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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精讲班第13讲第四章第二节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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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1页页/共 6页页第二节第二节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一一、城城市市规划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办法(自自 20062006 年年 4 4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十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区域协调发展、风景名胜资源管理、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内容。【例题】【例题】根据根据城城市市规划规划编制办法编制办法,编制,编制城城市市规划规划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对涉及城市发展长期保障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和环境保护、(BCDBCDE E)等方面的内容

2、,应当确定为强制性内容。等方面的内容,应当确定为强制性内容。A.人口规模B.风景名胜资源管理C.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D.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E.区域协调发展第四十二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例题】【例题】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以下选项中,以下选项中不不属于土地使用强制性指标的是属于土地使用强制性指标的是(D D)。A.建筑高度B.建筑密度C.容积率D.建筑色彩三三、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自自 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3、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三条控制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镇)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例题】【例题】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根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地区包括的地区包括(A A),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

4、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A.中心区、旧城改造城区、近期建设地区B.中心区、旧城改造城区、历史文化街区C.中心区、旧城改造城区、新城区D.中心区、旧城改造城区、历史建筑保护区四四、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2626 日日修修订订)1.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制镇,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2 2.规划管理规划管理第七条 建制镇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2页页/共 6页页第九条 建制镇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由建制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建制镇在设市城市规

5、划区内的,其规划应服从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第十条 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详细规划报建制镇人民政府审批。六六、城市城市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2011(2011 年年 1 1 月月 2626 日日修订修订)1.1.城市城市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控制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控制第五条 出让的地块,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第七条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第九条 已取得土地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应当持出让合同依法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十条 通过出让获得的

6、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应当遵守原出让合同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受让方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2 2.城市城市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附图第六条 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包括:地块面积,土地使用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停车泊位,主要出入口,绿地比例,需配置的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建筑界线,开发期限以及其他要求。【例题例题】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时,必须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必须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以下哪项以下哪项不属于必须提供的规划条件不属于必须提供的规划条件(B B)。A.建筑高度B.建筑

7、色彩C.建筑密度D.建筑界限七七、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自自 1995.7.11995.7.1 起施行起施行)1.1.开发区的定义开发区的定义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乡规划区内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旅游度假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2 2.开发区规划的主要规定开发区规划的主要规定第五条 开发区规划必须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进行编制。第七条 开发区总体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开发区详细规划由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审批。【例题例题】根据开发区规划

8、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区根据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由由(C C)审批。审批。A.开发区管委会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3页页/共 6页页B.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开发区所在地的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3 3.开发区建设的主要规定开发区建设的主要规定第十条 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必须以建设项目为前提,以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开发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开发区所在城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八八、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自自 2002.8.292002

9、.8.29 实施实施)1.1.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第四条 设市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定近期建设规划。2 2.近期建设规划的审批近期建设规划的审批第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近期建设规划。3 3.近期建设规划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强制性内容内容第七条 近期建设规划必须具备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确定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和发展规模。(二)确定城市近期发展区域。对规划年限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进行具体安排,并制定控制和引导城市发展的规定。(三)提出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相应的保护措施。【例题例题】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根据近期建设规划工

10、作暂行办法,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近期建设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包括(B B)。A.城市近期发展规模B.对城市河流水系、城市绿化、城市广场的治理和建设意见C.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措施D.城市近期建设重点九九、城城市市规划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自自 2002.8.292002.8.29 实施实施)1.1.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地域。(二)城市建设用地。(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4页页/共 6页页(五)城市防灾工程。包括:城市防

11、洪标准;防洪堤走向;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城市人防设施布局;地质灾害防护规定。(六)近期建设规划。【例题】【例题】根据根据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在城市防灾工程规划中,下列哪项不是,在城市防灾工程规划中,下列哪项不是必须控制的内容必须控制的内容(B B)。A.城市防洪标准B.建筑物、构筑物抗震加固C.城市人防设施布局D.城市抗震与消防疏散通道2 2.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第七条 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规划地段各个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二)规划地段各个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三)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四)规划地段

12、各个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五)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六)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十十、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自自 20042004 年年 2 2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1.1.城市紫线定义城市紫线定义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例题例题】下列保护范围需要同步划定城市紫线的有】下列保护范围需要同步划定城市紫线的有(C

13、ECE)。A.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界线B.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范围界线C.历史文化街区外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D.大遗址保护范围界线E.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界线第三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应划定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紫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其他城市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注】紫线划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例题】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例题】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下列需要划定城,下列需要划定城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5页页/共 6

14、页页市紫线的是市紫线的是(BCDBCD)。A.全国国土空间规划B.市级国土空间规划C.县级国土空间规划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E.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解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明确,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明确,划定城市黄线、蓝线、绿线、紫线,建立“城市四线”管控体系,提出分级管控和规划传导要求。2 2.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第四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紫线管理工作。3 3.划定紫线应当遵循的原则划定紫线应当遵循的原则第六条 划

15、定紫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物、构筑物和其风貌环境所组成的核心地段,以及为确保该地段的风貌、特色完整性而必须进行建设控制的地区。(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应当包括历史建筑本身和必要的风貌协调区。(三)控制范围清晰。【例题】【例题】根据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不不包括包括(A A)。A.历史文化保护区B.风貌环境C.历史建筑物、构筑物D.建设控制地区4 4.城市紫线的调整与撤销城市紫线的调整与撤销第十一条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已经破坏,不再具有保护价值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

16、市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撤销相关的城市紫线。撤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城市紫线,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5 5.城市紫线范围内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进行下列活动第十三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一)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二)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三)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四)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五)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环球网校学员专用资料第 6页页/共 6页页(六)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

17、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例题【例题】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城市紫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ABABC C)活动。活动。A.修建破坏历史街区传统风脉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B.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C.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D.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活动E.各类基础设施建设6 6.城市紫线范围内建设的要求城市紫线范围内建设的要求第十四条 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确定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先由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保护规划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论证并进行公示后核发选址意见书。【注】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项

18、目的选址行政程序审批:规划审查专家论证公示核发选址意见书。【例题例题】根据】根据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按照一在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应当按照一定行政程序审批。下列哪个程序是正确的定行政程序审批。下列哪个程序是正确的(B B)。A.专家论证-公示-规划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B.规划审查-专家论证-公示-核发选址意见书C.公示-专家论证-规划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D.专家论证-规划审查-人大批准-核发选址意见书第十六条 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备案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例题】【例题】下列关于城市紫线管理的表述中,下列关于城市紫线管理的表述中,不正确不正确的是的是(D D)。A.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时划定B.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线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划定C.撤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城市紫线,应当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D.城市紫线范围内各类建设的规划审批,实行审批制度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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