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寿险精算 精算通讯第五卷第二期中国寿险经验生命表修订项目进展生命表编制技术小组执笔人 乐天寿险生命表是人寿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石,是保险行业的基础工程。寿险生命表的数据来源于寿险行业长期统计的死亡信息,代表了整个行业的平均死亡水平,是寿险产品定价、现金价值计算、准备金评估、内含价值计算、风险管理的基本依据。生命表不准确,将给寿险业经营带来风险,会制约寿险业甚至是保险业的发展。因此,生命表编制是寿险业重要的基础性建设,是保险业快速发展、防范风险的重要保障。- 19 -一、生命表项目的背景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保险司委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编制完成了新中国第一张寿险行业经验生命表(CL90-93),该表
2、参照了1990年至199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死亡数据,于1995年正式在我国寿险产品的定价和责任准备金评估中使用,并沿用至今。然而10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医疗水平的提高,国民死亡率有了较大的改善: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显示,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达71.4岁,与1990年相比提高了2.85岁。在保险市场上,个人寿险业务规模的飞速增长,个险业务核保制度的实施,也使被保险人群体的死亡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此背景下,中国保监会于2003年初正式决定编制寿险业的第二张经验生命表。项目由中国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负责直接推动,项目具体负责人为丁昶副处长以及詹肇岚先生,项目组下设技术小组,由詹肇岚先生负责技
3、术小组具体工作,担任编制技术组组长。本次调查包括了各参调公司在199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承保的所有长期个人寿险业务(包括长期附加险),其中不包括投连与万能险、联生寿险、银行代理保险以及团险。观察期间为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调查工作得到了各公司的大力支持。抽取样本总量近1亿条,样本数据分别来源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广州、深圳分公司共六家主要寿险公司。各公司严格按照统计方案和生命表数据校验标准执行数据收集与校验,并对上报数据全权
4、负责。此外,本次项目还得到了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资金、设备方面的大力支持,得到了科隆再、美国再专家的支持。二、生命表项目的实施生命表项目的实施分为三个阶段:数据准备阶段、数据收集阶段和编制阶段。(一)数据准备阶段(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2003年9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中国寿险行业经验生命表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正式开始了行业统计方案制定的相关调查工作。2004年5月,根据多次调查结果与编制会议的讨论结果,编制技术小组正式制定了生命表数据收集统计方案草案。2004年6月22日,在北京召开了生命表数据收集试点工作启动会议,并将草案在参调公司进行为期5个月的数据收集试点工作
5、。2004年11月23日,在北京召开了生命表数据收集试点总结会议,试点工作圆满结束。2004年底,生命表数据收集统计方案正式修订完成。(二)数据收集阶段(2005年1月至2005年5月)2004年底,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中国寿险行业经验生命表有关情况调查的通知,其附件包括生命表数据收集统计方案、生命表试点数据上报要求及生命表数据校验标准,标志生命表数据收集阶段正式开始。各公司经验资料调查组严格按照下发文件要求,进行经验数据的整理、校验、收集工作,并于2005年5月31日前,上报中国保监会,数据收集阶段结束。(三)编制阶段(2005年6月至2005年9月)2005年4月中旬至2005年6月初,技
6、术小组与尚洋电子联合开发完成了生命表计算系统,这为以后的经验数据分析和处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5年4月初,生命表编制办公室在北京正式设立,成为编制技术小组的执行机构和场所。2005年6月,办公室制定了办公室工作制度,并由精算工作委员会与技术小组签署了数据保密协议,确保了办公室编制数据的安全,标志着编制阶段的正式开始。7月15日,技术小组提交了生命表数据校验报告,完成了对原始数据的整理和第二次校验工作,确保了数据的质量。7月16日至8月底,技术小组完成了生命表死亡率修匀以及死亡率表的编制。2005年8月31日,编制技术小组在兴城召开了生命表阶段总结会议,生命表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
7、05年11月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担任主任的生命表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本次生命表成果进行严格专业的评审。12月10日,在中国社科院召开生命表国际研讨会,在国内外大力宣传新生命表及其应用,扩大中国寿险业生命表在国际上的影响。三、新生命表的特征及应用此次生命表最终分为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非养老金业务表(男/女)和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养老金业务表(男/女)共两套四张表。与CL90-93相比,新生命表有以下几个特征:1) 有更多的数据支持。CL90-93主要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死亡经验为基础,使用的经验资料约800万件保单,而新生命表项目
8、抽取了六家主要寿险公司近一亿条样本,数据量为CL90-93的10倍,数据越多,死亡率估计的可靠性越高。2) 险种以个险为主。CL90-93的数据大量来源于团险,且以少儿两全保险、教育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为主,定期保险、死亡保险和养老保险只占资料的很少一部分。而新生命表项目只调查个人寿险,且以两全寿险、终身寿险、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为主,不包括万能及投资连结产品。3) 应用以责任准备金评估为主。按照1999年保监会颁布的传统产品精算规定和2001年的新型产品精算规定,传统寿险产品和分红产品在定价和责任准备金评估时都要将CL90-93做为死亡率假设基础。由于死亡率的自然降低趋势和保险市场的变化,CL90
9、-93高于目前的死亡率水平。高估死亡率对死亡保障类产品是较为谨慎的做法,但年金保险则存在生存风险,为此,2004年保监会曾发出通知,允许年金产品的定价死亡率按不高于CL90-93的120%,不低于80%的水平确定,责任准备金评估仍取120%和80%两种水平下评估值中的最大值。新生命表编制完成后,编制小组建议将新生命表用于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而定价假设则可由各公司自行确定。2005年9月13日,中国保监会寿险部主任陈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表示,为了鼓励保险公司的产品创新,保监会在年内发布新的寿险生命表的同时,将放开保险公司自由选择生命表的权力。可以预见的是,新生命表将只用于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和
10、偿付能力管理,而不强制要求用于产品定价中。四 新生命表对定价和责任准备金的影响允许保险公司自行选择定价生命表后,对于各类产品的价格影响程度不同,死亡类险种的价格可能会高一些,但由于目前各家公司的养老金不是纯生命养老金,而是以生存为主的生死混合型产品。因此,根据测算,各家公司养老金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将会不一致,有的会升高,有的可能还会降低。同时,在价格放开后,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口特征开发出不同保障类型和不同价格的产品,将使保险产品更加丰富,也更加有利于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并且由于费率市场化的逐步放开,以后不同人群所购买到的产品价格就会不一样,产品价格的涨跌将会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方面,对主要寿险公司而言,新生命表启用以后,当年的责任准备金会少提一些,估计在0.2以内,偿付能力会比以前更充足一些。而利润也会在今年多体现一点。而对利润的影响只能适用于2006年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在2007年的会计报表里,主要寿险公司的利润会出现一次性的提高现象,以后就不存在了。对于小型寿险公司而言,新老生命表的交接基本不会产生什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