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年度报告二一五年年度报告 二二 O O 一六年四月二十八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日 1 目目 录录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2 2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3 3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4 4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 7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8 8 六、公司治理结构六、公司治理结构1212 七、股东大会简介七、股东大会简介1313 八、董事会报告八、董事会报告1313 九、监事会报告九、监事会报告1818 十、重要事项十
2、、重要事项1919 十一、财务报告十一、财务报告2222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十二、备查文件目录3939 十三、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附:财务报表附注3939 2 一、重要提示一、重要提示 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监事及
3、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 20152015 年年度董年年度董事会会议(事会会议(董事乔枫、董事侯涛、董事袁捷因公不能参加本董事乔枫、董事侯涛、董事袁捷因公不能参加本次董事会,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会。次董事会,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参会。)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无异议。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无异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有保留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高旭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高旭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告的真实
4、、完整。3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EILONGJIANG LONGDI CO.,LTD.(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旭光 (三)董事会秘书:宋士龙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和平街龙涤小区原龙涤劳动服务公司院内 联系电话:0451-53715276 传 真:0451-53715276 (四)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和平街 邮政编码:150316 公司网址:http:/www.L 电子信箱:(五)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六
5、)公司股份转让场所、股份简称、股份代码 公司股份依照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的有关规定,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股份简称:龙涤 3 股份代码:400050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3 年 5 月 26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100987 税务登记号码:23018112697756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 称: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 13 层)4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
6、摘要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营业利润 -103,791,673.48 利润总额 -96,094,223.52 净利润 -96,094,223.5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818,075.27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6,570,58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26,970,405.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5,376.74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单位:人民币元 1 1、非经常性损益、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7,5
7、02,797.6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
8、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5 项目 金额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020,882.4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4,652.3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
9、益项目 443,925.71 小计 5,120,493.27 所得税影响额-1,280,123.3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87,858.16 合计 3,752,511.79 2、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2013 年 1、营业收入 40,005,439.92 56,228,357.78-28.85 53,201,970.95 2、利润总额 -96,094,223.52-34,656,375.18-177.28-43,973,263.78 3、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2,818.075.27-34,255
10、,253.25-182.14-43,649,201.72 4、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96,570,587.06-34,227,410.32-170.96 -43,649,201.72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5,376.74 413,460.27 89.95-375,904.40 2015 年末 201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3 年末 6、总资产 20,030,150.89 169,793,247.55-88.20 192,814,178.59 7、股东权益 -464,671,865.23-350,421,373.87-32.60-315,956
11、,873.69 6 3、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同比增减(%)2013 年度 1、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0.10-160-0.12 2、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0.10-160-0.12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7-0.10-170-0.12 4、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0.22-0.10-0.12-0.12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0 0.00 0.
12、00 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21-0.90-34.44-0.80 7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一、非转让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股份 外资法人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非转让股份合计 二、可转让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外资股 3、境外外资股 4、其他 可转让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100,503,443 100,503,443 67
13、,966,330 168,469,773 183,600,000 183,600,000 352,069,773 28.54 28.54 19.31 47.85 52.15 52.15 100 100,503,443 100,503,443 67,966,330 168,469,773 183,600,000 183,600,000 352,069,773 28.54 28.54 19.31 47.85 52.15 52.15 100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公司没有发行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内部职工股。8 (三)股东情
14、况介绍 1、截止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总数 44149 户。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股 东东 名名 称称 股东股东 性质性质 比例比例(%)持股总数持股总数 (股)(股)持有可转持有可转让股份数让股份数量(股)量(股)质押或冻质押或冻结股份数结股份数量(股)量(股)佰富圣光(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 4.59 16,160,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叶立伟 自然人 2.78 9,800,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张广跃 自然人 2.59 9,147,269 可转让股份 未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法人 2.19 7,700,
15、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时亚斌 法人 2.12 7,478,189 非转让股份 未知 浙江天马热电有限公司 法人 1.51 5,300,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扬成社 自然人 1.40 4,928,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潘银珍 自然人 1.33 4,694,112 非转让股份 未知 哈尔滨威德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 1.31 4,620,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北京金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法人 1.23 4,340,000 非转让股份 未知 前十名可转让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可转让股份数量(股)股份种类 张广跃 9,147,269 A 类 区鹤洲 2,030,000
16、A 类 何秀英 1,848,171 A 类 鲁胜利 1,795,507 A 类 田策 1,566,483 A 类 王月华 1,170,000 A 类 徐正旺 1,035,185 A 类 张北明 1,000,000 A 类 孙新菊 923,014 A 类 王桂英 900,000 A 类 上述 股东关联 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前十名可转让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之间、前十名可转让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
17、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至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佰富圣光(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61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4.59%。9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为佰富圣光(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公司1,61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4.59%,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名称:佰富圣光(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金双庆 公司注册住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安和路 21 号 2 幢 701 公司注册资本:1 亿元人民币 工商登记注册号:120116000219215 公司类型:非上市有限责任公司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法人
18、股东:无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股数(股)年初 年末 高旭光 男 1966 年 董事长、总经理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乔 枫 男 1969 年 董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侯 涛 男 1969 年 董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礼维国 男 1973 年 董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袁 捷 男 1972 年 董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佟 辉 男 1957 年 董事、副总经理 2
19、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姜雪凤 女 1971 年 董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胡玉波 男 1963 年 监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王代华 女 1964 年 监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王新富 男 1973 年 监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闵 军 男 1964 年 监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单明哲 男 1965 年 监事 2014 年 6 月2017 年 6 月 0 0 宋士龙 男 1963 年 董事会秘书 2014 年 6 月2
20、017 年 6 月 0 0(二)、董事、监事、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1、董事人员简历:1)、高旭光: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经 10 济师。曾任黑龙江国外贸易总公司第四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黑龙江木兰肥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经理,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乔 枫:男,1969 年 3 月 7 日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第二直属支行会计科、信贷科工作,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黑龙江省分公司业务一部经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1、。3)、侯 涛: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哈尔滨市建行城建开发支行储蓄科检查辅导员,哈尔滨市建行十五道街分理处主任助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业务二部高级副经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礼维国:男,1973 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主任科员,业务主管。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项目十三部负责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5)、袁 捷: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一级执业律师。曾任黑龙江森工律师事务所主任,黑龙江省松花江
22、林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美国耀兹公司哈尔滨代表处首席代表。现任黑龙江加州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6)、佟 辉:男,1957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黑龙江龙涤集团团委副书记、书记、长丝一厂党总支书记、厂长、长丝二厂党总支书记、龙涤政治学校校长、生产部安技科科长、龙涤贸易公司总经理、企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采购部副部长等职。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7)、姜雪凤:女 1971 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黑龙江涤纶厂针织分厂会计,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
23、经理。2、监事人员简历:11 1)、胡玉波: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哈尔滨拖拉机制造厂助理工程师,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分行会计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高级副经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王代华:女,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高级讲师,大学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干部学校讲师,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主任科员。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监察审计部副处长、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3)、王新富:男,1973 年 1 月出生,中共党员,副教授、高级政工师、工商管理硕士
24、。1996 年 7 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具有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从业资格;曾任哈尔滨铁路局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理论研究室副主任、教务处主任、党委助理,黑龙江加州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黑龙江加州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4)、闵 军:男,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黑龙江涤纶厂党委宣传部干事,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文明办主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部经理兼工会主席。5)、单明哲:男,1965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黑
25、龙江涤纶厂针织分厂主任,黑龙江龙涤集团企管部全质科科长,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全质办主任。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资产管理部经理。3、其它高管人员简历:宋士龙: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黑龙江龙涤集团微机中心负责人、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现任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三)年度报酬情况 上述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7 人)12 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492,000.00 元。董事侯涛、乔枫、礼维国、袁捷、监事胡玉波、王代华、王新富未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四)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无(
26、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15 年末,公司共有员工 14 人。六、公司治理结构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份转让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法规要求运作。(二)公司未设独立董事。(三)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目前仅有部分机器设备,全部抵押且在执行中。公司财务独立,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独立的财务人员,并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并依法纳税。(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运营控制、财务管理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报告期公司对照财政部、证监会
27、、审计署、银监会等相关部委的相关规定,继续完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五)信息披露控制方面 公司具有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具有完善的信息披露保密工作制度,严格杜绝泄密事件和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保证了公司各项经济活动及信息披露的合法、规范、有序运作。(六)公司董事会聘请了具有专业资格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的经营活动及运作情况做了全面审计。由于公司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公司目前没有生产必须的厂房、土地、机器设备,无生产能力;公司在部分银行的账户属于呆滞账户,这些银行未能如期回复询证函回执;公司负债数额较大,仅有的资产在抵押执行中,公司不知道欠税部分将产生多少罚款
28、,欠其他债权人 13 的欠款,在法院没下达执行裁定之前,公司不知道将产生多少罚息。基于以上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持保留意的审计报告。详见年报附件。七、股东大会简介七、股东大会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 2014 年度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4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3、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014 年度报告;5、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6、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议决议于 2015 年 5 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八、董事
29、会报告八、董事会报告 2015 年度,公司资产被处置或待执行中,无生产能力,无资金来源。公司只能借助原有的化纤渠道及人脉,做化纤代购贸易业务,努力增收节支,得以勉强维持公司的日常运转。同时积极应对公司的诉讼,减少公司债务,寻求机遇谋求新的发展方向。(一)、公司运营情况 1、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000.54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10,379.17 万元,利润总额-9,609.42 万元,上缴税费 49.87 万元。2、董事会运作情况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全力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认真贯
30、彻执行,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按时披露相关信息。3、积极探索可能的机遇 目前,因为公司债务负担沉重、还有未执行完的抵押资产导致债 14 务数额不能最终确定,公司重组艰难。公司努力探索债务重组、公司重整的道路。4、公司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债务全部逾期,并且均已进入诉讼执行阶段。公司现有的剩余资产几乎全部是债权人的抵押资产。公司方面在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同时,也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最大限度地取得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协商、债务和解等方式,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控制债务风险,有效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为以后的重组、重整铺平道路。5、公司亏损增加的主要原因 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欠银
31、行贷款利息及罚息,二是本年度负担折旧费用。6、公司分类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 1)、主营业务及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产品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主 营 业务 成 本比 上 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百分点 涤 纶 丝 39,343,828.71 38,162,926.51 3-29.79-29.08-0.97 合 计 39,343,828.71 38,162,926.51 3-29.79 29.08-0.97 2)、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报告期末 占总资产比例 上年度期末 同比增
32、减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2,800,431.42 13.98%30,663,300.49-90.88%存货 1,536,512.00 7.67%28,978,269.10-94.70%固定资产 3,661,235.34 18.28%76,431,644.83-95.21%短期借款 108,702,551.97 542.69%133,781,669.57-18.75%长期借款 资产总额 20,030,150.89 169,793,247.55-88.20%15(2)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项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同比增减 营业费用 247,041.92-100%管理费用 12,973,295
33、.79 19,765,163.76-34.36%财务费用 29,488,410.46 16,876,210.96 74.73%3)、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 项 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5,376.74 413,460.27 89.9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4,310.52-395,873.87-363.3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48,933.78 17,586.40-6064.46%201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8.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商品回款情况比较好。
3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支付的现金。4)、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公司控股子公司哈尔滨龙兴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公司与香港滨港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的。生产销售聚酯熔体及聚酯切片等化纤产品,注册资本 10,624 万元,公司占股权比例为 75,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779.36 万元,净利润-1310.46 万元。(二)公司未来发展 公司面临多项逾期债务诉讼,都已经进入被执行阶段,公司将协助各债权人实现司法执行,努力降低负债,尽快实现公司重组或重整。(三)报告期内投资情况 1、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
35、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四)董事会运作 16 1、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认真贯彻执行。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黑龙江龙涤股份 有 限 公 司2015 年 度 归 属 于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92,818,075.27 元,截止到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930,500,594.55 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
36、公积转增资本。3、董事会公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信息索引:1)、2015 年 1 月 16 日,发布第一大股东企业名称变更公告;2)、2015 年 1 月 28 日,发布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预亏公告;3)、2015 年 4 月 28 日,发布公司 2014 年度相关公告包括:(1)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3)2014 年度报告,(4)2015 第一季度报告;4)、2015 年 5 月 19 日,发布:黑龙江龙涤股份有
37、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5)、2015 年 8 月 27 日,发布:(1)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3)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二 O 一五年半年度报告;6)、2015 年 10 月 29 日,发布:(1)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三季度报告;7)、2015 年 11 月 13 日,发布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17 诉讼公告;8)、2015 年 11 月 30 日,发布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4、其他事项
38、 无 九、监事会报告九、监事会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各次股东大会,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1、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 年度报告、关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说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2、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39、通过了黑龙江龙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中期报告。(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
40、的日常运转付出了不懈的努力。2、2015 年度各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18 监事会无异议。十、重要事项十、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公司于 2008 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以下简称“阿交行”)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阿交行向公司发放贷款总额4,999.99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其中:1,190 万元贷款由公司以自有的 568 台机器设备(其中 99 台机器设备现已灭失,现剩 469 台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并由龙涤集团、哈尔滨阿斯宝化纤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其余 3,809.99 万元贷款由龙涤集团、哈尔滨阿斯宝化纤有限公司
41、提供连带担保。由于资金紧张,合同到期后公司无力偿还借款。阿城交行就借款本金和利息提起诉讼,并于 2010 年 2 月 22 日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2、公司于 2006 年、2007 年分四次向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借款总额共计 12,396 万元,其中2006 年的 4500 万元借款由黑龙江省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华担保”)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由于公司在借款到期后无力偿还,哈尔滨银行就借款本金和利息针对四笔借款分别提起诉讼,并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和解,在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公司已偿还现金本金 4
42、70.59 万元,用协议抵偿方式偿还本金 2,534.46 万元。之后,哈尔滨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的申请,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拍卖已被冻结的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宇华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824%股权,投资成本 1800 万元,由买受人北京九星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价 1,497.91 万元竞得。剩余债务仍在执行中。3、公司 2007 年因与杭州万鑫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万鑫”)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发生纠纷,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公司与杭州万鑫解除资产转让协议,扣除相关保管费后,公司应返还其货款 2,576.39 万
43、元,公司未能支付该款项。2014 年 12 月,公司接到杭州万鑫物的债权转让通知,通知 19 公司已将欠其 2,576.39 万元的债务转让给自然人张德滨。2015 年 10月,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10阿法执字第551-11 号),将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兴化纤持有的哈尔滨基业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及龙兴化纤的部分土地、房产等资产于 2015 年 4月 15 日进行了评估拍卖。因无人竞买流拍后,申请执行人张德滨同意以第三次拍卖保留价 1,938.53 万元接收全部拍卖资产,抵偿公司所欠其款项 3,993.73 万元(截至 2015 年 10 月 20 日的欠款本金及利
44、息)中的 1,938.53 万元,于 2015 年 11 月 12 日完成上述资产交接。4、公司于 2009 年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9)朝民初字第 22626 号民事裁定书:公司作为第三人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截 至2009 年 8 月21 日 欠 中 达 国 际 经 贸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1,547.34 万元。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余 1,007.34 万元裁定债务金额未偿还。5、公司因无力偿还中国营口外轮代理公司欠款,债权人对公司及担保方辽阳中达食品有限公司提起诉讼。2010 年 12 月 22 日经辽宁省高院调解,由辽阳中达食品有限公司代
45、公司偿还 1,000 万元,形成公司欠辽阳中达食品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债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尚欠辽阳中达食品有限公司 599.76 万元。6、公司于 2006 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大连浦发”)签订了两笔借款合同共计 4,000.00 万元。到期后,本金 3,276.86 万元及利息未能偿还。大连浦发提起诉讼,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抵押给大连浦发的工业丝二期化纤生产和配电设备被法院委托大连三江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哈尔滨综源经贸有限公司已竞买取得,并已将 1,010 万元足额交至辽宁省大连市
46、中级人民法院。剩余债务尚在执行中。7、2006 年公司原大股东龙涤集团与长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公司以设备为抵押为龙涤集团提供担保。由于龙涤集团与长城公司未能达到预期合同目标,长城公司就目标差价 1,096.20 万元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2012)南民三 20 初第 157 号判决书,判决公司以抵押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向长城公司偿付。但部分抵押设备于 2013 年 8 月被盗,公司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至今未能得到任何补偿。2014 年 4 月 4 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2014)哈南法执字第 62 号执行通知书,限定公司于 2014 年 4
47、 月 12 日前自动履行上述判决书中之义务,逾期不履行公司将被强制执行,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8、公司于 2006 年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由宇华公司提供担保,因到期未能偿还,2009 年 12 月 31 日,招商银行开发区支行以宇华公司出质的存款代为偿还公司本息 942.63 万元。宇华公司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 年 6 月 20 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3)哈民三商初字第 62 号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宇华公司借款本金 942.63 万元及利息。2014 年 9 月 17日,哈尔
48、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哈执字第 224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公司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 7 日内履行:(1)向申请人宇华公司支付 942.63 万元及利息;(2)向申请人宇华公司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9、公司于 2006 年与哈尔滨银行阿城支行签订借款合同,由宇华公司提供担保,合同到期未能偿还,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了宇华公司持有的哈尔滨泰富控股有限公司 65%的股权,2013 年 12 月27 日,拍卖成交价款中 7,290.09 万元用以代偿公司欠款。宇华公司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4 年 10 月 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
49、4)哈民四商初字第 4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宇华公司 7,290.09 万元本金及利息(自2013 年 12 月 27 日至生效判决确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的实际给付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目前该判决正在执行中。10、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黑高商初字第 6 号),公司应付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 31,663.80 万元债务。经2010黑高执法字第 9-2 号及 9-3 号两次执行裁定后,公司账面尚欠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债务 5,301.02 万元。2015 年 11 月 10 日,黑龙江省投 21 资总公司通知公司向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
50、营有限公司履行以上剩余债务。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黑国资产2015286 号),关于授权龙睿公司追索债务的通知,将其拥有的对公司 1,528.66 万元的债权及相关从属权利授权黑龙江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公司追索执行,公司向黑龙江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还债义务。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黑龙江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款项金额为 6,829.69 万元。(二)其它重大事项。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兴化纤系龙涤股份与香港滨港(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持有 75%股权。于 1994 年 10 月 28 日取得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批准号为“商外资哈外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