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要求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论文著作要求如下: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出版本专业论著 1 部(独撰,且在 5 万字以上)。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以上(第一作者)。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第一作者)。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3 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论著审核说明:1.送评审的论著必须是原件,送评审的论文材料只需提交包括刊物的封面、主办单位页、目录页和正文的复印件。2.单位须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论文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网站进行检索验证,SCI
2、 收录检索通过 ISIWebofKnowledge(国内大学图书馆一般都有入口)网页上面的 WebofScience 进行检索验证,并打印检索页加盖单位公章,与学术论文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无法在上述主流数据网站检索到的论文原则上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3.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的论文代表作需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检测工作将根据个人网上申报的代表作信息,统一委托检测机构实施,检测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今年暂不收取检测费用。在国外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送审论文,暂不要求复制比检测,但须进行论文检索,外文论文提供中文译文。4.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论文代表作需提交论文引用原始资料来源 一览表(附件),评审前将组织专家到单位按 论文引用原始资料来源一览表,随机抽取 3 份原始病案或资料提交评审。非临床类论文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论文原始资料。撰写论文的原始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可溯源。5.以下论文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1)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查询范围内刊物发表的论文。(2)发表在刊物增刊、内刊、专刊、特刊、论文集上的论文。(2)学位论文、科普文章、介绍性文章、一般性综述、简介、问答、报导、教辅、通讯、讲话(报告)、工作总结。(3)凡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通报确定的违法刊物、盗用刊号刊物、盗版印刷刊物等刊物上刊发的论文。(4)不是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的论文。6.送审的本专业论著必须为独撰,以副主编、编委等身份参与著作编写人员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著作依据。7.期刊分级原则上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医学杂志分级汇总表(试行)的通知(赣卫人字201312 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