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编 商法相关制度,第五章 商法导论,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和特征一、商法的概念商法(commercial law/business law)指调整有关商事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商事关系是指商事主体按照商事法律的规定从事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所发生的财产关系。,二、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1.商事关系是一种财产关系2.商事关系是一种经营性财产关系营利以金钱、财物、劳务等为资本而获取经济上的利益。,三、商事关系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关系商事关系与民事关系商法是财富法财富的增长与所有权的断裂;财富增长与权利转让;财务增长与投资者责任;,四、商法是由一系列法律规范所构成的一个法律体系,1.商法的
2、不同含义广义的商法与狭义的商法;实质意义的商法和形式意义的商法;2.商法体系的结构商事主体法和商事行为法3.商法的渊源制定法;判例法;司法解释;自治性规则;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第二节 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一、主要观点1.现代商法与民法截然分开论2.民法包容商法论3.一般法特别法论,二、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1.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2.对民法一般制度的特殊化规定3.创设民法所没有的特殊制度,三、法律适用,1.民法的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2.商法的适用先于民法商法的效力先于民法,第三节 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一、商法的产生商业运动商业规则(罗马法+商业习惯)“商业革命有助于造就商法,商法也有助于造就商
3、业革命。”(伯尔曼:法律与革命)显著特点自主性二、商法的发展悖论各国商法典的制定;在垄断时期传统商法的社会化和现代化;既有商法框架内无法彻底解决社会进化与法律演进之间的矛盾。,三、经济法的勃兴,经济法是在商法无力独自承担社会化大生产时期调控经济生活重任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部门。市场调节先天缺陷市场失灵垄断等社会问题国家调节政府失灵经济法四、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1.修正后的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商法个人本位经济法社会本位,2.价值取向的差异和互补,商法形式公平(机会平等、程序平等)经济法形式公平基础上的实质公平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商法个体利益的实现经济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4.整合与超越商法私法功能为主,与市场调节相适应;经济法社会法功能为主,与国家干预和社会协调相适应;,商法调整微观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微观和宏观经济关系;商法任意性规范为主;经济法强行性规范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