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271-2015目次前言.I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质量检验规定.24.1一般规定.4.2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24.3质量检验程序4.4质量保证资料35路面工程.5.1一般规定.5.2石灰粉煤灰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45.3水泥稳定粒料(碎石、砂砾或矿渣等)基层5.4级配碎(砾)石基层.5.5石灰土类基层.75.6冷再生沥青混合料基层.5.7水泥混凝土面层105.8沥青面层.125.9粘层、透层、封层.136附属构筑物.146.1一般规定6.2路缘石、平石.146.3路面砖人行道156.4沥青混凝土人行道.166.5天然石材人行道176.6雨水口、支管18DB11/T12712015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一2009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组织实施。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道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北京市正远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长春)高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绪利、薛忠军、王喜燕、张伟、张旭、张军、段文志、乔捷、郝世军、张涛、王春明、叶远春、曲乐永、刘欣、王洪涛、谢超、赵长青、马会毅、俞宏熙。