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11/T1017-2022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11/T1017一2013普通轿车及普通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DB11/T1018一2013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DB11/T1017一2013、DB11/T1018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更改了适用范围(见1,2013年版的1):b)删除了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定义(见2013年版的3.1):c)删除了普通轿车及普通运动型乘用车定义(见2013年版的3.2):d)增加
2、了乘用车定义(见3.1):e)增加了轴距定义(见3.2)f)增加了生产节拍定义(见3.3);g)更改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见5.2,2013年版的6.2):h)增加了产能利用率调节系数k,值(见5.3):i)更改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2,2013年版的4.1、4.2、4.3):)增加了企业年度能耗信息表(见附录C)。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汽车行业协会、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集团越野车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汽车公司、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晨航、张丽丽、徐华、马晓东、李明宇、张雅男、蔡兴吉、王立君、杨洋、李智伟、李平元、李受日、王:琪、夏宝山、刘怡。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3年首次发布为DB11T1017-2013普通轿车及普通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11/T1018一2013高级轿车及高级运动型乘用车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一本次为第1次修订,将DB11/T1017-2013与DB11/T1018一2013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