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编号:AQ-BZH-016-A1 目的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生技科。负责监督检查生产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拆除全过程中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保障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中执行本制度。4 内容与要求4.1 生产设施建设4.1.1 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
2、”)生产和使用。4.1.2 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4.1.3 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生技科备案。4.1.4 生产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生技科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4.1.5 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4.2 生产设施使用4.2.1 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由生技科的技术人员讲解。4.2.2 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
3、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4.2.3 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4.2.4 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4.2.5 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4.2.6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4.2.7 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员,协助生技科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4.2.8 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
4、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责。4.3 生产设施维护4.3.1 所有动力设备不经车间、设备主管允许,不准私自拆卸,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4.3.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4.3.3 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好交接记录。4.3.4 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生技科批准,不得随意启动、转移、拆卸。4.4 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4.4.1 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
5、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4.4.2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生技科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4.4.3 生产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时,按规定要求办理。4.4.4 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4.4.5 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4.5 安全设施管理4.5.1 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4.5.2 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4.5.3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4.5.4 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4.5.5 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作力所能及的维护。5 相关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6 相关记录生产设施验收单设备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检修记录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巡回检查记录设备润滑记录会议记录交接班记录设备转移单生产设施报废审批表事故处理台帐安全作业许可证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实施日期20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