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我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各科室: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并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二、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办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支付,按照办法规定执行。三、根据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发年休
2、假工资时按200%计算,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他假期未休的,不在年休假工资支付范围。四、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不含货币补贴、加班费等。因调整工资等原因补发上一年度的增资额应计入上一年度,并按上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给予补发。未休年休假应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当年全年工资收入之和2612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五、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
3、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六、我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七、实行这项制度应当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年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时,应填写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1)报批。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年休假的登记、年度统计。财会部门负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在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应在本单位公示。本通知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
4、实施办法 三、附表1、2、3 二一五年一月三十日3附表1: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 201 年第 号申请人职 务参加工作时间来本单位时间工作年限应休假天数(未休假天数) 天( 天)本次拟休假天数休假起止时间统筹安排的允许休假时间段情况说明本人实际拟休假时间科室意见 年 月 日分管副领导意见 年 月 日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年 月 日附表2:工作人员休假登记表(201 年度)姓 名: 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天休假次数本次休假的起止时间本次休假(天数)未休假(天数)第 1 次月 日至 月 日第 2 次月 日至 月 日第 3 次月 日至 月 日附3:工作人员年休假情况年度统计表单位:(盖章)报送日期:序号姓名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应休假天数未休假天数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