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 采购合同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 应 商(乙方) 招 标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 量及单位单 价(元)金 额(元)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2、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力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 、地点:
3、 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应严格按照经甲方确定的效果图及平面尺寸图纸和施工图进行安装,工作的制作完成须经过甲方验收;在安装过程当中所导致的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安全设施发生的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5、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10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4、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第七条 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验收合格后一年,电器等部件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 2、付款方式:单位自付:分期付款金额和时间为:本合同签定后,先付货物合同总价款的25%;待货物送达用户指定地点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进场安装开始调试一月后再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货物安装、
5、培训完毕,并由甲方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支付5%余款。第九条质量保证金1、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甲方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比例作为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3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
7、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
8、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七份,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相关部门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章)年 月 日乙方(章)年 月 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22采购代理机构核对(章) 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采购办审核(章) 经办人:年 月 日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合 同 附 件一般货物类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A、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B、做到优质工程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A、壹年内保修B、超过保修期,只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C、部分软件可免费升级3、保修期责任:A、自然损坏,乙方将无偿进行更换调试B、人为损坏,乙方只收取相应的成本费用进行更换调试4、其他具体事项: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