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化学原料及成品制造 (2).DOC

上传人:a****2 文档编号:3092257 上传时间:2024-01-19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2.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学原料及成品制造 (2).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化学原料及成品制造业年终奖金制度 第一条 依据 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二)本细则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均不适用。(但得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三条 奖金数额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订。 第四条 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第五条 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 (一)辞职或解雇者。 (二)资遣者。 (三

2、)停薪留职者(期间扣除)。 (四)其他原因中途离职者。 第六条 凡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 本薪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技术加薪。 第七条 奖惩的加扣标准 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一)嘉奖一次:加发一日份薪额的奖金。 (二)小功一次:加发三日份薪额的奖金。 (三)大功一次:加发十日份薪额的奖金。 (四)申诫一次:扣减一日份薪额的奖金。 (五)小过一次:扣减三日份薪额的奖金。 (六)大过一次:扣减十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 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一)旷工者照天数计,每天扣减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一天者以一天计。 (二)凡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0天以上者,每超过1天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服务未满一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 考绩加发标准 凡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一)优等者加发10日份。 (二)甲等者加发3日份。 (三)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 年度计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 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 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