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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考理论精讲·常识判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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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HUATU23年公考常识判断目 录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第一章 法理学 第二章 宪法 第三章 民法 第四章 刑法 第五章 行政法第二部分 非法律常识 第一章 公务员制度 第二章 中共党史 第三章 经济常识 第四章 文史常识 第五章 科技常识 第六章 地理常识 第七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 第八章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第一部分法律常识第一章法理学第一节法的本体一、法的概述(一)概念法是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二)特征 规范性,法是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规范,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

2、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国家强制性,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普遍性,法在国家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程序性,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单选】法律关系是由()保证的社会关系。国家法律 国家权力 国家强制力 国家司法机关答案:二、法的作用(一)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二)分类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是法对人的行为发生的影响;法的社会作用是法对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法的规范作用根据法的作

3、用的具体对象、主体范围和方式的不同,规范作用可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指引作用定义:指引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对象:指引作用的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定义: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对象: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教育作用定义: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对象: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预测作用定义:预测作用是

4、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对象: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间的行为。()强制作用定义: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法的强制作用是法的其他作用的保证。对象: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违法犯罪行为。口诀:指评预教强指引自己,评价他人,预测你我他,教育大多数,强制一小撮【单选】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惩罚、强制、教育 评价、教育、预测、惩罚 教育、强制、鼓励、预测 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答案:理论精讲常识判断 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一方面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另一方面体现

5、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三、法的分类(一)成文法与不成文法这是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达形式为标准对法进行的分类。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成文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不成文法还包括同制定法相对应的判例法,即由法院通过判决所确定的判例和先例,这些判例和先例对其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但它又不是以条文(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因此也是不成文法的主要形式之一。【单选】按法律制定程序不同,可将法律关系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平权型法律关系和隶属型法律关系 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和诉讼

6、法律关系 成文法律关系和习惯法律关系答案:(二)实体法和程序法这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对法的分类。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等。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单选】国务院及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无论履行哪一项职能,从行为到程序、从内容到形式、从决策到执行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让行政权力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所以: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政府既要遵守实体法,也要遵守程序法 政府只是维护和执行法律,不需要服从法

7、律 政府必须全面严格履行法定职能,程序只是服从和服务于其履职尽责的需要而已 在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下,政府不得作出任何决定答案:(三)根本法和普通法这是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为标准而对法的分类。这种分类通常只适用于成文宪法制国家。在成文宪法制国家,根本法即宪法,它在一个国家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最高的法律效力;普通法指宪法以外的法律,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其制定主体和制定程序不同于宪法,其内容一般涉及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如民法、刑法、商法、诉讼法、行政法等。【单选】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其中,根本法又

8、称:行政法 宪法 民法 刑法答案:(四)一般法与特别法这是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或特定地区、特定时间内适用的法。【单选】按照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分为一般法与:普通法 根本法 特定法 特别法答案:理论精讲常识判断(五)国内法和国际法这是以法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国内法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则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式一般是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四、法的渊源

9、(一)概念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单选】法律形式又称:法律规范 法律渊源 法律条文 法律文件答案:(二)分类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主要有习惯、判例和政策等。(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 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

10、系。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概念行政法规是指由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权限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 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单选】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渊源上称为:行政法律

11、 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 行政规范答案: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概念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立法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

1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13、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法规()自治法规的概念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权限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规章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单选】某省人民政府的规章与国务院某一部门的规章不一致,按照法律规定,下列做法正确的是:由国务院裁决 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裁决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15、员会对违法的规章予以撤销答案:经济特区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制定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的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是我国地方立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多边协议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国际惯例是指以国际法院等各种国际裁决机构的判例所体现或确认的国际法规则和国际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不成文的习惯。国际惯例是国际条约的补充。【单选】不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是: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判例法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答案:五、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

16、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一般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凡属于同一历史传统的法就构成一个法系,因此法系是某些国家和地区的法的总称。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两个,即大陆法系、英美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法系。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由于形成的历史渊源不同,两大法系在法的分类上、法典的形式、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等均不同。【单选】下

17、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法律体系由法律部门组成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尚不完备 中华法系也即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一国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答案:六、法的效力(一)法律效力层次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效力层次有时也被称为法的效力等级,或法的效力位阶。我国正式法的渊源的效力层次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宪法效力最高,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效力次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18、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范围内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19、例的规定。此外,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单选】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为行政行为依据的“法”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不包括法规、规章的规定 宪法和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包括规章的规定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不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 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也包括法律的一般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目的答案:(二)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何种人,在何种空间范围、时间范

20、围有效,从而发挥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法的效力可以分为三种,即对象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象效力法律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力,适用于哪些人。在世界各国的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即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以属地的原则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这四种原则。属人主义,即法律只适用于本国公民,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公民即使身在该国领域内也不适用。属地主义,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地区内的所有人,不论是否是本国公民,都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受法律约束和法律保护,本国公民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保护主义,即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

21、侵害了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要受该国法律的追究。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即既要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要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我国采用的是第四种原则。【单选】不论行为人的国籍与住所,只要行为人损害了某国利益,都适用该国法的法律效力原则是:属人主义原则 属地主义原则 保护主义原则 折衷主义原则答案:空间效力法律的空间效力,也即法律发生效力的地域范围,是指法律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主要由国情和法的形式、效力等级、调整对象或内容等因素决定。通常有三种空间效力范围:第一,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即在一国主权所及全

22、部领域有效,包括属于主权范围的全部领陆、领空、领水,也包括该国驻外使馆和在境外航行的飞机或停泊在境外的船舶。这种法一般是一国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和许多重要的法律,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一般也在全国范围有效。中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除本身有特别规定外,都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二,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这有两种情况,一是地方性法律、法规仅在一定行政区域有效,如中国有关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一是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是由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或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但它们本身规定只在某一地区生效,因而也只在该地区发生法的效力。如全国人大常委会

23、关于经济特区的立法就只适用于一定的经济特区。第三,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如涉及民事、贸易和婚姻家庭的法律。一国法的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域外效力范围,由国家之间的条约加以确定,或由法本身明文规定。时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律的生效时间法律的生效时间主要有三种: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没有明确生效时间规定时,根据惯例,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法律条文中自行规定具体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立法机关另行发布专门文件规定法律的生效时间)。()法律终止生效的时间法律终止生效,即法律被废止,指法律效力的消灭。它一般

24、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具体形式主要有:法律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有效期届满,从而自动失效;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自本法实施之日起,旧法律法规立即失效;法律法规据以存在的时代背景或者条件消失,或者其所调整的对象不复存在,或者其使命完成,使法律法规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从而自动失效(比如当年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一些特殊法律规定);权力机关进行法律法规清理,对外公布某项法律法规作废;随着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相关内容与已生效的新法抵触的旧的法律法规自动失效。()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也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25、单选】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时,其生效时间应是:法律通过之日 法律公布之日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 法律批准之日 法律签署之日答案:七、法律与道德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与道德的规范内容不尽相同。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平衡;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即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并不一定要求社会或者他人对其承担等量的义务。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结构不同。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制裁后果。保证法与道德实施的力量不同。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

26、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手段保证实施。法与道德的形成条件和表现形式不同。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法与道德的调整范围不同。可以说大多数的社会关系既可以由法和道德共同调整,也可以由它们各自调整;但是也有少数的社会关系只能由道德来调整。法与道德的发展前途不同。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单选】下列关于法律与道德关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法律和道德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均具有规范性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违法行为一定是

27、违反道德的,但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都违法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而道德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和内心自律得以实施 法律和道德可以互为促进答案:【单选】成年儿子为治病借外债后不治离世,八旬老父毅然决定勇挑重担,替子还债,对此,正确的理解是:父债子还,子债父还,理所应当 这是一种道义责任,非法律责任 这是一种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 这是一种刑事责任而非民事责任答案:【单选】“若要美德得以保存,法律是必需的;而若要法律得以遵守,美德则是不可缺少的。”这段话的主要含义是:法律体现道德 法律维护道德 法律和道德二者相辅相成 法律补充道德答案:第二节法的运行法的运行是指法律系统内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

28、一整套的环节和过程。一、法的制定法的制定,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动。一般也简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这种活动是将一定的阶级的主张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成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理论精讲常识判断【单选】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一级立法体制 民主集中制立法体制 中央与地方两级立法体制 多级立法体制答案:二、法的实施(一)法的遵守 概念法的遵守又称为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力(权利)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的主体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包括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

29、事业组织、全体公民。(二)法的执行 概念法的执行又称为执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执法是指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仅指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执法的特征()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主动性和单方面性。(三)法的适用 概念法的适用又称为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法运用于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司法的主体司法的主体具有特定性,仅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的特征()国家权威性;()国家强制性;()严格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必须有表明法的适用结果的法律文书。司法的原则()

30、司法公正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单选】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做出如下理解:公民的立法平等 公民在立法、执法、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的执法平等 公民在法律的适用上一律平等答案:【单选】新修订的宪法规定,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互相制约 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答案:三、法律制裁(一)违宪制裁 违宪制裁是对违宪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措施:撤销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罢免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违宪制裁是

31、具有最高政治权威的法律制裁。制裁的形式:撤销或改变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与决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规,罢免违宪的国家机关领导成员等。实施违宪制裁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二)民事制裁民事制裁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民事法律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人所处的民事制裁、处罚措施。承担民事责任形式的基本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三)行政制裁行政制裁包括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有 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

32、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四)刑事制裁刑事制裁又称为刑罚,是指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实施的法律制裁。刑罚分为主刑(种)和附加刑(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和驱逐出境。刑事制裁是最为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单选】交通主管部门对违章驾驶司机依法处以罚款的制裁,属于法律制裁中的:民事制裁 违宪制裁 行政制裁 刑事制裁答案:【单选】下列哪项不属于制裁?罚款 行政拘留 国家赔偿 有期徒刑答案: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多选】甲

33、因为打架被判处拘役,对受害者给付赔偿费,同时被所在单位开除公职,他所受的法律制裁有:刑事裁判 民事制裁 经济制裁 行政制裁答案:(五)经济制裁经济制裁指一国或数国对破坏国际义务、条约和协定的国家在经济上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常常被经济实力强大的国家利用作为打击、削弱其他国家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的手段。经济制裁最初是战争的一种辅助性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削弱敌对国家的经济实力,进而削弱敌国的作战能力。第三节法谚专题【单选】下列说法与其所蕴涵的法治原则对应不正确的是:切蛋糕者最后拿蛋糕 效率原则 两害相权取其轻 利益权衡原则 有恒产者有恒心 人权保障原则 法无授权不可为 权力制约原则答案:【单选】下列法律

34、现象与概念对应错误的是: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 自由裁量权 载于简牍谓之书,合而验之谓之契 合同 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 物权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 疑罪从无答案:理论精讲常识判断【单选】下列谚语与法律用语不相对应的是:每一个人都不可能成为自己事务的法官 回避 法律只帮助警醒的人,而不帮助惫懒的人 诉讼时效 存疑不能认定,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罪刑法定 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身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答案:【单选】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枪炮作响法无声 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法不阿

35、贵,绳不挠曲 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答案:【单选】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得为:人的权利根源于法条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自由不能被剥夺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效率是法的价值目标 民若不告则官必不究:诉权只能由个人行使答案:【单选】“徒法不足以自行”这句话表明: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在正式公布之前,法律不会自己生效 法律的作用是有局限的 法律永远不能满足人类的需要答案: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第二章宪法一、宪法概念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它规定国家的

36、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体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理论精讲常识判断【单选】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答案:二、宪法宣誓制度 年 月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年 月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

37、、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口诀:三个忠于一个建设三、新中国宪法的历史新中国先后颁布了一个宪法性文件和四部宪法,即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中国人民政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是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宪法)、年宪法、年宪法、年宪法、年宪法。五次 宪法修正案:年修正案、年修正案、年修正案、年修正案、年 宪法修正案。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一)前四次 宪法修正案年份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其他()私经补充,保合法权益,国家引、监、管;()土地使用权转让()正处初级、中国特色,改革开放;()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国

38、营改国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集体独立,民主管理()县三改五()长期初级,沿着建设有特色道路,小平理论;()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按劳为主,多种分配并存;()统分结合;()个私重要,保合法权益,国家引、监、管()反革命改危害国家安全()沿着特色,三个代表;()政治文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土地征收征用并补偿;()非公经济保合法权益,国家鼓、支、引,依法监管()保护合法私有财权,征收征用并补偿;()社保制度;()人权;()特区人大代表;()戒 严 改 为 紧 急状态;()主席国事活动;()乡三改五;()增国歌 口诀:年:私营土地可转让 年:初级特色

39、市场立,五县联产政协制 年:法治邓论分配多,私营统分反革命 年:三个代表乡里变,社保人权土地偿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二)第五次 宪法修正案在马列毛邓三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和谐美丽现代化强国 伟大复兴致力于复兴的爱国者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和平发展 互利共赢 命运共同体共产党领导最本质增就职要宣誓删主席副主席不超两届设区的市可定地方性法规增监察委员会增人大产生监察机关删国务院 县以上政府监察职能增人大常委监督监察委职能增人大选举并罢免监察委主任职能增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监察委副主任委员职能增人大常委不得担任监察机关职务“法制”变“法治”【单

40、选】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答案:【单选】年 月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下列与之相关的说法不准确的是: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的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这是我国 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对部分内容

41、作的第五次修改 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委员会答案:【单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党和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依法治国 人民当家作主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答案:【单选】年 月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关于这次修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写入了 宪法 序言 将坚持“五项原则”修改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删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42、公开进行宪法宣誓”答案:四、国家制度(一)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区别:人民和公民)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国家性质:宪法 第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二)政党制度和政协制度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十六字 理论精讲常识判断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

43、商的重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协制度。(三)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单选】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答案:(四)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口诀:普遍平等与秘密,公民十八有权利。直选间选县为界,城乡同票一比一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普遍性原则享有选举权的基本条件:()中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

44、)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平等原则()每个选民只能在一个地方有一个投票权。不承认任何选民因民族、职业、财产状况、家庭出身、居住情况的不同而享有特权。()更加着眼于实质上的平等。实行同票同权原则,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年 月 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我国农村和城市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比例规定为 )。直接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间接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选出。()直接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出。【单选】现阶段,在我

45、国人大代表选举中,进行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是:只有乡镇一级 只有县级 县及县级以下 县及县级以上答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职权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理论精讲常识判断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单选】下列人员中,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局长、厅长、委员会主任 副局长、副厅长、委员会副主任 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省长、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答案:秘密投票原则()无记名投票;()同意、不同意、弃权、另选他人;()不能亲自

46、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注: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法院、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民族特色宪法 第 条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宪法 第 条第 款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单选】下列职位中,不需要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自治区主席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自治州州长 自治县县长答案:【单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大

47、会 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检察院答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立法权;()变通执行权;()财政经济自主权;()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组织公安部队权;()少数民族干部具有任用优先权。(六)特别行政区制度 全国人大()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制定并修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专属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的解释权;理论精讲常识判断()特区立法的备案审查权(特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只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常委会认为有问题,可以发回,但不能撤销);()特区进入紧急状态的决定权。口诀:人大设区定制度,制修基法它专属,常委释法加审查(七)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的经济制度(

48、)我国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非公有制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鼓励、支持、引导、监督和管理)。自然资源归属国家所有:矿藏、水流、城市的土地。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口诀:水矿城土归国有,集体宅山地自留【单选】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

49、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答案:第一部分 法律常识 【单选】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分离答案:(八)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性质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口诀:政府村委会指导与协助【单选】下列关于“三农”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民政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征地补偿费的使用

50、、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答案:【单选】关于我国的国家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答案:理论精讲常识判断五、公民的基本权利 平等权平等权包括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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