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高等教育出版社,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重点领会支付结算方式和银行卡的种类,及其在实际中的使用。,知识点,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银行卡的种类和计费计息的方法;理银行卡的申领和使用、挂失和销户等的过程;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的概念和实际操作过程。,能力点,学生应了解银行卡的申领和使用、挂失和销户等的过程;支付结算的纪律和责任、银行卡的种类和计费计息的方法;掌握用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进行支付结算。,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概 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
2、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具有法律的效应,是一种法律行为。,特 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照相关法律进行。,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3)银行不垫款的原则。,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三、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第二节 银
3、行卡,案例:A集团总公司与该市B建设银行签订了一份银行透支协议。约定该集团公司从B工商银行透支30万元用于购货,期限为1个月,透支利率15日内为0.10%,超过15日为0.15%,超过30日按日息0.20%计算;透支协议到期,如不按期归还借款本息,则A集团总公司用于透支担保的价值40万元的一处土地使用权归B建行所有。协议签订后,B建设银行如期同意A集团公司透支30万元,A集团公司也将担保土地的使用权证交由B建行作抵押,但双方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问题:A集团总公司与B建设之间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第二节 银行卡,一、银行卡概述银行卡,是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一般是专业信用卡公司)
4、向单位和个人发行的,持卡人凭此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转账结算,且具有消费信用功能的特制载体卡片。二、银行卡的种类,(一)按照发行主体是否在境内分为境内卡和境外卡。,(二)按照是否给予持卡人授信额度分为信用卡和借记卡。,(三)按照账户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和双币种卡。,第二节 银行卡,三、银行卡的发行主体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开办银行卡(信用卡)业务的银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监控指标;,(二)相应的管理机构;,(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五)必要的电信设备和营业场所;,(六)中国人
5、民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第二节 银行卡,四、银行卡的计息与收费标准(一)银行卡的计息。银行卡的计息包括计收利息和计付利息 发卡银行对准贷记卡及借记卡(不含储值卡)账户内的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及计息办法计付利息。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存款、储值卡(含IC卡的电子钱包)内的币值不计付利息。,第二节 银行卡,(二)银行卡的收费标准1、ATM跨行交易手续费持卡人在他行的ATM机上成功办理取款时,无论同城或异地,发卡行均按每笔3元的标准向代理行支付代理费,同时按每笔0.6元的标准向银联支付网络服务费。2、POS跨行交易手续费(1)宾馆、餐饮、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类的商户,发
6、卡行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1.4%,银联网络服务费为交易金额的0.2%。(2)对一般类型的商户,发卡行固定收益为交易金额的0.7%,银联网络服务费为交易金额的0.1%。(3)对于以下特殊行业的收费 P272,第二节 银行卡,五、银行卡的申领与使用(一)申领银行卡的资格和条件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可申领个人卡。(二)银行卡的使用,银行卡,消 费,透 支,单位卡使用,存取款、汇兑,第二节 银行卡,六、银行卡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卡银行的权利,1、发卡银行有权审查申请人的资信状况、索取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并有权决定是否向申请人发卡及确定信用卡持
7、卡人的透支额度。,2、发卡银行对持卡人透支有追偿权。对持卡人不在规定期限内归还透支款项的,发卡银行有权申请法律保护并依法追究持卡人或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3、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4、发卡银行对储值卡和IC卡内的电子钱包可不予挂失。,第二节 银行卡,1、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2、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3、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4、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发卡银行的义务,
8、(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3)交易日期与类别;,(4)交易记录号码;,(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5、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6、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7、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第二节 银行卡,持卡人的权利,1、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
9、权监督服务质量并对不符服务质量进行投诉。,2、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3、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4、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判决的除外。,5、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第二节 银行卡,持卡人的义务,1、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2、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3、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
10、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4、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第二节 银行卡,七、银行卡的销户与挂失(一)银行卡的销户我国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在还清全部交易款项,透支本息和有关费用后,可申请办理销户。(二)银行卡的挂失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基本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银行办理银行卡挂失申请时,经办人员应向管事申请人说明,在书面挂失次日24小时之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银行卡挂失30天后,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的要求为其补发新卡。,第二节 银行卡,【案例释义8-1】某单位到其开户银
11、行申请办理三张单位金卡,其财务负责人书面指定持卡人资格。该单位利用信用卡购买 10 台电脑办公用,共计金额 120000 元,因卡内金额只有 100000 元,透支 20000 元,第二天以收到的销售收入补足。因持卡购物有 8.5 折优惠,单位金卡多次被本单位职工借出使用。凡借出的职工均要求注明使用金额并写下借据。一年后,因单位要更换开户银行,便持卡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余额以现金方式提出转存到新的开户银行。该单位违反了支付结算办法的哪些规定?1、持卡人资格只能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而不能由财务负责人指定。2、单位卡不得用于 10 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结
12、算。3、信用卡金卡透支额,最高不超过 1 万元。4、信用卡仅限于持卡人本人使用,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5、单位卡资金账户不得将销售收入款项存入其账户,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6、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不得以提取现金取出,应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第二节 银行卡,链接银联 即中国银联,全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China UnionPay Co.Ltd.),总部设在上海,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机构。其功能在于建立全国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实现银行卡全国范围内的联网通用。ATM 是Automatic Teller Machine的英文简称
13、,中文意思为自动柜员机。它是银行系统采用的一种自动存取款的机器。POS 是英文PointofSales的缩写,意为销售点终端。销售点终端通过网络与银行主机系统连接,将信用卡在POS机上“刷卡”并输入有关业务信息(交易种类、交易金额、密码等),由POS机将获得的信息通过网络送给银行主机进行相应处理后,向POS机返回处理结果,从而完成一笔交易。,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一、汇兑(一)汇兑的概念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式。汇兑根据划转款项的不同方法以及传递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信汇和电汇,信汇是汇款人向银行提出申请,同时交存
14、一定金额及手续费,汇出行将信汇委托书以邮寄方式寄给汇入行,授权汇入行向收款人解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兑结算方式。,电汇是汇款人将一定款项交存汇款银行,汇款银行通过电报或电传给目的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汇入行),指示汇入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二)汇兑凭证必须记载的法定要素我国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汇兑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信汇”或“电汇”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汇款人名称;(6)汇入地点、汇入行名称;(7)汇出地点、汇出行名称;(8)委托日期;(9)汇款人签章。,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
15、(三)留行待取和支取现金的规定汇款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汇款单位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除在“收款人”栏写明取款人的姓名外,还应在信、电汇凭证上“账号或住址”栏内注明“留行待取”字样。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四)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撤销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向汇出银行申请撤销汇款的行为。,退汇是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申请退回汇款的行为。汇款人在款项已经汇出汇出行时,可以申请退汇。,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二、托收承付(一)托收承付的概念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
16、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金额起点为1000元。(二)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的法定要素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法定要素:1、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的姓名和账号;4、收款人的姓名和账号;5、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6、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7、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8、合同名称、号码;9、托收日期;10、收款人签章。,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三)托收承付的适用范围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
17、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四)托收承付的托收与承付(五)付款人拒绝付款P279,1、使用该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2、办理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托收是收款人根据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行为,承付是指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行为。验单付款付款人的承付期为3日,从付款人银行发出承付通知单的次日算起(法定休假日顺延),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三、委托收款(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单位和个人凭承兑商
18、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二)委托收款必须记载的法定要素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2、确定的金额;3、付款人的名称;4、收款人的名称;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6、委托日期;7、收款人签章。,第三节 票据结算之外的结算方式,(三)委托收款办理方法委托收款结算包括托收和付款两个阶段。(四)付款人拒绝付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连同有关的债务证明、凭证,寄给被委托的银行,转给债权人;以单位为付款人的,应在付款人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出具拒绝证明,持债务证明的,应将其送交开户银行。,委托是指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付款是指银行收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审查无误办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