认事项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与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编制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 (2)选取合同样本,检查主要交易条款,结合访谈管理层及查阅同行业公开披露信息,分析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的判断等是
173、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同华科技的经营模式,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选取工程施工样本,检查管理层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建造合同和成本预算等资料,评价管理层所作估计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选取工程施工样本,对账面记录的实际成本进行测试、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并将查看情况与账面记录进行对照,评价工程实际成本是否合理; (5)选取样本重新计算工程施工履约进度和营业收入,并将履约进度与获取的甲方或监理确认的完工进度、营业收入与账面记录进行对比,以验证其准确性; (6)对毛利率按年度、项目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7)对资产
174、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工程施工实际成本实施截止测试,评价工程成本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0、29,附注五、2、6、14、41、42 和附注十四、1。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5 1、事项描述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同华科技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792.55 万元、坏账准备金额 2,403.91 万元;合同资产(含在非流动资产列示部分)账面余额 9,811.32 万元,减值准备金额 2,442.00 万元。管理层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及合
175、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信息。由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重大且预期信用损失需要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评估管理层对应收款项组合划分及共同风险特征的判断是否合理; (3)对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市场环境、客户经营情
176、况、历史还款情况、法律诉讼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 (4)对于按组合评估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评估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模型与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复核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历史信用损失率及前瞻性考虑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和计算过程; (5)选取金额重大或高风险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等。 四、其他信息 同华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同华科技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
177、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6 同华科技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178、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同华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同华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同华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
179、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
180、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同华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同华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同华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
181、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7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
182、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卫丽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军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 四 月二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9,172,263.07 33,591,469.6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8 应收账款 五
183、、2 83,886,403.68 73,578,964.5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3 2,418,580.04 2,771,195.3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4 2,946,172.51 2,490,304.6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5 8,091,628.13 983,537.30 合同资产 五、6 65,838,047.87 135,667,559.2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20,476,968.66 52,504,201.60 流动资产合计 192,830,063.9
184、6 301,587,232.3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8 442,413.26 515,865.92 在建工程 五、9 873,132.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10 1,778,895.11 无形资产 五、11 363,590,971.11 352,202,056.12 开发支出 商誉 五、12 543,197.44 543,197.4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3 20,839,810.03 8,339,849.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5、 五、14 7,855,125.29 12,917,281.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95,923,544.42 374,518,250.40 资产总计 588,753,608.38 676,105,482.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5 15,761,627.75 7,010,9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69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6 67,876,495.74 78,788,292.06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17 4,184,426.53 1,587,739
186、.8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18 2,299,503.77 1,306,102.87 应交税费 五、19 19,759,951.06 21,257,758.16 其他应付款 五、20 29,012,967.98 105,903,041.5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1 27,641,434.65 15,926,645.86 其他流动负债 五、22 5,782,825.26 10,160,789.74 流动负债合计 172,319,232.74 24
187、1,941,270.0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五、23 41,898,060.14 57,128,060.1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0 0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24 606,766.48 长期应付款 五、25 9,203,341.2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五、26 6,110,085.09 3,814,526.61 递延收益 五、27 150,000.00 15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28 32,288,679.45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256,932.36 61,092,586.75 负债合计 262,576,165.10 3
188、03,033,856.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9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0 0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30 108,212,761.83 108,212,761.8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1 16,789,537.04 15,913,331.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32 83,950,547.12 131,535,975.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19,2
189、02,845.99 365,912,068.45 少数股东权益 6,974,597.29 7,159,557.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26,177,443.28 373,071,625.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88,753,608.38 676,105,482.79 法定代表人:陈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旻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753,146.39 8,480,662.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
190、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2 183,201,659.40 171,521,015.6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3 1,152,559.96 2,049,239.39 其他应收款 五、4 142,449,747.8 142,586,035.4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5 8,091,628.13 14,843,821.87 合同资产 五、6 21,684,369.52 25,522,134.8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4,933,565.28 34,022,555.00 流动资产合计 364,266,676.48 399,
191、025,465.0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3 168,227,451.92 131,954,851.9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8 183,870.69 199,802.9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1 在建工程 五、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10 1,507,024.88 无形资产 五、11 57,030.47 开发支出 商誉 五、12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3 1,538,945.78 954,835.96
19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14 2,424,279.39 2,608,669.4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938,603.13 135,718,160.22 资产总计 538,205,279.61 534,743,625.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5 15,761,627.75 7,010,9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6 18,477,270.06 16,884,817.60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18 1,480,273.34 759,092.05 应交税费 五、19 16,138,356.91 10,112,414.
193、81 其他应付款 五、20 136,604,319.78 159,900,972.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五、17 5,050,265.47 1,552,035.4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1 789,976.04 其他流动负债 五、22 5,845,843.04 9,749,576.11 流动负债合计 200,147,932.39 205,969,808.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24 521,473.98 长期应付款 五、2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五、26 递延收益 五、27 递延所
194、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28 非流动负债合计 521,473.9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2 负债合计 200,669,406.37 205,969,808.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9 110,250,000 110,2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30 103,838,609.1 103,838,609.1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1 16,789,537.04 15,913,331.4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32 106,6
195、57,727.1 98,771,876.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337,535,873.24 328,773,817.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538,205,279.61 534,743,625.25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总收入 五、33 94,374,570.83 197,588,696.51 其中:营业收入 94,374,570.83 197,588,696.5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五、33 136,055,314.36 140,243,133.91 其中:营业成本
196、100,762,905.81 112,774,357.0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34 1,967,249.24 2,255,444.87 销售费用 五、35 1,687,173.23 1,199,128.39 管理费用 五、36 15,290,215.84 9,752,397.80 研发费用 五、37 5,794,975.33 5,301,646.63 财务费用 五、38 10,552,794.91 8,960,159.22 其中:利息费用 10,357,788.37 8,770,322.72 利息收
197、入 78,355.62 57,603.32 加:其他收益 五、39 392,733.63 137,755.9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40 0 -624,428.5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1 -5,982,492.59 -7,052
198、,358.0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2 -12,673,830.54 -10,260,383.4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 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9,944,333.03 39,546,148.59 加:营业外收入 五、43 29,631.86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855,932.72 645,948.3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770,633.89 38,900,200.27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12,403,301.18 5,231,220.7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
199、67,332.71 33,668,979.51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8,367,332.71 33,668,979.5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658,110.25 1,076,695.49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709,222.46 32,592,284.0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
200、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4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367,3
201、32.71 33,668,979.5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6,709,222.46 32,592,284.0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658,110.25 1,076,695.4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 0.3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陈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旻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五、33 71,337,371.79 54,948,183.93 减:营业成本 五、33 35,147,139.19 3
202、0,009,547.81 税金及附加 五、34 1,523,300.51 1,437,379.66 销售费用 五、35 438,117.75 208,991.94 管理费用 五、36 11,869,811.57 7,872,797.12 研发费用 五、37 5,794,975.33 5,301,646.63 财务费用 五、38 4,276,496.11 2,765,494.26 其中:利息费用 4,261,749.54 5,199,494.99 利息收入 3,477.19 2,438,693.28 加:其他收益 五、39 179,171.93 67,265.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3、 五、40 -1,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1 -3,578,824.35 -1,331,396.1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2 -315,241.18 -958,524.1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572,637.73 4,129,672.07 加:营业外
204、收入 五、43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355,536.66 3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17,101.07 4,099,672.07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544,955.11 192,532.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762,056.18 3,907,139.7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762,056.18 3,907,139.7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5 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
205、)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8,762,056.18 3,907,139.7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6、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8,655,443.29 143,335,950.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4,681,325.58 15,699,871.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336,768.87 159,035,8
207、22.3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819,360.54 77,697,023.87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382,431.85 21,408,079.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774,141.20 13,581,358.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14,593,805.93
208、 22,923,184.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5,569,739.52 135,609,646.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970.65 23,426,175.9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31,642,998.51 15,235,829.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642,998.51 15,235,829.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08,32
209、4.98 15,699,297.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58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733,527.1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390,510.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41,852.15 16,669,808.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01,146.36 -1,433,979.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3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3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743,987.8 57,000,000.00 发行债券
210、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107,945,500 59,934,768.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4,019,487.80 116,934,768.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2,790,000.00 17,61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493,552.00 4,679,115.3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140,503,608.87 90,824,436.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7,787,160.87 113,113,55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43,767,673.07 3,821,216.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99,497.36 25,813,413.69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853,407.44 7,039,993.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53,910.08 32,853,407.44 法定代表人:陈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旻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12、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3,031,203.64 68,028,327.5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74,742,642.03 11,611,553.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7,773,845.67 79,639,880.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932,667.58 54,929,162.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314,334.11 11,862,470.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6,763,240.14 8,835,090.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92,981,832.52 16
213、,642,604.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992,074.35 92,269,327.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81,771.32 -12,629,446.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29,039,847.04 15,235,829.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39,847.04 15,235,829.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155.88 5
214、3,001.9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6,476,600.00 58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6,487,755.88 633,001.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7,908.84 14,602,827.3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743,987.80 7,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112,086,983.96 159,163,298.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7,830,971.
215、76 166,163,298.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 6,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52,063.37 230,006.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 129,238,574.69 158,455,687.37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6,890,638.06 164,685,693.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59,666.30 1,477,604.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16、加额 -5,725,803.82 3,450,985.8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68,950.21 5,017,964.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3,146.39 8,468,950.21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79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217、108,212,761.83 15,913,331.42 131,535,975.20 7,159,557.54 373,071,625.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250,000.00 108,212,761.83 15,913,331.42 131,535,975.20 7,159,557.54 373,071,625.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76,205.62 -47,585,428.08 -184,960.25 -46,894,182.71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709,222.46 -1,6
218、58,110.25 -48,367,332.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473,150.00 1,473,15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473,150.00 1,473,15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876,205.62 -876,205.62 1提取盈余公积 876,205.62 -876,205.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
219、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108,212,761.83 16,789,537.04 83,950,547.12 6,974,597.29 326,177,443.2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1 项目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
220、余 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78,725,400.53 15,564,806.48 101,217,971.39 10,650,019.19 316,408,197.59 加:会计政策变更 -42,189.03 -1,883,566.24 -439,050.84 -2,364,806.11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250,000.00 78,725,400.53 15,522,617.45 99,334,405.15 10,210,968.35 314,043,391.48
221、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9,487,361.30 390,713.97 32,201,570.05 -3,051,410.81 59,028,234.51 (一)综合收益总额 32,592,284.02 1,076,695.49 33,668,979.5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9,487,361.30 -4,128,106.30 25,359,255.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2 益的金额 4其他 29,487,361.30 -4
222、,128,106.30 25,359,255.00 (三)利润分配 390,713.97 -390,713.97 1提取盈余公积 390,713.97 -390,713.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108,212,761.83 15,913,331.42 131,535,975
223、.20 7,159,557.54 373,071,625.99 法定代表人:陈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文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旻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3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103,838,609.10 15,913,331.42 98,771,876.54 328,773,817.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224、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250,000.00 103,838,609.10 15,913,331.42 98,771,876.54 328,773,817.0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76,205.62 7,885,850.56 8,762,056.18 (一)综合收益总额 8,762,056.18 8,762,056.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4 (三)利润分配 876,
225、205.62 -876,205.62 1提取盈余公积 876,205.62 -876,205.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103,838,609.10 16,789,537.04 106,657,727.10 337,535,873.2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22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5 项目 2020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74,798,762.06 15,564,806.48 95,635,152.06 296,248,720.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42,189.03 -379,701.29 -421,890.32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0,250,000.00 74,798,762.06 15,522,617.45 95,255,45
227、0.77 295,826,830.2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29,039,847.04 390,713.97 3,516,425.77 32,946,986.78 (一)综合收益总额 3,907,139.74 3,907,139.7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9,039,847.04 29,039,847.0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90,713.97 -390,713.97 1提取盈余公积 390,713.97 -390,713.9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228、配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10,250,000.00 103,838,609.10 15,913,331.42 98,771,876.54 328,773,817.06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7 财务报表附注
229、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系在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1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核准登记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016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 324 万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 元,发行后股本为 5,324 万元。
230、本次变更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亚会 B 验字(2017)01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向北京东方同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华投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788 万元,全部为股权出资,由同华投资以其所持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南昌科富华腾环保有限公司、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权认购。本次发行普通股 1,78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9 元,发行后股本为 7,112
231、万元。本次变更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70162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总股本 7,112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为 10,668 万元。 2019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 2019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采用定向发行方式发行 357万股新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 元,发行后股本为 11,025 万元。本次变更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232、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0162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目前注册资本 11,025 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72266225XK;法定代表人:陈喆;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火炬街甲 12 号 1 层 A106、B106室。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经营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运维中心、财务中心和行政中心等部门及寻乌同华分公司。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固体废弃物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等。经营范围:组装污水、固体废弃物、大气污染治理成套设备;污水、固体废弃物、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研发、设备设计;与环境保护和废弃物处
233、理有关的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8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专业承包;销售自产产品;自产产品的安装及售后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月 26 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序号 简称 公司全称 1 同华工程 指 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 同华节能 指 北京东方同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 南昌中
234、荷 指 南昌中荷同华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4 南昌科富 指 南昌科富华腾环保有限公司 5 菏泽同华 指 菏泽同华环保有限公司 6 单县同华 指 单县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7 临沂同华 指 临沂同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8 永清同华 指 永清同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9 盐城同华 指 同华科技(盐城)有限公司 10 介休同惠 指 介休同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1 同清延发 指 廊坊市同清延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公司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235、(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3。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8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236、反映了本公司 2021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237、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
238、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北京东方同华科技
239、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0 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
240、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
241、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
242、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1 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
243、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
244、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
245、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246、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2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
247、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48、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3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249、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
250、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
251、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北京东方
252、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4 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
253、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
254、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255、益。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5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
256、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
257、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
258、1。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租赁应收款;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6 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
259、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
260、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
261、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
262、行承兑汇票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7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内部单位(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外部客户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1:应收外部单位-环保工程施工 合同资产组合 2:应收外部单位-其他 合同资产组合 3:应收内部单位(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
263、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 3:应收内部单位款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单位) 其他应收款组合 4:应收其他款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
264、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8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
265、;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 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
266、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267、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99 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
268、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69、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
270、(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0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271、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
272、、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
273、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1 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
274、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275、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276、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在转换日,按照原股权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与其相关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权益法核算时转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
277、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2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
278、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279、(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
280、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
281、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9。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3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82、。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5 5 19.00 电子
283、设备 3 5 31.67 运输工具 4 5 23.75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4)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在
284、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4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
285、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
286、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特许经营权、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
287、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5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 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40-60 年 直线法 软件 3 年 直线法 特许经营权-已运营 按特许经营期限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
288、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8、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
289、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9、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
290、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6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91、,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2、。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
293、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7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
294、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
295、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
296、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8 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
297、,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
298、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6)。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
299、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09 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 项目实施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建设计划收入和计划成本,将项目计划收入、计划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分
300、析判断,并调整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作为确认当期收入、成本的依据。 项目实施中,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设备到场安装的报验单及其他项目成本计算项目实际成本,同预计总成本对比,以确定项目履约进度。同时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向业主单位或业主单位聘请的监理公司报送已完工程款额或已完工程量报告,业主单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进度款。 于资产负债表日,在工程施工项目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累计项目成本减去以前期间已累计确认的成本确认为当期项目成本;以履约进度乘以预计总收入减去以前期间已累计确认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 项目完工后,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则以决算审计金额减去以前期间已累
301、计确认收入确认为决算审计当期的收入。 本公司作为 PPP 业务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政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企业(项目公司)自承接政府 BOT 项目,于建设阶段提供实际建造服务的,按照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财政部会计司会计准则实施问答-PPP 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及相关规定确认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收入和成本;项目公司作为代理人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社会资本方作为主要责任人的,合并范围内主体为项目公司提供建造服务的,从合并报表作为一个报告主体来看,建造服务的客户为合并范
302、围以外的政府部门或指定方,有关收入在建造服务控制权转移时确认。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 本公司月末根据环保设施实际处理量抄报给客户(或与客户同时抄写实际处理量),并在取得客户确认时确认运营服务收入;对运营时形成的油脂销售,在商品发出且经客户验收时确认收入。 对于提供建设、运营及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本公司于项目建造期间,按照附注三、23、(2)、所述的会计政策确认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的收入和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的对价计量;基础设施建成后,本公司于提供运营服务时,按照附注三、23、(2)、所述的会计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
303、告编号:2022-020 110 政策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24、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
304、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
305、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2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
306、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
307、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08、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09、、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2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310、,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7、租赁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
311、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使用权资产的会计政策见附注三、28。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
312、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 本公司将短期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低价值资产租赁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3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低于 4 万元的租赁。 本公司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低价值
313、资产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选择采用上述简化处理方法。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14、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
315、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变更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4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316、。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
317、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8、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
318、公司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29、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收入的确认 根据履约进度确认施工业务的收入及费用需要由管理层做
319、出相关判断。如果预计施工合同将发生损失,则此类损失应确认为当期费用。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施工合同预算来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由于施工的特性,导致合同签订日期与项目完成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5 日期往往归属于不同会计期间。 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等因素的影响。在履约过程中,本公司持续复核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当初始估计发生变化时,如合同变更、索赔及奖励,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当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时,按照待执行亏损合同确认主营业务成
320、本及预计负债。同时,本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持续监督,并定期评估业主的资信能力。如果有情况表明业主很可能在全部或部分合同价款的支付方面发生违约,本公司将就该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于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重新评估,并可能修改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这一修改将反映在本公司重新评估并需修改资产减值损失的当期财务报表中。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
321、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30、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 2018 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修订)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
322、内容进行了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并未对本公司满足租赁定义的合同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 作为承租人 新租赁准则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6 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新租赁准则允许承租人选择下列方法之一对租赁进行衔接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323、、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入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对于所有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
324、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附注五、10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或将于 12 个月内完成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了下列简化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
325、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变更,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项 目 调整前账面金额(2020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调整后账面金额(2021年1月1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 2,308,030.48 2,308,030.48 资产总额 2,308,030.48 2,308,030.4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7 项 目 调整前账面金额(2020年12月31日)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调整后账面金额(
326、2021年1月1日)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18,951.56 918,951.56 租赁负债 - 1,389,078.92 1,389,078.92 负债总额 - 2,308,030.48 2,308,030.48 对于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本公司按照 2021 年 1 月 1 日作为承租人的增量借款利率,将原租赁准则下披露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经营租赁付款额调整为新租赁准则下确认的租赁负债的调节表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大经营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 2,788,132.70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277,532.
327、00 减:采用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 10,000.00 调整后的经营租赁承诺 2,500,600.70 2021 年 1 月 1 日经营租赁付款额现值 2,308,030.48 加:2020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融资租赁款 - 2021 年 1 月 1 日租赁负债 2,308,030.48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18,951.56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1.12.31报表数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增加/减少(-) 资产: 使用权资产 1,778,895.11 - 1,778,895.11 资产总计 1,778,895
328、.11 - 1,778,895.11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527,755.41 26,542,874.83 984,880.58 租赁负债 606,766.48 - 606,766.48 负债总计 28,134,521.89 26,542,874.83 1,591,647.06 续: 合并利润表项目 2021年度报表数 假设按原租赁准则 增加/减少(-) 财务费用 10,552,794.91 10,419,326.64 133,468.27 管理费用 15,290,215.84 15,463,497.97 -173,282.13 研发费用 5,794,975.33 5,801,
329、847.81 -6,872.48 作为出租人 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但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8 需自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之日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 财政部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4 号”),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 14 号规定了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项目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五、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
330、建设业务应当如何处理”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26 日执行解释第 14 号的规定。执行解释第 14 号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采用解释第 14 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12.31 2021.01.0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591,469.66 33,591,469.66 - 应收账款 73,578,964
331、.56 73,578,964.56 - 预付款项 2,771,195.36 2,771,195.36 - 其他应收款 2,490,304.65 2,490,304.65 - 存货 983,537.30 983,537.30 - 合同资产 135,667,559.26 135,667,559.26 - 其他流动资产 52,504,201.60 52,504,201.60 - 流动资产合计 301,587,232.39 301,587,232.39 -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515,865.92 515,865.92 - 使用权资产 - 2,308,030.48 2,308,030.48 无形资
332、产 352,202,056.12 352,202,056.12 - 商誉 543,197.44 543,197.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8,339,849.82 8,339,849.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917,281.10 12,917,281.1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74,518,250.40 376,826,280.88 2,308,030.48 资产总计 676,105,482.79 678,413,513.27 2,308,030.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10,900.00 7,010,900.00 - 应付账款 78,788,292.06 78,788,2
333、92.06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19 合同负债 1,587,739.82 1,587,739.82 - 应付职工薪酬 1,306,102.87 1,306,102.87 - 应交税费 21,257,758.16 21,257,758.16 - 其他应付款 105,903,041.54 105,903,041.5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26,645.86 16,845,597.42 918,951.56 其他流动负债 10,160,789.74 10,160,789.74 - 流动负债合计 241,941,270.
334、05 242,860,221.61 918,951.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7,128,060.14 57,128,060.14 - 租赁负债 1,389,078.92 1,389,078.92 预计负债 3,814,526.61 3,814,526.61 - 递延收益 150,000.00 15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1,092,586.75 62,481,665.67 1,389,078.92 负债合计 303,033,856.80 305,341,887.28 2,308,030.48 股东权益: 股本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335、- 资本公积 108,212,761.83 108,212,761.83 - 盈余公积 15,913,331.42 15,913,331.42 - 未分配利润 131,535,975.20 131,535,975.2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65,912,068.45 365,912,068.45 - 少数股东权益 7,159,557.54 7,159,557.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73,071,625.99 373,071,625.99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76,105,482.79 678,413,513.27 2,308,030.4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336、 目 2020.12.31 2021.01.01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80,662.75 8,480,662.75 - 应收账款 171,521,015.68 171,521,015.68 - 预付款项 2,049,239.39 2,049,239.39 - 其他应收款 142,586,035.45 142,586,035.45 - 存货 14,843,821.87 14,843,821.87 - 合同资产 25,522,134.89 25,522,134.89 - 其他流动资产 34,022,555.00 34,022,555.00 - 流动资产合计 399,025,465.
337、03 399,025,465.0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1,954,851.92 131,954,851.92 - 固定资产 199,802.90 199,802.90 - 使用权资产 1,844,251.81 1,844,251.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954,835.96 954,835.96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08,669.44 2,608,669.4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5,718,160.22 137,562,412.03 1,844,251.81 资产总计 534,743
338、,625.25 536,587,877.06 1,844,251.8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010,900.00 7,010,900.00 - 应付账款 16,884,817.60 16,884,817.60 - 合同负债 1,552,035.40 1,552,035.40 - 应付职工薪酬 759,092.05 759,092.05 - 应交税费 10,112,414.81 10,112,414.81 - 其他应付款 159,900,972.22 159,900,972.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734,452.03 734,452.03 其他流动负债 9,749,576.11
339、 9,749,576.11 - 流动负债合计 205,969,808.19 206,704,260.22 734,452.0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1,109,799.79 1,109,799.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09,799.79 1,109,799.79 负债合计 205,969,808.19 207,814,060.00 1,844,251.81 股东权益: 股本 110,250,000.00 110,250,000.00 - 资本公积 103,838,609.10 103,838,609.10 - 盈余公积 15,913,331.42 15,913,331.42 - 未
340、分配利润 98,771,876.54 98,771,876.54 - 股东权益合计 328,773,817.06 328,773,817.06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34,743,625.25 536,587,877.06 1,844,251.81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0、25 说明:各主体本期适用所得税税率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同华工程 25 同华节能 20 菏泽同华 25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341、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1 南昌科富 25 南昌中荷 25 临沂同华 25 单县同华 25 盐城同华 20 介休同惠 20 同清延发(系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0 永清同华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取得编号为 GR202111006597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 年度执行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
342、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符合税收优惠的项目如下: 项 目 免税期 减半期 兴义市二台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 2016 年-2018 年 2019 年-2021 年 菏泽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 2016 年-2018 年 2019 年-2021 年 寻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运营项目 2019 年-2021 年 2022 年-2024 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第八十八条及赣国税201062 号文的相关规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
343、、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南昌中荷自取得第一笔收入所属的 2017年申请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并于 2018 年获得了南昌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司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三免三减半”的同意备案。因此,南昌中荷 2017 至 2019 年度免征企业所得税,2020 至 2022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 年第 12 号)的相关规定: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344、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华节能、盐城同华、介休同惠及永清同华2021 年度享受此项税收优惠。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2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库存现金 3,208.30 42,967.00 银行存款 8,450,701.78 3
345、2,810,440.44 其他货币资金 718,352.99 738,062.22 合 计 9,172,263.07 33,591,469.66 说明: (1)期末银行存款余额中包括共管账户资金 252.92 万元,系本公司收取的宁晋县东城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工程款,该款项只能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建设支出。 (2)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履约保函保证金。 (3)除履约保函保证金外,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冻结、或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12.31 2020.12.31 1 年以内 60,232,732.78 62,514,930.
346、30 1 至 2 年 22,120,215.50 5,765,041.94 2 至 3 年 4,310,591.21 13,611,520.02 3 至 4 年 11,541,942.18 1,064,413.00 4 至 5 年 1,064,413.00 6,175,420.68 5 年以上 8,655,620.68 2,507,200.00 小 计 107,925,515.35 91,638,525.94 减:坏账准备 24,039,111.67 18,059,561.38 合 计 83,886,403.68 73,578,964.56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12
347、.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4,753.00 0.21 224,753.00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7,700,762.35 99.79 23,814,358.67 22.11 83,886,403.68 其中:应收外部客户 107,700,762.35 99.79 23,814,358.67 22.11 83,886,403.68 合 计 107,925,515.35 100 24,039,111.67 22.2
348、7 83,886,403.68 续: 类 别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51,753.00 0.27 251,753.00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1,386,772.94 99.73 17,807,808.38 19.49 73,578,964.56 其中:应收外部客户 91,386,772.94 99.73 17,807,808.38 19.49 73,578,964.56 合 计 91,638,525.94 100 18,059,561.38 19.71 73,578,964.56 按
349、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202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A 公司 199,553.00 199,553.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C 公司 25,200.00 25,200.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合 计 224,753.00 224,753.00 100 续: 名 称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A 公司 199,553.00 199,553.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B 公司 27,000.00 27,000.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C 公司 25,200.00 25,2
350、00.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合 计 251,753.00 251,753.00 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外部客户 项 目 2021.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60,232,732.78 3,721,458.90 6.18 1 至 2 年 22,120,215.50 2,772,739.90 12.53 2 至 3 年 4,310,591.21 1,393,311.24 32.32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4 3 至 4 年 11,541,942.18 6,569
351、,945.55 56.92 4 至 5 年 864,860.00 726,482.40 84.00 5 年以上 8,630,420.68 8,630,420.68 100 合 计 107,700,762.35 23,814,358.67 22.11 续: 项 目 2020.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62,514,930.30 3,224,195.82 5.16 1 至 2 年 5,765,041.94 1,248,567.55 21.66 2 至 3 年 13,611,520.02 4,306,692.83 31.64 3 至 4 年 864,860.0
352、0 421,931.50 48.79 4 至 5 年 6,175,420.68 6,151,420.68 99.61 5 年以上 2,455,000.00 2,455,000.00 100 合 计 91,386,772.94 17,807,808.38 19.4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坏账准备金额 2020.12.31 18,059,561.38 本期计提 7,198,226.32 本期收回或转回 1,218,676.03 2021.12.31 24,039,111.67 (4)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
353、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66,014,115.92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61.1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0,494,469.33 元。 3、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12.31 2020.12.31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2,324,250.84 96.10 2,544,023.81 91.80 1 至 2 年 82,730.00 3.42 227,171.55 8.20 2 至 3 年 11,599.20 0.48 - - 合 计 2,418,580.04 100 2,771,195.36
354、 1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5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 1,602,775.38 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66.27%。 4、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2,946,172.51 2,490,304.65 合 计 2,946,172.51 2,490,304.65 其中,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12.31 2020.12.31 1 年以内
355、1,652,179.81 1,667,649.40 1 至 2 年 651,529.75 228,567.50 2 至 3 年 224,917.50 57,890.85 3 年以上 436,240.85 551,950.00 小 计 2,964,867.91 2,506,057.75 减:坏账准备 18,695.40 15,753.10 合 计 2,946,172.51 2,490,304.65 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押 金 和保证金 1,651,827.85 8,259.14 1,643
356、,568.71 1,415,833.25 7,079.16 1,408,754.09 备用金 235,381.94 2,353.82 233,028.12 198,872.83 1,988.73 196,884.10 其他 1,077,658.12 8,082.44 1,069,575.68 891,351.67 6,685.21 884,666.46 合 计 2,964,867.91 18,695.40 2,946,172.51 2,506,057.75 15,753.10 2,490,304.6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内的
357、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964,867.91 0.63 18,695.40 2,946,172.51 押金和保证金 1,651,827.85 0.50 8,259.14 1,643,568.71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备用金 235,381.94 1.00 2,353.82 233,028.12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其他 1,077,658.12 0.75 8,082.44 1,069,575.68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合 计 2,964,867.91 0.63
358、 18,695.40 2,946,172.51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B、期初,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506,057.75 0.63 15,753.10 2,490,304.65 押金和保证金 1,415,833.25 0.50 7,079.16 1,408,754.09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备用金 198,872.83 1.00 1,988.73 196,884.10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其他 891,351.67 0.75 6,685.21 884,
359、666.46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合 计 2,506,057.75 0.63 15,753.10 2,490,304.65 期初,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5,753.10 - - 15,753.10 本期计提 9,505.33 - - 9,505.33 本期转回 6,563.03 - - 6,563.03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360、 18,695.40 - - 18,695.40 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润正(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代垫款 1,000,000.00 1 年以内 33.73 7,500.00 深圳华盟工程再担保有限公司 押金和保证金 686,033.25 1-2 年、2-3 年 23.14 3,430.17 河北正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押金和保证金 300,000.00 1 年以内 10.12 1,500.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361、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7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泰安山水苑工贸有限公司 押金和保证金 290,000.00 3 年以上 9.78 1,450.00 大庆经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押金和保证金 120,000.00 2-3 年 4.05 600.00 合 计 2,396,033.25 80.82 14,480.17 5、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62、 322,624.53 - 322,624.53 322,624.53 - 322,624.53 在产品 2,561,900.02 - 2,561,900.02 166,595.81 - 166,595.81 库存商品 2,522,861.92 - 2,522,861.92 494,316.96 - 494,316.96 发出商品 2,684,241.66 - 2,684,241.66 - - - 合同履约成本 1,127,378.56 1,127,378.56 - 1,127,378.56 1,127,378.56 - 合 计 9,219,006.69 1,127,378.56 8,091,
363、628.13 2,110,915.86 1,127,378.56 983,537.30 (2)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2021.01.0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合同履约成本 1,127,378.56 - - - - 1,127,378.56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续) 项 目 剩余对价与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具体依据 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合同履约成本 项目停滞,预计售价减去处置费用 不适用 6、合同资产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外部客户环保工程施工
364、 98,113,199.93 24,420,026.77 73,693,173.16 158,483,685.98 13,361,428.68 145,122,257.30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10,772,039.98 2,916,914.69 7,855,125.29 11,779,112.43 2,324,414.39 9,454,698.04 合 计 87,341,159.95 21,503,112.08 65,838,047.87 146,704,573.55 11,037,014.29 135,667,559.26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365、 公告编号:2022-020 128 (1)本期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的重大变动 项 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外部客户环保工程施工 -69,829,511.39 履约进度的变化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类别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4,231,607.78 27.74 17,756,031.63 73.28 6,475,576.15 12,969,736.23 8.84 4,020,618.23 31
366、.00 8,949,118.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3,109,552.17 72.26 3,747,080.45 5.94 59,362,471.72 133,734,837.32 91.16 7,016,396.06 5.25 126,718,441.26 其中:工程施工 63,109,552.17 72.26 3,747,080.45 5.94 59,362,471.72 133,734,837.32 91.16 7,016,396.06 5.25 126,718,441.26 合 计 87,341,159.95 100 21,503,112.08 24.62 65,838,047.
367、87 146,704,573.55 100 11,037,014.29 7.52 135,667,559.2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202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24,231,607.78 17,756,031.63 73.28 项目中断时间长、长期无进展,预计回收概率和可能性低 续: 名 称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合同资产 12,969,736.23 4,020,618.23 31.00 项目中断时间长,预计回收概率和可能性低 (3)本期
368、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项 目 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2020.12.31 13,361,428.68 本期计提 12,673,830.54 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 592,500.30 本期转销/核销 1,615,232.45 2021.12.31 24,420,026.77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待抵扣进项税额 3,069,336.42 4,612,828.3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29 待认证进项税额 12,516,312.24 14,046,963.32 预缴税费
369、 152,001.25 525,948.69 业绩补偿 - 29,039,847.04 代垫运营费用 4,739,318.75 3,127,670.78 精选层申报中介费用 - 1,150,943.39 合 计 20,476,968.66 52,504,201.60 8、固定资产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固定资产 442,413.26 515,865.92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442,413.26 515,865.92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2.31 256,771.69 2,74
370、4,523.76 641,188.21 3,642,483.66 2.本期增加金额 14,368.58 47,699.11 - 62,067.69 (1)购置 14,368.58 47,699.11 - 62,067.69 3.本期减少金额 - 79,800.00 - 79,800.00 (1)处置或报废 - 79,800.00 - 79,800.00 4.2021.12.31 271,140.27 2,712,422.87 641,188.21 3,624,751.35 二、累计折旧 1.2020.12.31 246,392.52 2,337,212.57 543,012.65 3,126,
371、617.74 2.本期增加金额 16,253.10 104,748.59 10,528.66 131,530.35 (1)计提 16,253.10 104,748.59 10,528.66 131,530.35 3.本期减少金额 - 75,810.00 - 75,810.00 (1)处置或报废 - 75,810.00 - 75,810.00 4.2021.12.31 262,645.62 2,366,151.16 553,541.31 3,182,338.09 三、减值准备 1.2020.12.31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202
372、1.12.31 - - - - 四、账面价值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0 1.2021.12.31 账面价值 8,494.65 346,271.71 87,646.90 442,413.26 2.2020.12.31 账面价值 10,379.17 407,311.19 98,175.56 515,865.92 (2)期末,本公司不存在用于抵押、担保的固定资产。 (3)期末固定资产未出现减值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9、在建工程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在建工程 873,132.18 - 工程物资 - - 合
373、 计 873,132.18 - (1)在建工程明细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永 清研 发及制 造基地项目 873,132.18 - 873,132.18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2020.12.31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2021.12.31 永清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 - 873,132.18 - - - - - 873,132.18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续): 工程名称 预算数(万元)
374、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永清研发及制造基地项目 8,146.00 前期筹备 前期筹备 自筹 10、使用权资产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一、账面原值: 2020.12.3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2,308,030.48 1.2021.01.01 2,308,030.48 2.本期增加金额 551,179.90 (1)租入 551,179.9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1 3.本期减少金额 - 4. 2021.12.31 2,859,210.38 二、累计折旧 2020.12.3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0
375、21.01.01 - 2.本期增加金额 1,080,315.27 (1)计提 1,080,315.27 3.本期减少金额 - 4. 2021.12.31 1,080,315.27 三、减值准备 2020.12.3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021.01.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4. 2021.12.31 - 四、账面价值 1. 2021.12.31 账面价值 1,778,895.11 2. 2021.01.01 账面价值 2,308,030.48 说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确认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相关的租赁费用见附注十三。
376、11、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特许经营权-已运营 特许经营权-在建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12.31 356,628,234.38 49,462,576.23 - - 406,090,810.61 2.本期增加金额 - 23,821,427.91 4,672,714.17 70,796.46 28,564,938.54 (1)购置 - 23,821,427.91 - 70,796.46 23,892,224.37 (2)企业合并增加 - - 4,672,714.17 - 4,672,714.17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2021.1
377、2.31 356,628,234.38 73,284,004.14 4,672,714.17 70,796.46 434,655,749.15 二、累计摊销 1. 2020.12.31 53,888,754.49 - - - 53,888,754.49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2 2.本期增加金额 17,070,322.80 - 91,934.76 13,765.99 17,176,023.55 (1)计提 17,070,322.80 - 91,934.76 13,765.99 17,176,023.55 3.本期减少金额 - - -
378、 - - 4. 2021.12.31 70,959,077.29 - 91,934.76 13,765.99 71,064,778.04 三、减值准备 1. 2020.12.31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 2021.12.31 - - - - - 四、账面价值 1. 2021.12.31 账面价值 285,669,157.09 73,284,004.14 4,580,779.41 57,030.47 363,590,971.11 2. 2020.12.31 账面价值 302,739,479.89 49,462,576.
379、23 - - 352,202,056.12 说明: (1)期末已运营特许经营权主要是南昌中荷及其扩能项目、南昌科富及其扩能和再扩能项目,以及菏泽同华及其扩能项目。 (2)本期主要的在建特许经营权项目明细及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单县同华项目(注 1) 39,874,914.18 1,372,159.49 - 41,247,073.67 平邑污水项目(注 2) 9,587,662.05 218,895.67 - 9,806,557.72 南昌沼液项目(注 3) - 22,230,372.75 - 22,230,372.75 合
380、计 49,462,576.23 23,821,427.91 - 73,284,004.14 注 1: 单县同华项目于 2019 年 11 月开始试运营,因消防工程尚未验收,期末尚待取得政府同意转商业运营的批复。 注 2:平邑污水项目本期已办理用地手续,期末处于管网建设阶段。 注 3:南昌沼液项目系按政府要求在原南昌市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 BOT 项目的基础上建设餐厨沼液处理设施,并同时对预处理工艺进行配套改造,目前项目尚在建造过程中。 (3)期末,本公司以部分特许经营权为部分借款、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 (4)期末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2、商誉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381、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期末减值准备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3 同华工程 543,197.44 - - 543,197.44 - 说明:本公司于 2015 年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同华工程,对相关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同华工程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同华工程正常开展施工项目,本公司管理层预计同华工程未来现金流的现值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上述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3、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2021.12.31 2020.
382、12.31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24,057,807.07 5,278,236.46 18,075,314.48 4,140,495.74 存货跌价准备 1,127,378.56 169,106.78 1,127,378.56 169,106.78 预计负债 6,110,085.09 1,527,521.27 3,814,526.61 953,631.6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1,503,112.08 5,098,311.93 11,037,014.29 2,508,367.29 其他非流动
383、资产减值准备 2,916,914.69 711,429.11 2,324,414.39 568,248.36 可抵扣亏损 32,220,817.89 8,055,204.48 - - 合 计 87,936,115.38 20,839,810.03 36,378,648.33 8,339,849.82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可抵扣亏损 9,028,573.91 3,265,182.05 合 计 9,028,573.91 3,265,182.05 说明: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384、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对南昌中荷、同清延发、盐城同华、介休同惠的可抵扣亏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2021.12.31 2020.12.31 2021 年 - 2022 年 119,259.87 2,357,198.72 2023 年 874,826.91 874,826.91 2024 年 - - 2025 年 33,156.42 33,156.42 2026 年 8,001,330.71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4 年 份 2021.12.31 2020.12.3
385、1 合 计 9,028,573.91 3,265,182.05 14、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南昌沼液处理项目 - - - 3,462,583.06 - 3,462,583.06 合同资产 10,772,039.98 2,916,914.69 7,855,125.29 11,779,112.43 2,324,414.39 9,454,698.04 合 计 10,772,039.98 2,916,914.69 7,855,125.29 15,241,695.49 2,324,414.39 12
386、,917,281.10 15、短期借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保证借款 15,743,987.80 7,000,000.00 应付利息 17,639.95 10,900.00 合 计 15,761,627.75 7,010,900.00 说明: (1)股东陈喆为本公司期末 7,999,999.61 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股东陈喆、吕永霞为本公司期末 3,000,000 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股东陈喆、同华投资为本公司期末 4,743,988.19 元短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16、应付账款 项 目 2021.12.31 2
387、020.12.31 工程款 32,240,834.76 46,680,545.58 设备款 14,251,434.14 13,105,906.59 材料款 6,000,346.35 7,386,177.31 劳务费 8,517,716.95 4,320,656.11 运营费 2,482,315.81 1,948,553.82 设计费 2,762,707.55 3,058,226.42 其他 1,621,140.18 2,288,226.23 合 计 67,876,495.74 78,788,292.06 其中,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期末数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北京东方同华科
388、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5 河北宁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211,967.56 工程未验收 定陶县方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380,000.00 暂未结算 邢台鸿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509,728.59 工程未验收 上海唯尊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865,221.24 暂未结算 石家庄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90,909.09 暂未结算 广东汇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270,353.98 暂未结算 江苏桂龙环境工程公司 1,261,061.97 暂未结算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157,301.89 工程未验收 济南市政设
389、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116,132.08 暂未结算 合 计 29,462,676.40 17、合同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工程款 4,138,761.05 1,552,035.40 货款 45,665.48 35,704.42 合 计 4,184,426.53 1,587,739.82 18、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短期薪酬 1,306,102.87 24,156,437.43 23,263,253.93 2,199,286.3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313,790.34 2,213
390、,572.94 100,217.40 合 计 1,306,102.87 26,470,227.77 25,476,826.87 2,299,503.77 (1)短期薪酬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47,679.68 19,154,344.95 18,221,971.02 2,080,053.61 职工福利费 - 1,713,070.78 1,713,070.78 - 社会保险费 114,286.22 1,386,817.54 1,439,733.97 61,369.79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14,066.04 1,3
391、03,143.69 1,357,890.98 59,318.75 2工伤保险费 - 72,078.10 70,247.24 1,830.86 3生育保险费 220.18 11,595.75 11,595.75 220.18 住房公积金 - 1,666,125.68 1,666,125.68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4,136.97 236,078.48 222,352.48 57,862.97 合 计 1,306,102.87 24,156,437.43 23,263,253.93 2,199,286.37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392、136 (2)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离职后福利 - 2,313,790.34 2,213,572.94 100,217.40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 - 2,226,574.99 2,129,368.59 97,206.40 失业保险费 - 87,215.35 84,204.35 3,011.00 合 计 - 2,313,790.34 2,213,572.94 100,217.40 19、应交税费 税 项 2021.12.31 2020.12.31 增值税 16,762,350.00 12,024,831.21 城市维护建设税 1,
393、380,921.22 873,608.39 企业所得税 247,281.34 7,357,275.09 教育费附加 627,920.69 488,806.57 地方教育附加 418,613.80 325,871.05 印花税 119,864.85 141,471.55 个人所得税 117,335.96 45,838.09 土地使用税 85,663.20 - 水利基金 - 56.21 合 计 19,759,951.06 21,257,758.16 20、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9,012,967.98 10
394、5,903,041.54 合 计 29,012,967.98 105,903,041.54 (1)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向股东借款 24,235,791.76 101,426,700.92 向企业借款 563,500.00 418,000.00 应付股权转让款 2,561,600.00 3,261,600.00 应付保证金 624,932.00 597,682.00 应付费用款 1,027,144.22 84,507.36 其他 - 114,551.26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7 项 目 2
395、021.12.31 2020.12.31 合 计 29,012,967.98 105,903,041.54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651,155.11 15,926,645.8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84,880.5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1,005,398.96 - 合 计 27,641,434.65 15,926,645.86 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见附注五、23、24、25。 22、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待转销项税额 5,782,825.
396、26 10,160,789.74 23、长期借款 项 目 2021.12.31 利率区间 2020.12.31 利率区间 质押并保证借款 58,540,000.00 4.90-5.73% 74,330,000.00 4.90-5.83% 利息调整 -990,784.75 - -1,275,294.00 - 小 计 57,549,215.25 - 73,054,706.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651,155.11 - 15,926,645.86 - 合 计 41,898,060.14 - 57,128,060.14 - 说明: (1)同华投资、陈喆为南昌中荷在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
397、支行取得的 710 万元长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南昌中荷用 7 年价值共计 7,563.31 万元的南昌市餐厨垃圾处理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2)同华投资、陈喆为南昌科富在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取得的 544 万元长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南昌科富用 7 年价值共计 16,045.40 万元的南昌市麦园垃圾场渗滤液深度处理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3)本公司、同华投资、陈喆、吕永霞为南昌科富在建设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取得的 4,600 万元长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南昌科富用 9 年价值共计 14,175 万元的南昌市麦园垃圾场渗滤液深度处理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 北京东方
398、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8 24、租赁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1.01.01 租赁房屋 1,591,647.06 2,308,030.48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984,880.58 918,951.56 合 计 606,766.48 1,389,078.92 说明: 2021 年计提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金额为 133,468.27 元,计入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中。 25、长期应付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融资租赁款 20,208,740.16 - 减:一年内到期长期应付款 11,005,
399、398.96 - 合 计 9,203,341.20 - 说明: (1)2021 年 1 月,单县同华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资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国资租赁购买单县同华部分餐厨垃圾处理设备,购买价款 2,000 万元,并以租赁形式再提供给单县同华使用;其中,第一笔租金 1,000 万元,租赁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租金总额为 1,067.50 万元,单县同华支付保证金 60 万元、手续费 51.87 万元,租赁合同约定年利率为 6%,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租赁年利率为 12.37%;第二笔 1,000 万元租金概算起租日
400、为 2022 年 1 月 20 日。由于单县同华所销售设备并未进行实物交接,该业务实质是以设备抵押,采用售后回租形式进行的项目融资。单县同华以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和 BOT 特许经营项目享有的收益权及全部应收账款、本公司及同华投资分别以其各自持有的单县同华 97%、3%的股权向国资租赁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同时同华投资、陈喆、吕永霞共同为单县同华期末 5,562,193.47 元(其中 4,900,937.50 元一年内到期)应付融资租赁款提供保证担保。 (2)2021 年 4 月,南昌中荷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关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中关村租赁购买南昌中荷部分餐厨垃圾处
401、理设备,购买价款 2,000 万元,并以租赁形式再提供给南昌中荷使用,租金总额为2,218.36 万元,南昌中荷支付保证金 200 万元、手续费 93.28 万元,租赁合同约定年利率为 6.65%,根据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租赁年利率为 11.66%。由于南昌中荷所销售设备并未进行实物交接,该业务实质是以设备抵押,采用售后回租形式进行的项目融资。南昌中荷以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及 BOT 特许经营项目享有的收益权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及同华投资分别以其持有的南昌中荷 87%、3%的股权向中关村租赁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同时本公司、陈喆共同为南昌中荷期末 14,646,546.69元(其中 6,104,461.4
402、6 元一年内到期)应付融资租赁款提供保证担保。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39 26、预计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形成原因 预计大修更新改造费 6,110,085.09 3,814,526.61 特许经营期内大修及更新计划 27、递延收益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150,000.00 - - 150,000.00 项目补助 说明:采用总额法计入递延损收益益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种类 2021.01.01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本期结转计
403、入损益的金额 其他变动 2021.06.30 本期结转计入损益的列报项目 与资产/与收益相关 平邑项目 财政拨款 150,000.00 - - - 150,000.00 不适用 与资产相关 28、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附有回购义务的金融负债 32,288,679.45 - 说明: (1)本公司与廊坊市蓝天事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蓝天基金”)、延安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振兴基金”)共同成立同清延发,该合伙企业的设立目的就是服务于本公司的投资需求,为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提供杠杆融资;投资协议约定,一定时间后本公司应向蓝天基
404、金、振兴基金收购该投资,其退出时的收购作价安排足以保证优先级 LP 的出资本金安全和获取约定收益。由于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故确认为金融负债。 (2)本公司以持有的永清同华 80%的股权、享有的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站托管运营协议书项下对南昌科富的托管运营服务费收费权及其附属权益为该等投资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29、股本(单位:万股)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减(+、-) 2021.12.31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1,025.00 - - - - - 11,025.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
405、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0 30、资本公积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股本溢价 108,212,761.83 - - 108,212,761.83 31、盈余公积 项 目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5,913,331.42 876,205.62 - 16,789,537.04 32、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提取或 分配比例 调整前 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31,535,975.20 101,217,971.39 - 调整 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406、-) - -1,883,566.24 - 调整后 期初未分配利润 131,535,975.20 99,334,405.1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709,222.46 32,592,284.0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76,205.62 390,713.97 10% 期末未分配利润 83,950,547.12 131,535,975.20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司的金额 - 1,628,630.30 说明:上期因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883,566.24 元。 33、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
407、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4,374,570.83 100,762,905.81 197,588,696.51 112,774,357.00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行业(或产品类型)划分 主要产品类型(或行业)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4,374,570.83 100,762,905.81 197,588,696.51 112,774,357.00 其中: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 53,787,719.66 50,218,359.44 123,538,108.38 66,335,123.30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
408、40,586,851.17 50,544,546.37 74,050,588.13 46,439,233.70 合 计 94,374,570.83 100,762,905.81 197,588,696.51 112,774,357.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1 (3)营业收入分解信息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94,374,570.83 其中:在某一时段确认 81,727,735.21 在某一时点确认 12,646,835.62 (4)履约义务的说明 本公司通常作为主要责任人提供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或运营服务。一般在
409、提供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施工或运营服务过程中逐步转移控制权,收款节点具体包括进度款、验收款和质保金,本公司不承担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产品质量保证义务,该类质量保证条款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该等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后拥有无条件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该部分质保金形成合同资产,并于质保期结束且未发生质量问题后转入应收款项。 (5)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分摊至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 3,483.86万元,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的预计时间在 2022 年。 34、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
410、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27,316.72 1,076,272.67 教育费附加 447,251.58 590,399.5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97,893.56 392,252.61 土地使用税 14,998.50 - 车船使用税 22,346.04 20,364.19 印花税 55,646.80 108,594.68 其他税金 1,796.04 67,561.19 合 计 1,967,249.24 2,255,444.87 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35、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232,519.44 859,247.05 交通费
411、 93,952.44 51,294.77 业务招待费 271,511.47 197,933.36 差旅费 80,468.94 62,337.25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2 其他 8,720.94 28,315.96 合 计 1,687,173.23 1,199,128.39 36、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351,025.14 4,223,925.79 中介服务费 4,758,613.18 1,544,145.14 业务招待费 1,637,555.00 1,240,309.82 折旧及摊销费 1,193
412、,132.46 269,496.32 办公费 471,671.77 379,122.37 交通费 218,729.52 205,112.57 汽油费 198,145.03 172,896.97 差旅费 204,691.53 110,122.64 房租物业费 25,226.87 1,062,588.75 其他 231,425.34 544,677.43 合 计 15,290,215.84 9,752,397.80 37、研发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174,702.98 3,513,553.12 设备材料 1,510,054.12 1,686,549.81 折旧 92,
413、046.67 10,822.98 房租 - 90,720.72 其他费用 18,171.56 - 合 计 5,794,975.33 5,301,646.63 38、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1,209,077.75 9,900,162.51 减:利息资本化 851,289.38 1,129,839.79 利息收入 78,355.62 57,603.32 金融手续费 200,277.12 200,277.12 手续费及其他 73,085.04 47,162.70 合 计 10,552,794.91 8,960,159.22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414、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3 39、其他收益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社保费返还 8,641.31 52,822.56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4,878.68 80,120.65 与收益相关 个税奖励 172,713.64 4,812.73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 106,500.00 - 与收益相关 正常生产奖励款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392,733.63 137,755.94 40、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624,428.50 41、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15、号填列)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979,550.29 -7,054,414.3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942.30 2,056.30 合 计 -5,982,492.59 -7,052,358.05 42、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081,330.24 -8,385,309.51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592,500.30 -1,875,073.89 合 计 -12,673,830.54 -10,260,383.40 43、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416、的金额 其他 29,631.86 - 29,631.86 44、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及滞纳金 848,331.52 108,872.00 848,331.52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3,990.00 - 3,990.00 员工伤亡补偿 3,125.20 507,076.32 3,125.2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4 捐赠支出 - 30,000.00 - 其他 486.00 - 486.00 合 计 855,932.72 645,948.32 855,932.72 说明:本期
417、罚款主要系寻乌石排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氨氮超标处罚 30 万元,以及南昌市麦园餐厨垃圾处理厂恶臭污染物排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超标处罚 42.50 万元。 4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96,659.03 9,545,481.50 递延所得税费用 -12,499,960.21 -4,314,260.74 合 计 -12,403,301.18 5,231,220.76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60,770,633.89 38,900,200.27 按法定(
418、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15%) -9,115,595.08 5,835,030.04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3,300,038.10 200,265.35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1,459,954.70 261,478.48 无须纳税的收入(以“-”填列) -275,445.22 -300,672.1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632,814.94 310,144.86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559,484.71 -524,809.46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2,307,742
419、.65 36,002.44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633,340.96 -586,218.82 所得税费用 -12,403,301.18 5,231,220.76 46、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78,355.62 57,603.32 往来款 2,816,031.33 10,558,538.18 押金及保证金 1,394,205.00 4,945,974.50 政府补助 392,733.63 137,755.9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
420、5 合 计 4,681,325.58 15,699,871.94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行手续费 73,085.04 47,162.70 往来款 4,735,576.98 11,894,462.07 押金及保证金 1,555,005.00 5,038,365.75 付现费用 8,230,138.91 5,943,194.13 合 计 14,593,805.93 22,923,184.65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绩补偿金 29,039,847.04 15,235,829.38 增值税留底退税 2,60
421、3,151.47 - 合 计 31,642,998.51 15,235,829.38 (4)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注销新疆同华 - 390,510.78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关联公司借款 46,300,000.00 59,934,768.84 收到融资租赁款 30,000,000.00 - 附有回购义务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31,500,000.00 - 收到外部单位借款 145,500.00 - 合 计 107,945,500.00 59,934,768.84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422、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租赁负债 1,224,267.60 - 支付关联公司借款及利息 126,689,728.60 82,303,661.55 偿还融资租赁款 7,826,812.67 - 支付融资租赁保证金及手续费 4,062,800.00 支付收购少数股权款 700,000.00 支付借款及利息 - 5,949,575.21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6 贷款手续费 - 1,351,200.00 精选层申报中介费用 - 1,220,000.00 合 计 140,503,608.87 90,824,436.76 47、现金流量表
423、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8,367,332.71 33,668,979.51 加:资产减值损失 12,673,830.54 10,260,383.40 信用减值损失 5,982,492.59 7,052,358.05 固定资产折旧 131,530.35 288,411.11 使用权资产折旧 1,080,315.27 无形资产摊销 17,176,023.55 14,053,664.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424、收益以“”号填列) 3,990.0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0,357,788.37 8,770,322.7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4,428.5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499,960.21 -5,050,499.9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108,090.83 104,625,608.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5,957,615.25 -167,176,813.3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
425、填列) -27,621,172.82 16,309,332.89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32,970.65 23,426,175.9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当期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2,308,030.48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8,453,910.08 32,853,407.44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2,853,407.44 7,039,993.75
426、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99,497.36 25,813,413.69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3,756,600.00 其中:永清同华 3,756,6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3,072.83 其中:永清同华 23,072.83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3,733,527.17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8
427、,453,910.08 32,853,407.44 其中:库存现金 3,208.30 42,967.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8,450,701.78 32,810,440.44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53,910.08 32,853,407.44 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718,352.99 履约保函保证金 无形资产-BOT 项目资产 48,216,402.31 融资租赁公司抵押担保 说明:除上述之外的质押情况如下: (1)南昌中荷 7 年价值共计 7,563.31 万元的南昌市餐厨垃圾处理收费
428、权、南昌科富麦园垃圾场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共计 30,220.40 万元的特许经营收费权均已用作银行借款质押担保; (2)本公司以持有的永清同华 80%的股权、南昌科富以享有的南昌市麦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站托管运营服务费收费权及其附属权益、本公司持有的永清同华全部股权已用作蓝天基金、振兴基金的投资回购款质押担保; (3)单县同华、南昌中荷 BOT 特许经营项目享有的收益权及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单县同华、南昌中荷全部股权已用作应付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款质押担保。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8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429、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 购 买 方名称 股权取得时点 股权取得成本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永清同华 2021.01.31 3,756,600.00 80.00 股权收购 2021.01.31 支付了合并对价并办理了财产权转移手续 - -52,481.58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 目 永清同华 合并成本: 现金 3,756,600.00 合并成本合计 3,756,6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3,756,600.0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430、价值份额的金额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 目 永清同华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货币资金 23,072.83 23,072.83 无形资产 4,672,714.17 4,497,141.13 负债: 其他应付款 37.00 37.00 净资产 4,695,750.00 4,520,176.96 减:少数股东权益 939,150.00 904,035.39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3,756,600.00 3,616,141.57 说明:永清同华购买日公允价值系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0)第 02185 号评估报告确定。 北京东方同
431、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49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同华工程 唐山市 唐山市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100 - 收购 同华节能 北京市 北京市 技术开发、设备销售等 80.00 - 设立 南昌中荷 南昌市 南昌市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 87.00 - 收购 南昌科富 南昌市 南昌市 投资、建设、运营垃圾处理场渗滤液深度处理项目以及与环境保护和废物处理有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 97.00 - 收购 菏泽同华 菏泽
432、市 菏泽市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 97.00 - 收购 临沂同华 临沂市 临沂市 污水处理;污泥处置;中水回收、销售 97.00 - 收购 单县同华 菏泽市 菏泽市 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 97.00 - 设立 永清同华 廊坊市 廊坊市 环保技术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研发、制造、生产;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 84.14 - 收购 盐城同华 (注 1) 盐城市 盐城市 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 55.00 - 设立 介休同惠 介休市 介休市 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70.00 - 设立 同清延发 (注 2) 廊坊市 廊坊市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
433、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50.00 - 设立 注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盐城同华尚未实际出资。 注 2:同清延发的设立目的是服务于本公司的投资需求,为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提供杠杆融资,本公司主导和参与了其设立和架构设计,其投资方向集中于本公司的同行业和上下游行业,本公司能够控制该企业的投资退出渠道,退出时的收购作价安排足以保证优先级 LP 的出资本金安全和获取约定收益,故将其纳入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期发生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发生额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2021.12.31 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南昌
434、中荷 13.00 -1,336,249.28 - 646,378.27 菏泽同华 3.00 27,842.20 - 899,713.28 南昌科富 3.00 -347,310.60 - 1,542,506.23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0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 名称 2021.12.31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南昌中荷 12,497,000.16 110,860,855.16 123,357,855.32 104,070,307.60 14,315,407.12 118
435、,385,714.72 菏泽同华 26,509,185.75 98,651,633.90 125,160,819.65 93,329,368.90 1,841,008.48 95,170,377.38 南昌科富 47,498,431.61 105,712,960.27 153,211,391.88 61,526,298.64 40,393,814.86 101,920,113.50 续(1): 子公司 名称 2020.12.31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南昌中荷 16,507,811.73 100,580,040.25 117,087,851.98 92
436、,178,350.98 9,658,519.77 101,836,870.75 菏泽同华 23,595,907.21 101,463,938.87 125,059,846.08 95,537,225.04 460,252.12 95,997,477.16 南昌科富 73,995,403.20 110,110,291.14 184,105,694.34 70,413,581.17 50,823,814.86 121,237,396.03 续(2):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南昌中荷 9,922,955.16 -10,278,840.63 -10,
437、278,840.63 12,011,233.28 菏泽同华 17,310,747.90 928,073.35 928,073.35 3,901,630.43 南昌科富 3,433,008.38 -11,577,019.93 -11,577,019.93 13,372,052.23 续(3): 子公司名称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南昌中荷 16,690,967.11 269,781.62 269,781.62 9,378,150.32 菏泽同华 5,496,958.19 -936,947.77 -936,947.77 -1,156,819.63 南昌科富 4
438、0,357,591.72 9,918,151.25 9,918,151.25 21,000,384.05 八、金融工具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租赁负债及长期应付款。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1 1、风险管理目
439、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
440、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
441、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61.17 %(2020 年:69.76%);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80.82%(2020 年:85.86%)。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及各子公司负责自身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如果借款额超过某些预设授权上限,便需获得本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
442、,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获得主要金融机构承诺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2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
443、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密切关注利率变动对本公司利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利率对冲政策。但管理层负责监控利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由于定期存款为短期存款,故银行存款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并不重大。 本公司持有的计息金融工具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固定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 7,284.96 10,733.76 其中:短期借款 1,576.16 701.09 其他应付款
444、2,479.93 10,032.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3,228.87 - 浮动利率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 917.23 3,359.15 其中:货币资金 917.23 3,359.15 金融负债 6,953.95 7,305.47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764.14 1,592.66 长期借款 4,189.81 5,712.81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445、。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44.60%(2020 年 12 月 31 日:44.82%)。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3 九、公允价值 按照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次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次可分为: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的)。 第二层次: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 第三层次:资产或负债使用了任何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
446、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无母公司,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陈喆。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同华投资 股东,相同的实际控制人 北京融华
447、合众投资有限公司(“融华合众”) 股东 吕永霞 股东,董事 白玉辉 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关键管理人员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4 4、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采购与销售情况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永清京台水处理有限公司(“永清京台”) 提供运营服务 - 2,524,882.07 永清京台 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 - 6,901,434.84 说明:永清京台与本公司原系相同的实际控制人,2020 年 6 月 28 日,因公司股权变更,陈喆不再对其控制,之后不再作为
448、本公司关联方。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承租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上期应支付的租赁款项 白玉辉 同华工程 71,428.57 73,928.57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新增的使用权资产: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增加 上期增加 白玉辉 房屋租赁 156,403.37 公司作为承租方当年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利息支出 上期利息支出 白玉辉 房屋租赁 9,646.62 (3)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同华投资、陈喆 7,100,000.00 2016 年 4 月
449、12 日 2025 年 4 月 11 日 否 同华投资、陈喆 5,440,000.00 2015 年 10 月 9 日 2024 年 10 月 8 日 否 同华投资、陈喆、吕永霞 46,000,000.00 2020 年 1 月 3 日 2031 年 1 月 2 日 否 同华投资、陈喆 4,743,988.19 2021 年 12 月 28 日 2024 年 12 月 28 日 否 陈喆、吕永霞 2,000,000.00 2020 年 8 月 20 日 2023 年 2 月 19 日 是 陈喆、吕永霞 3,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2023 年 12 月 23 日
450、 是 陈喆、吕永霞 3,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4 日 2023 年 12 月 24 日 是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5 陈喆、吕永霞 3,000,000.00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否 陈喆 2,999,999.61 2021 年 3 月 19 日 2025 年 3 月 19 日 否 陈喆 3,000,000.00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25 年 5 月 30 日 否 陈喆 2,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25 年 12
451、月 20 日 否 同华投资、陈喆、吕永霞 5,562,193.47 2021 年 2 月 20 日 2025 年 2 月 20 日 否 同华投资、陈喆 14,646,546.69 2021 年 4 月 30 日 2027 年 4 月 29 日 否 (4)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关联方 本期发生 上期发生 借款 还款 借款 还款 拆入本金: 同华投资 46,300,000.00 126,689,728.60 58,620,759.31 72,424,759.31 融华合众 - - 1,100,000.00 - 拆入利息: 同华投资 3,402,819.44 8,799,728.60 4,595,89
452、4.41 995,653.99 说明: 本公司与同华投资的资金拆借系按照固定利率 6%计付资金使用费。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本期关键管理人员 16 人,上期关键管理人员 18 人,支付薪酬情况见下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624,757.73 3,157,357.01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流动资产 同华投资 - - 29,039,847.04 -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12.31 2020.1
453、2.31 其他应付款 同华投资 23,135,791.76 100,326,700.92 白玉辉 2,636,600.00 3,261,600.00 融华合众 1,100,000.00 1,100,000.00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6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2017 年 5 月 11 日,经与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温水园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特许经营协议,临沂同华拟建设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温水园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包括污水厂厂区内主要工艺部分的构筑物、建筑物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
454、装,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等,设计污水处理量总规模 4 万 m3/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 1 万 m3/d),本次仅实施一期项目,投资总额 4,590.40 万元,其中污水厂投资约为 2,563.86 万元,配套管网投资约为 2,026.54 万元。最终实际投资以政府认可的审计报告中财务决算审计的审定值为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目前此项目处于管网建设阶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子公司贷款、融资租赁提供保证: 被担保单位名称 担保事项 金
455、额 期 限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南昌科富 长期借款 46,000,000.00 2020-1-3 至 2031-1-2 否 南昌科富 长期借款 5,440,000.00 2015-10-9 至 2024-10-8 否 南昌中荷 长期应付款 14,646,546.69 2021-4-30 至 2027-4-29 否 此外,本公司以所持单县同华、南昌中荷的股权为单县同华、南昌中荷的长期应付款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见附注五、25;本公司以持有的永清同华 80%的股权向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回购提供质押担保,具体情况见附注五、28。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
456、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 1、经 2022 年 1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本公司、同华投资与受让方武汉十方新能源有限公司(“武汉十方”)签订单县餐厨垃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和菏泽餐厨垃圾项目股权转让协议,拟分别将其所持单县同华、菏泽同华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武汉十方,转让价格分别为 2,500 万元、3,000 万元。 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武汉十方与山东方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方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约定,将原受让方武汉十方的所有权力、义务全部转由新受让方山东方福承继。截止 2022 年 4 月 26
457、日,本公司已分别收到单县同华、菏泽同华的股权转让款 1,000万元、2,000万元,菏泽同华的工商信息变更已完成。 2、经 2022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本公司拟分别与转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7 让方倪广才、西藏拉依美农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拉伊)、同华投资签订永清同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永清同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51%、30%、16%的股权。该收购事项尚未经股东大会批准。 3、经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本公司拟以 2021 年末
458、总股本 110,250,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现金分红 4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 44,100,000 元。 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租赁 本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和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当期计入费用的情况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 短期租赁 277,532.00 低价值租赁 10,000.00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四
459、、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12.31 2020.12.31 1 年以内 49,979,621.93 71,920,638.82 1 至 2 年 109,679,927.57 96,300,944.23 2 至 3 年 25,029,897.10 6,498,796.84 3 至 4 年 5,309,225.59 400,000.00 4 至 5 年 400,000.00 150,000.00 5 年以上 150,000.00 27,000.00 小 计 190,548,672.19 175,297,379.89 减:坏账准备 7,347,0
460、12.79 3,776,364.21 合 计 183,201,659.40 171,521,015.6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0,548,672.19 100 7,347,012.79 3.86 183,201,659.40 其中:应收外部客户 51,915,209.04 27.25 7,347,012.79 14.15 44,568,196.25 应收内部单位组合 1
461、38,633,463.15 72.75 - - 138,633,463.15 合 计 - 100 7,347,012.79 3.86 183,201,659.40 续: 类 别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预期信用损失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7,000.00 0.02 27,000.00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75,270,379.89 99.98 3,749,364.21 2.14 171,521,015.68 其中:应收外部客户 21,424,356.54 12.22 3,749,364.21 17.50 17,674,9
462、92.33 应收内部单位组合 153,846,023.35 87.76 - - 153,846,023.35 合 计 175,297,379.89 100 3,776,364.21 2.15 171,521,015.6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2020.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提理由 A 公司 27,000.00 27,000.00 100 款项收回可能性小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外部客户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
463、39,470,040.08 2,676,269.28 6.78 9,533,513.60 477,159.55 5.01 1 至 2 年 2,598,646.27 636,668.34 24.50 4,842,046.10 1,129,165.15 23.32 2 至 3 年 3,987,297.10 1,318,200.42 33.06 6,498,796.84 1,839,159.51 28.30 3 至 4 年 5,309,225.59 2,229,874.75 42.00 400,000.00 177,880.00 44.47 4 至 5 年 400,000.00 336,000.00
464、 84.00 150,000.00 126,000.00 84.00 5 年以上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 -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59 合 计 51,915,209.04 7,347,012.79 14.15 21,424,356.54 3,749,364.21 17.50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坏账准备金额 2020.12.31 3,776,364.21 本期计提 3,598,182.91 本期收回或转回 27,534.33 2021.12.31 7,347,0
465、12.79 (4)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本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 158,402,113.15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83.13%,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1,352,175.66 元。 2、其他应收款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142,449,747.80 142,586,035.45 合 计 142,449,747.80 142,586,035.45 其中,其他应收款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12.31 2
466、020.12.31 1 年以内 32,162,650.06 46,823,136.82 1 至 2 年 31,389,429.75 23,748,372.37 2 至 3 年 19,774,917.50 29,142,690.85 3 年以上 59,137,890.85 42,878,800.00 小 计 142,464,888.16 142,593,000.04 减:坏账准备 15,140.36 6,964.59 合 计 142,449,747.80 142,586,035.45 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
467、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0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押 金 和保证金 1,348,677.85 6,743.39 1,341,934.46 1,112,683.25 5,563.41 1,107,119.84 备用金 89,696.95 896.97 88,799.98 138,872.83 1,388.73 137,484.10 内 部 单位款项 140,026,513.36 - 140,026,513.36 141,339,783.96 - 141,339,783.96 其他 1,000,000.00 7,500.00 992,500.0
468、0 1,660.00 12.45 1,647.55 合 计 142,464,888.16 15,140.36 142,449,747.80 142,593,000.04 6,964.59 142,586,035.4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A、期末,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 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2,464,888.16 0.01 15,140.36 142,449,747.80 押金和保证金 1,348,677.85 0.50 6,743.39 1,341,934.46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备用金 89,6
469、96.95 1.00 896.97 88,799.98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内部单位款项 140,026,513.36 - - 140,026,513.36 合并范围内单位无信用风险 其他 1,000,000.00 0.75 7,500.00 992,500.00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合 计 142,464,888.16 0.01 15,140.36 142,449,747.80 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B、期初,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坏账 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2,593,000
470、.04 0.01 6,964.59 142,586,035.45 其中:押金和保证金 1,112,683.25 0.50 5,563.41 1,107,119.84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备用金 138,872.83 1.00 1,388.73 137,484.10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内部单位款项 141,339,783.96 - - 141,339,783.96 合并范围内单位无信用风险 其他 1,660.00 0.75 12.45 1,647.55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合 计 142,593,000.04 0.01 6,964.59 142,586,035.45 期初,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
471、、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1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6,964.59 - - 6,964.59 本期计提 8,175.77 - - 8,175.77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5,140.36 - - 15,140.36 本期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
472、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菏泽同华 内部往来 60,266,800.00 1-3 年、3 年以上 42.30 - 南昌中荷 内部往来 50,112,000.00 1-3 年、3 年以上 35.17 - 单县同华 内部往来 26,552,421.36 2 年以内 18.64 - 同华工程 内部往来 3,095,292.00 1 年以内 2.17 - 润正(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其他 1,000,000.00 1 年以内 0.70 7,500.00 合 计 141,026,513.36 98.98 7,
473、500.00 3、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68,227,451.92 - 168,227,451.92 131,954,851.92 - 131,954,851.92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2020.12.3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12.31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南昌中荷 14,751,158.15 - - 14,751,158.15 - - 菏泽同华 29,100,000.00 - - 29,100,000.00 - - 南昌科富 49,
474、258,093.77 - - 49,258,093.77 - - 同华工程 12,161,600.00 - - 12,161,600.00 - - 同华节能 3,200,000.00 - - 3,200,000.00 - - 临沂同华 13,784,000.00 -204,000.00 - 13,580,000.00 - - 单县同华 9,700,000.00 - - 9,700,000.00 - - 永清同华 - 4,836,600.00 - 4,836,600.00 - - 同清延发 - 31,500,000.00 - 31,500,000.00 - - 介休同惠 - 140,000.00
475、 - 140,000.00 - - 合 计 131,954,851.92 36,272,600.00 - 168,227,451.92 - -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2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71,337,371.79 35,147,139.19 54,948,183.93 30,009,547.81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行业(或产品类型)划分 主要产品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工程业务 5
476、4,955,512.67 24,242,956.06 35,204,463.06 15,505,703.39 水及固废污染治理运营业务 16,381,859.12 10,904,183.13 19,743,720.87 14,503,844.42 合 计 71,337,371.79 35,147,139.19 54,948,183.93 30,009,547.81 十五、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0,019.9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477、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27,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26,300.86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79,280.87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64,158.3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643,439.2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税后) -48,979.52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594,459.68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3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64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6 -0.42 说明:本公司无稀释事项。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 北京东方同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20 164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