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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印-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通关-1Z304000-(20)建设工程合同制度2.pdf

上传人:a****2 文档编号:3332788 上传时间:2024-03-02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998.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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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嗨学网嗨学网|职业职业价值点亮者价值点亮者 1 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价款支付的规定(12 分)实际工期(=实际竣工日-实际开工日-工期顺延天数)vs 合同工期【实际开工日】合同对实际开工日的认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 约定产生争议的,法院分别按以下处理:(1)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导致 开工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先行实际进场施工的,以 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3)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亦无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

2、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认定开工日期。【实际竣工日】合同对实际竣工日的认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 约定产生争议起诉的,法院按以下方式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注意这种情况中,管理和实务教材是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作为实际竣工日。因此:考哪门照哪门答)(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1.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关于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和竣

3、工日期的确认,说法正确的是()。A.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承包人 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B.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的,以施工许可证载明的开工时间作为开工日期 C.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D.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特价职称论文、专利、学历提升,联系老师微信:4466218资料全程无偿分享,为防止链接失效,可添加微信:4466218嗨学网嗨学网|职业职业价值点亮者价值点亮者 2 【答案】D【工程欠款】当

4、事人对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欠款利息的,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约定的付款日计算。如果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依次按照:(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工日;(2)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日。(注意法律上任何时候 123 都是有先后顺序的,先按 1 再按 2 再按 3)【工程垫资】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并支付利息,但超过贷款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不支付利息。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有约定 无约定(必考,考前背熟)欠款利息 按约定 按贷

5、款利率 垫资利息 按约定(超过贷款利率部分无效)不予支持 2.关于工程欠款,说法正确的是()。A.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未约定利息的,应当按贷款 利率支付利息 B.当事人对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的,超过贷款利率 部分不予支持 C.当事人未约定工程付款时间,工程已交工的,以 提交竣工结算日作为应付款时间 D.当事人未约定工程付款时间,工程未交工的,以 起诉日作为应付款时间【答案】A 3.关于工程垫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商业借款处理 B.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不支付利息 C.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确实不能落实到位的,可以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并支付利息 D.当事人对垫

6、资利息有约定,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报价利率的 4 倍【答案】B【优先受偿权】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特价职称论文、专利、学历提升,联系老师微信:4466218资料全程无偿分享,为防止链接失效,可添加微信:4466218嗨学网嗨学网|职业职业价值点亮者价值点亮者 3 (1)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 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未竣工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承包人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

7、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家 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承包人就逾期付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5)优先权期限为自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8 个月,过期消灭(即所有款项均转化为普通债)。(6)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损害建筑工人利益,发包人根据该约定主张承包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正确的是()。A.承包人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欠款利息和违约金 B.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

8、抵押权效力相同 C.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 6 个月,自应付工程款之日计算 D.发包人与承包人协议约定放弃或者限制建设工程 价款优先受偿权,法院不予认可,其原因是:损害建筑 工人利益【答案】D 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01 分)【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1)具有违约行为;(2)造成损失后果;(3)违约行为与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赔偿损失的范围(损失计算方法)】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简记为:赔偿损失=直接损失+可得利益(间接损失)违约方订立时的合

9、理预见范围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特价职称论文、专利、学历提升,联系老师微信:4466218资料全程无偿分享,为防止链接失效,可添加微信:4466218嗨学网嗨学网|职业职业价值点亮者价值点亮者 4 (即:意外损失不赔,只赔意料中的)【非违约方的减损义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1.关于施工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A.损失赔偿额可以明显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B.订立合同时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害不可预见,

10、违约方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守约方采取的措施不适当致使损失扩大的,仍可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D.损失赔偿范围应当包括被违约方失去的期待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答案】D(例如:业主无力付款,施工单位解除合同的,可以主张未完工程部分的利润。)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 微信:4466218特价职称论文、专利、学历提升,联系老师微信:4466218资料全程无偿分享,为防止链接失效,可添加微信:4466218逐鹿考试-唯一微信:4466218 高端考前押题免费送 全网唯一能把全程课件资料、考前超压,免费分享给你的人 【“考前超押”内容、什么时候出、何种形式发】考前 30-1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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